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技術合同集合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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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技術合同9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技術合同集合九篇

技術合同 篇1

第一條 為了規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加強技術市場管理,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的貫徹落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訂立的技術培訓合同、技術中介合同,可以參照本辦法規定申請認定登記。

第三條 科學技術部管理全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劃的技術合同認定記工作。地、市、區、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設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第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及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通過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加強對技術市場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指導、管理和服務,並進行相關的技術市場統計和分析工作。

第五條 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從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的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獎勵和報酬,給予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應當申請對相關的技術合同進行認定登記,並依照有關規定提取獎金和報酬。

第六條 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税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 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可以持認定登記證明,向主管税務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享受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第八條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實行按地域一次登記制度。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以及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中介合同的中介人,應當在合同成立後向所在地區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認定登記申請。

第九條 當事人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完整的書面合同文本和相關附件。合同文本可以採用由科學技術部監製的技術合同示範文本;採用其他書面合同文本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採用口頭形式訂立技術合同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不予受理。

第十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及相關附件進行審查,認為合同內容不完整或者有關附件不齊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補正。

第十一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使用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規範名稱,完整準確地表達合同內容。使用其他名稱或者所表述內容在認定合同性質上引起混亂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退回當事人補正。

第十二條 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以當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為依據,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繩。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係,如實反映技術交易的實際情況。當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虛假表示,騙取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應當對其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當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和認定。其主要事項是:

(一)是否屬於技術合同;

(二)分類登記;

(三)核定技術性收入。

第十四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認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認定登記事項。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認定符合登記條件的合同,應當分類登記和存檔,向當事人發給技術合同登記證明,並載明經核定的技術性收入額。對認定為非技術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合同,應當不予登記,並在合同文本上註明“未予登記”字樣,退還當事人。

第十五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採取措施保守國家祕密。

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保密義務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保守有關技術祕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當事人對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認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申請行政複議。

第十七條 財政、税務等機關在審核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的申請時,認為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認定有誤的,可以要求原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重新認定。財政、税務等機關對重新認定的技術合同仍認為認定有誤的,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申請不予審批。

第十八條 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變更、轉讓或者解除,以及被有關機關撤銷、宣佈無效時,應當向原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手續。變更登記的,應當重新核定技術性收入;註銷登記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財政、税務機關。

第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和登記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技術合同登記崗位責任制,加強對技術合同登記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保證技術合同登記人員的工作質量和效率。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

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所需經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對於訂立假技術合同或者以弄虛作假、採取欺騙手段取得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查處。涉及偷税的,由税務機關依法處理;違反國家財務制度的,由財政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一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在認定登記工作中,發現當事人有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通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進行監督處理。

第二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發現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管理混亂、統計失實、違規登記的,應當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頓,並可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第二十三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泄露國家祕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泄露技術合同約定的技術祕密,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6日原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發布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技術合同 篇2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研究開發方(乙方):

簽訂地點:省市(縣) 簽訂日期:年月 日

有效期限:年月 日至年 月日

填寫説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 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

包括開發項目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開發目的、使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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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及效益情況、成果提交方式及數量。

提交開發成果可採取下列形式:

1、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文件;

2、磁盤、磁帶、計算機軟件; 3、動物或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 4、樣品、樣機; 5、成套技術設備。 五、研究開發計劃:

包括當事人各方實施開發項目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九、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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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技術開發(該項目屬 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參數: 三、※研究開發計劃:

四、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一)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及報酬:元 其中:甲方提供元,乙方提供元。 如開發成本實報實銷,雙方約定如下:

(二)經費和報酬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1)一次總付:元,時間: (2)分期支付:元,時間: 元,時間: (3)按利潤 %提成,期限: (4)按銷售額%提成,期限: (5)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技術合同 篇3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該項目屬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在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_______________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___標準,採用_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_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_________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總額:______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③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 _________

④按銷售額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

⑤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合同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_________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屬於_________方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__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填 寫 説 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本合同書適用於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用專利技術合同本文書籤訂。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範圍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五、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是指使用非專利技術的地域範圍和具體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受讓方甲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轉讓方乙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中介方

單位名稱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印花税票粘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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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附: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現存的技術成果。

技術轉讓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徵;一是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技術及其技術方案。技術轉讓合同中所指的技術,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技術,而是一種權利化的技術,即具有相應的法律權利的技術,主要指專利權。對於少數雖未取得專利權,但屬於當事人所有的具有類似於商業祕密性質的技術,也可以作為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二是技術轉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轉讓人負有向受讓人提供沒有瑕疵的技術,即在應用上是可行的,法律上是無爭議的技術,受讓人獲得技術,應當支付相應的轉讓費。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專利權人將自己的專利技術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獲得專利權並支付相應的轉讓費的合同。這種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轉讓人將自己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人,由受讓人直接申請專利。技術祕密轉讓是指以某種特定的技術訣竅作為轉讓標的,技術祕密為未公開的技術,是當事人獨有的祕密技術,如果轉讓給他人,轉讓人要承擔保守祕密的義務。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允許他人使用專利技術的合同,是使用權出讓的合同。不同的合同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也不盡相同。

