商用房屋合同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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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用房屋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商用房屋合同八篇

商用房屋合同 篇1

合同編號:114711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有意租賃甲方物業且甲方願意出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維護雙方合法權利,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特制訂如下條款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將房屋按現狀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 設備情況由雙方另行在附件中進行確認。

第三條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交納期限、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租金___元月(含税價),由乙方在每月____日前交納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____日內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格發票。

2、房屋押金_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支付

第一期租金時一併支付給甲方,甲方收款後應出具相應的收據。

3、租賃合同到期雙方交接完畢後____日內,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4、租賃期間水電費、管理費等費用由乙方按照相關部門制定的標準自行繳納。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1、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屋及其設施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繕房屋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乙方人為損壞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裝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帶走,不可拆卸部分歸甲方所有。

5、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

第五條產權保證

1.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時,應保證本租賃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及出租權。若因甲方與

第三方的糾紛導致房屋被拍賣、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備合法權利等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預付租金中剩餘部分並雙倍返還乙方押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應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預收的租金、押金並支付等同於押金數額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甲方交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

3、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違反此規定,則應退還乙方預付租金中剩餘部分並雙倍返還乙方押金。若乙方違反此約定,則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4、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5、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繼續短暫使用承租房屋的(以____日為限),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乙方應按實際使用天數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滅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載地址為雙方有效聯繫方式,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文書均按照該地址送達。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的,均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承擔送達不能的後果。

3、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X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蓋X)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商用房屋合同 篇2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房地產市場不斷髮展,與此相應,商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據徐匯法院房產庭統計,商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約佔該庭受理的房地產案件的三分之一,與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和建築裝潢工程糾紛案件基本呈三足鼎立之勢。分析商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基本情況、爭議焦點和重點環節,有助於促進正確審判該類房地產糾紛案件,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和完善。

一、商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基本情況

1.從訴訟主體看,原告為出租人、被告為承粗人的佔大多數;原告為承租人、被告為出租人的較少;部分案件因存在轉租等情況而需要追加第三人。

2.從訴訟請求看,以給付欠租最為普遍,一般還伴有給付水、電、煤等其他費用、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支付違約金等其他訴訟請求,此種情況與原告為出租人的居多這一情況吻合;原告為承租人的,訴訟請求則以要求賠償損失的居多。

3.從合同形式看,普遍為非標準合同,合同內容較為簡單、不規範,有的缺乏必要條款,有的合同名稱為合作合同、聯營合同,租金則以補償金、淨利潤等名義,合同普遍未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4.從合同效力看,無效房屋租賃合同佔有相當比例,無效的原因主要是租賃房屋為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其中以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佔多數。

5.從審理期限看,不少案件審理期限較長,造成審理期限較長的原因主要有涉及轉租的需要追加第三人,涉及裝潢費處理的需要進行審計,或者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應訴。與其他房地產案件相比,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應訴的比例較高。

二、商用房屋租賃台同糾紛案件的爭議焦點

1.租賃房屋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此類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一種觀點認為,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房屋,不同於違法建築,其建設是合法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方式之一。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對建設房屋取得所有權的進一步確認.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以前,建設者對房屋仍然是具有財產所有權的。民法通則第七十一條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而出租則是收益的主要方式。故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租賃合同是有效的。

另一種觀點認為,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房屋,儘管建設是合法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以前可以認為具有房屋所有權。但是具有房屋所有權並不等於可以出租房屋,根據《上海市城鎮公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出租公有房屋必須具有租賃房屋所有權證。”《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出租房屋的必要條件,民法通則第七十一條規定的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一規定中有“依法”的限制詞。故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2.判決收回房屋的,當事人未在訴訟中提出要求處理裝潢費的,法院應否對裝潢費一併處理?

一種觀點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八十七條規定“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財產所有人同意增添,並就財產退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法院對裝潢費用應一併處理;而且,如果法院對裝潢費用不予一併處理在收回房屋後,出租人成其他使用人對裝潢可能有拆改,承租人另行起訴,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另一種觀點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八十七條規定的是對裝潢費用的處理原則,而法院對裝潢費用處理的前提是當事人在訴訟中提出主張,如果當事人未在訴訟中提出主張,根據不告不理原則,不應處理,法院進行處理則超越了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法院如判決收回房屋並處理裝潢費用後,至判決生效和執行完畢的一段時間承租人仍在使用房屋,裝潢仍需要進行折舊,這樣出租人的權益就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3.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是否只能採取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繳財產的方式處理財產?

一種觀點認為,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一條“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撤銷後,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的、集體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集體所有或者返還第三人。”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只能採取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繳財產的方式處理財產。

另一種觀點認為,民法通則第四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後,除採取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繳財產的方式處理財產外,如果承租人無過錯且實際使用房屋和水、電、煤、電話等設施和接受服務的還應當根據公平、等價有償原則以補償或其他形式處理財產爭議。

三、商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重點環節

商用房屋租賃同合同糾紛案件的審判,應當遵循合同自由、鼓勵交易、尊重當事人訴權、法院有限干預等原則,注重以下幾個重點環節:

1.審查合同效力。審查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完全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條件,是否屬於民法通則和經濟合同法規定的無效的民事行為,租賃房屋是否屬於《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不得出租的房屋。一般情況下,可以認定有效的,不應認定無效;可以認定部分無效的,不應認定全部無效。

2.審查過錯責任。審查當事人對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或者違約有無過錯,是一方過錯還是混合過錯,是重大過錯還是輕微過錯,以及過錯對繼續履行、財產處理,賠償損失等方面的影響程度。

3.審查合同應否繼續履行。對於無效房屋租賃合同,當然不再繼續履行,對於有效房屋租賃合同,應當鼓勵當事人繼續履行,如一方因過錯而造成違約,另一方堅持終止合同,雙方確實沒有繼續履行的誠意和可能的,應當判決合同終止履行。

4.審查裝潢費處理。如果合同終止履行,當事人對裝潢費處理提出主張的,應當要求一方當事人提交裝潢工程的決算書和原始單據,並由雙方當事人根據合同約定、折舊因素等協商報價。如果協商報價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應當委託審計。

5.審查租費處理。對於房屋租金和水、電、煤、電話、服務、押金等其他費用,當事人提出主張的,應予一併處理。

6.審查約定違約金處理。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應當依照約定違約金處理;如果約定違約金顯失公平的,可以判決變更。

7.審查是否需要追加第三人。如果涉及轉租的,可能終止合同的,應當將房屋使用人追加為第三人。對於產權人和房屋使用人願意直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可引導雙方另行簽訂附條件的房屋租賃合同。在判決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的判決生效後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生效,以鼓勵交易,減輕當事人的損失。

8.擴大審判的社會效果。對於未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繼續履行的,應責令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對於房屋租賃合同不規範的,可引導當事人採用標準合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對於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且嚴重損害國家的、集體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應當追繳當事人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

商用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商用房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並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室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以下簡稱該商用房或承租商用房)坐落於 ;乙方承租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室內為未經裝修的毛坯房,乙方須重新裝修及設置經營所需的配套設施,乙方對於該商用房已實地察看且已做過必要的瞭解。對於建築面積在計算上可能出現的微小誤差,乙方表示理解並接受。

第二條 : 商用房用途

商用房用途為:

乙方應根據承租商用房的具體情況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設置自身的經營項目,並就及時辦理合法的報批(經營)手續,否則因些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及後果責任均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出出租商用房沒關係。

第三條: 合同期限、租用標準

1、裝修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裝修期乙方不付房租,但付物業費,水電費等其他費用,裝修期算在合同期內,裝修期內出現地一切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合同付款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為年付。租金為每年25萬元整。租金應於每年提前兩個月支付。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權視為乙方不再承租該商用房,另行租於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為税後租金,該租金不含物業費取暖費,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商用房地房產税、人所得税物業税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地税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萬元。

第五條: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後即將商用房移交給乙方,乙方接收該商用房以目前現狀為準。

2、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搬離並交還承租商用房給甲方。交房時乙方原有的裝修配套設施亦無條件交歸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約付租金導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門口張貼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應按通知要求騰空並交還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還承租商用房時,甲方有權採取包括換鎖等手段在內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對於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內所有遺留物品,甲方有權自行外理,乙方無權向甲方索要或索賠。

第六條: 關於商用房產權(使用權)的承諾

1、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商用房產權清楚,沒糾紛,有其合法的出租資格。若因商用房產權發生糾紛,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擔責任。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自由設置其經營項目並對其經營承擔市場風險。在乙方申辦相關證照時,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關手續。其申辦成功與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商用房維修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對承租商用房及其設施應妥善管理、積極維護並負責修繕。

租賃期間,有關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同時還應服從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商用房改造及裝修

乙方可以根據需要對承租商用房進行裝修,但乙方的裝修方案事先應報甲方批准同意,同時承諾在進行裝修(含房屋隔斷、消防、環保設施等)時委託在相關資質的設計、施工、安裝企業進行,如需報建和驗收,乙方還應自學辦理報驗手續。乙方同時保證:

1、在屋裝修時,絕不破壞商用房結構安全;