實施和使用技術成果的範圍是指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以什麼方式實施和使用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讓與人和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的範圍,但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關於在什麼時間內實施也就是實施期限,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佈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實施地點是指專利權在什麼區域內實施。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為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合同有約定的,受讓人只能在約定的地域內實施。

實施方式是指受讓人以何種方式實施專利,可以在生產、銷售、製造等方面實施專利,也可以在某一方面實施專利。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並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

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祕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技術轉讓合同涉及技術交易活動,既有專利權的轉讓,也有專利權的許可;既可能有全部權利的轉讓,也可能有部分權利的轉讓;既可能是技術祕密的轉讓,也可能是專利實施許可。因此,在簽訂合同前,當事人首先要明確技術轉讓合同的種類,即是什麼性質的轉讓合同,然後根據不同合同的特點,約定具體的合同條款。

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注意專利與技術祕密的有效性。

專利的有效性主要體現轉讓的專利或者許可實施的專利應當在有效期限內;超過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護。技術祕密的有效性主要體現保密性上,即不為社會公眾所知,是所有人的獨家所有。如果是已為公眾所知的技術,就談不上是技術祕密,當然也就不存在轉讓問題。

(2)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約定清楚。

技術是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在合同中詳細規定,便於履行。技術的有關情況包括:技術項目的名稱,技術的主要指標、作用或者用途,關鍵技術,生產工序流程,注意事項等。這些數據表明了技術的內在的特徵,是有效的,同時也是當事人計算使用費或者轉讓費的依據。

(3)轉讓或者許可的範圍。

轉讓技術或者許可他人實施技術,都應當明確範圍。合同中可供選擇的條款包括:專利轉讓的,涉及專利權人的變更,因而其範圍及於全國;專利許可的,則要明確在什麼區域內可以使用該專利,超過的就是違約;技術祕密轉讓的,讓與人要承擔保密責任,其使用範圍可以及於全國,也可以只是某個地區。

(4)轉讓費用的約定。

轉讓費用包括轉讓費和使用費。在專利轉讓情況下,受讓人應當支付轉讓費。轉讓費根據技術能夠產生的實際價值計算,通常規定一個比例,便於操作。在實施許可的情況下,則根據使用的範圍和生產能力以及是否是獨家等因素考慮轉讓費或者使用費的數額。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合同 篇4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 (乙方):

為確定雙方聘用關係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 年 3月 1 日止。(暫定半年,合同期滿後續約,也可提前續約)

二、工作內容

1、甲方聘用乙方在技術員崗位,從事技術工作,擔任技術員職務,負責現場施工技術與質量安全管理。

2、負責同業主技術人員及監理保持經常溝通,嚴格按照圖紙與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對工作認真負責。

3、甲方根據需要,可以調整乙方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調整。

三、工作條件和保護

1、甲方為乙方的工作條件和場所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保證乙方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乙方在工地的食宿。

3、乙方工作時間內的安全由甲方負責,工作時間外辦與工作無關事情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

四、工作紀律

1、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按照施工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能遲到、早退。正常工作時間不能消極怠工,玩手機,睡覺,脱離崗位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處罰,第三次解除合同。如用人單位根據施工情況,需要退場或解聘技術人員,應提前一月書面通知乙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

五、受聘人員工資待遇

工資發放從乙方進場第一天開始算起,無論雨雪,節假日或停工。工資發放以月為單位,税後月工資 ________元,手機費用每月元,當月_____號前發放,不拖欠。因工作特殊性,正常休假以陰雨天調休為主,受聘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48小時向項目部主要負責人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如中途離職,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責任,乙方包賠甲方因自己離職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確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向項目部領導提交書面申請,待批准後方可離職。

六、其他相關事宜

受聘人員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學歷複印件各一份。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留存一份。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及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技術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止時間: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合同雙方協商,就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簽訂本合同。

一、立項背景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主要內容及主要技術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項目實施地點、進度和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主要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經費預算及效益

在項目實施期內,甲方向乙方補助項目經費_____萬元,乙方配套_______萬元。

1.具體經費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預計效益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參加單位及任務分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條款

一、工作職責和協作事項

(一)項目主管單位:

(二)項目委託單位(甲方)的職責:

1.按時向乙方提供項目資金。

2.組織專家對項目執行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項目結束後,應乙方的申請組織專家進行驗收並作出鑑定;對驗收不合格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三)項目承擔單位(乙方)的職責:

1.按要求負責項目實施方案的制訂並認真執行。

2.負責項目經費預算,並監督經費的使用情況;項目補助經費不得用於基本建設投入、大型儀器設備購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3.提供省級農墾主管部門的開户銀行、賬號等信息。

4.項目結束後,向甲方提供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總結及驗收申請報告。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三、合同正式文本共叁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項目驗收結束後失效。