2、保證原有的設施(包括水、電、暖)不被破壞,如需改造或增添設施,應委託專業公司安裝施工,平時保證合理使用並使其功能良好。否則,如因乙方未能執行上述約定,導致出現任何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3、如果裝修廚房、衞生間或其他與水相關的用途,則按規定做好防水層且須經過閉水室驗,保證不會出現滲漏問題。否則,乙方應負責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鄰商户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4、因乙方裝修施工不當或因使用、維護不當造成諸如商用房及附屬設施損壞等情況,影響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合同期滿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商用房時包括乙方對上述商用房進行的裝修及不可移動設施等,乙方不能對其裝修及設施拆除或要求補償。

6、由於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其自身原因及過失造成的商用房及第三方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消防責任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設有消防設施,乙方承諾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有效,防止火災隱患。

第十條: 相關費用

乙方應按有關部門(水、電)的收費標準承擔各項費用,如乙方不按時支付上述各費用,則應無條件承擔延期付款的後果責任(包括停水停電)商用房移交後,雙方應及時核對水、電錶用量度數,並補齊所欠全款。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與期間轉讓

1、租賃期滿後,乙方無任何違約情況,繳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在商用房交還後七日內全額退還乙方保證金,本合同隨即終止。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像甲方提交正式書面申請,甲方如果決策繼續出租商用房,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給乙方。

2、合同期間,如果乙方因自身方面的原因決定轉讓承租商用房,則應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同意後,雙方在確保甲方租金收益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另行簽訂《轉讓協議書》。乙方應在該協議書規定範圍內轉讓而不能私自將承租商用房轉租、轉讓、抵押他人。否則視乙方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用房(包括裝修及設施設備),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必須依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享有權利,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或下列各項內容時,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權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時,可以採取包括停水、停電在內的強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賃商用房,租賃合同也隨即終止。

(1)乙方擅自將承租商用房轉租、抵押、調換使用或改變用途,轉借他人時;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應按每日300元的標準向甲方付違約金,逾期滿7天乙方仍不履行支付租金及違約金時;

(3)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盤(包括法院查封)而無法履約付租時;

甲方因上述原因決定收回商用房時,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搬遷退房,超過搬遷期限後,視乙方為搬遷完畢,商用房內如有遺留物品,則視為乙方主動放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無權追償。如果乙方無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權採取強烈措施(包括停水、停電、強行進入等)且有權追索乙方佔有商用房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濤等)導致該商用房損壞或造成損毀並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並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裝修及日後經營過程中,不能出現擾民現象,否則乙方應負責整改,因此引起的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在商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發事件(如火災、漏水、煤氣泄露等)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在場的情況下,進入乙方承租商用房。如在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的行為中影響了乙方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表示理解並不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乙雙方確定信函(包括其它文字)投遞的合同與有效地址為:(a)甲方以合同首頁所述地址為準(b)乙方以上述承租商用房所在地址為準。甲方在無法聯繫到乙方的情況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用房門口張貼通知信函。此張貼的通知信函等同於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義務。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同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通過法院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補充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補充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商用房屋合同 篇4

出租單位: (甲方)

承租單位: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地點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 交易市場 房。

二、租賃時間:

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租賃期限壹年。

三、租賃金額及交納時間:

1.甲方按年租金 對乙方收取租金。

2.乙方必須於合同簽訂後,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四、租賃其他費用:

1.合同簽訂後,甲方將向乙方一次性收取租賃保證金叁仟元整,待租賃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2.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有關用電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收費標準向乙方按月收取。

五、其它相關規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沒收保證金:

⑴乙方如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的;

⑵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⑶乙方拖欠租金達1個月以上的。

2.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其保證金。

3.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後,對於乙方的裝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同時乙方不得毀壞房屋租前原貌。

4.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而發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如遇甲方整體規劃,提出收回或變更要求,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5.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年租賃金額的15%收取。

六、凡在我交易市場入駐客户必須在入駐後3個月內在當地辦理好工商、税務登記,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九、本合同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可延續簽定。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商用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院落轉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院落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於 (原 總參某單位,後由甲方租賃)的房屋及院落轉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期及租金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需一次性付給甲方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年租金共計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條、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屋及院落用於自行居住、休閒、娛樂以及其他法律允許範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在承租期內居住、經營不受甲方干預。

第四條、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院落的水、電等基本設施的完善,乙方需獨立安裝水錶、電錶,費用乙方承擔,水電費按當地物價部門規定繳納,乙方如需安裝其他設施,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實施,相關費用乙方承擔。

第五條、房屋及院落修繕、建設

1、因甲方房屋年久失修,院落雜草叢生,且所有房屋沒有窗户,部分房屋露天,無法達到居住、經營條件,乙方承租後隨時可對所有房屋或部分房屋進行修繕(安裝窗户、房頂防水處理、地面處理及安裝水電等),對院落進行整理等,甲方需同意並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問題,費用乙方承擔。

2、乙方在修繕房屋、院落或其他設施時,發現威脅到生命財產安全的危房、危險建築或危險設施等項目,應儘快告知甲方,甲方應同意乙方拆除危險項目,拆除費用乙方負責。

3、乙方承租後,如因居住或經營需要,需重建房屋或其他設施時,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4、如因國家或部隊收回、重大項目開發及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乙方有權向

第三方索要因房屋及院落修繕、建設及其他經營項目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應配合乙方完成索賠。

第六條、雙方責任

1、乙方承租期內,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將房屋及院落轉租他人。

2、乙方應自行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發生意外和損失或造成安全生產事故均有乙方負責。

3、承租期內,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當地的 規章制度,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規章制度的經營活動,由此所帶來的各種糾紛及損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當地居民關係。

5、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其他藉口轉租

第三方,由此給乙方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6、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租,同等租金下,甲方應考慮乙方繼續承租,否則按

第五條(4)執行。

第七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 承租方(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用房屋合同 篇6

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面積:____________

具體結構圖: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 )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一年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

按季度交費,一個季度為:_____________元(大寫: )

房屋轉讓金: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

備註:房屋轉讓金為甲乙雙方在自願互利的前提下籤訂,甲方保證乙方以後如果不再經營自己餐飲項目的時,可以自由轉讓房屋,轉讓金兩萬五千元可以從被轉讓方的轉讓金里扣除自己付給甲方的轉讓金。甲方保證乙方在正常經營期間不得與其他方簽訂合同,以保證乙方正常經營,如有違約按半年的房屋租金賠償乙方損失。

房屋租金每年漲幅幅度需按商場______________∕年遞增。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元(大寫: )即__________ 到__________以後從__________到__________續簽下季度房租。商品房屋租賃合同。房租交定後合同隨之生效。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__________內,甲方拿出五天給乙方作為裝修期。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如有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用期間,一般日常維修保養,均由乙方負責。若屬常規房屋大修,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商品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

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所有需付費的項目和物品等,如水,電,燃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供暖設備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費。

第十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一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條提前終止合同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20%-50%做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共2頁,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用房屋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出租人:簽訂地點:承租人: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租賃房屋座落在、間數、建築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租金(大寫)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定金(大寫)元。承租人在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下;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按下列第種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GF-20xx-0602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電話: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商用房屋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特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

甲方將位於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

二、租賃的用途:辦公、賓館等商務。

三、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期為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至。租賃期滿,乙方如果繼續續租,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在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整,簽訂合同時付清房租________元。

第二年租金為元整,於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第三年租金為元整,於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於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於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於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於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於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2、租金一現金方式支付,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按照每月租金的百分之三收取滯納金。房屋的裝飾、拆除後無法保證完整的實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有權拒絕乙方任何要求。

五、租賃雙方的變更:

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並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在轉移給第三方時,如非乙方購買,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其它費用:

依法在租賃期間,實際使用經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中包括水、電、電話、有線電視、保潔、物業等費用)並按單如期繳納;房屋租賃所產生的房產税、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權屬清楚。

2、甲方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之前,負責水、電到位,但乙方需要改裝及增加容量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

甲方負責房屋保險及房屋税費,乙方負責房內財產保險。

九、乙方義務:

1、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國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規,無任何違法行為。

2、乙方應按合同之規定,按時支付租金。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所有租賃的結構,乙方不得將所租賃房屋整體轉租給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部分轉租,須通知甲方參與並同意,轉租人不得再轉租。

4、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全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存在危險品及國家規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租賃期間,甲方承擔租賃房屋結構的維修,保養。

十、終止及解除規定:

1、在租賃期內加以雙方均不能提前終止合同,加以雙方任何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均構成違約。

2、在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及時將房屋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房屋的裝飾、拆除後無法保證完整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並有權拒絕乙方的任何要求。

十一、違約的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照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合同終止,則視為違約,違約金雙方約定為伍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房內的裝飾、拆除後無法保證完整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並有權拒絕乙方的任何要求。

2、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未果,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房屋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澇、戰爭)及房屋拆遷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相不承擔責任。如乙方管理不到位,造在的火災及人為損壞房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照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索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3、本合同連附件共____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由同等法律效力,簽字後生效。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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