委託方(甲方) 項目委託單位(公章)

單位領導(公章)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技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根據甲、乙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的約定,乙方自___ 年 _ _ 月__ 日起,作為甲方的職員,從事 ___工作。

2、乙方應當自年月系的公司的工作,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並實際上不再為公司提供服務、技術支持或者進行其他方式的工作。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或者自己(或其近親屬)出資生產與甲方具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也不得將其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作非甲方使用目的的其他使用,或者將商業祕密泄露、提供給他人使用。

4、乙方在遵守本協議的前提下,甲方給予乙方因履行同業競止條款而產生的損失補償款___萬元人民幣,此款在乙方脱離甲方之日起滿3年且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條件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產生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5、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損失。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技術合同 篇7

建設單位(甲方):

審查機構(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工程施工圖文件審查任務,並支付審查費用。雙方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m2 高度: m 層數:

4、結構類型 工程造價: 萬元

5、工程內容:

6、設計單位: 資質等級:

7、勘察單位: 資質等級:

第二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依據

1、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等: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xx]279號。

(2)《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建設部令[20xx]134號。

(3)《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建設部令[20xx]81號。

(4)關於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質[20xx]203號。

(5)遼寧省建設廳《關於貫徹執行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建發[20xx]66號。

(6)瀋陽市建委《瀋陽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規定》沈建委發[20xx]193號,

(7)《關於貫徹執行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沈建委發[20xx]1號。

2、《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3、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

4、甲方提供的勘察、設計單位完成的本工程詳勘報告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建築節能、結構計算書)

第三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範圍

本工程範圍內的 建築;結構;電氣;設備(暖通) 專業設計。

第四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主要內容

根據建設部令[20xx]134號文及省市有關文件,施工圖文件審查主要內容為:

1、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3、勘察設計企業和註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4、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符合規劃批准文件和初步設計審批文件的要求;

5、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查的內容。

第五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週期

合同生效後,當甲方送審資料經乙方確認符合送審要求之日,作為審查週期開始日,項目即列為受審項目。根據工程規模、等級及技術審查程度及《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雙方商定審查週期為 個工作日(不包括施工圖設計整改延期發生的工作日),乙方完成施工圖審查。

第六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成果

1、如經審查合格,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法人代表簽發加蓋公章的審查合格書,(一式一份),並在審查合格的每項施工圖上加蓋審查合格專用章。乙方負責在提交審查合格書後5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情況報市建委告知性備案。

2、如第一次審查未通過,乙方應將審查中發現的問題,錄入“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網絡系統”數據庫,並報省、市建設行業管理部門備案。甲方應要求原勘察設計企業派人與乙方專業審查人員溝通。並將修改意見及修改後的施工圖儘快交乙方審查。複審合格後,乙方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3、如第一次審查不合格,乙方可提出中止審查。甲方將修改後的施工圖重新報審。涉及審查週期及審查費的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文件

1、計委立項文件、初步設計批覆文件;(公建)

2、建築、消防、衞生、人防專項審查意見書;

3、市規劃局簽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看原件留複印件)

4、結構計算書、建築節能計算書;(電算的要提供軟件名稱)

5、經專項審查後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6、設計合同;

7、蓋有出圖專用章及註冊師章的建築工程施工圖及環境設計施工圖一套;

8、審圖中心認為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八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收費及支付方式

根據遼價發[20xx]119號文,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收取甲方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

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生效後2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總額的50%,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完成施工圖審查,並出具審查合格書,甲方應付清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的全部餘額,計人民幣 元。

第九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在審查開始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資料和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負責。

2、委託設計單位或指派一名有權作出決定和提供相關資料的人員出任其代表,全面負責與乙方的聯繫,及時處理本工程在施工圖文件審查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當乙方未開始施工圖文件審查工作時,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首付款;當乙方已開始施工圖文件審查工作時,甲方按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的一半(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或全部(實際工作量超過一半時)向乙方支付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用。

4、甲方應按合同第八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用。

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進行本項目施工圖文件審查人員應是經省建設廳批准的具有執業資格的審查工程師。

2、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條至第六條規定的審查依據、範圍、主要內容、時間和成果要求,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審查合格書等文件。

3、乙方對審查結論的真實性負責,建設工程經乙方施工圖文件審查後因勘察設計原因發生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承擔審查失察的責任。

4、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首付款。

5、除必要的報送市建委的備案資料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文件。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十條 補充約定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儘量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報市建委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時,申請省建設廳仲裁。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審查費結清後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

建設單位:(簽章) 審查機構:瀋陽市建設工程施工圖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技術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環評單位)

乙方:__________(受委託單位)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説明

一、本合同文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製訂。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活動。

三、本合同文本條款僅就一般性的作了規定,當事人可根據合同內容,作必要的增減,如某些欄目填寫不下的可另加附頁,但主要條款必須齊全,內容必須具體明確。

四、本合同中所稱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協作,是指市內外具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在對本市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中,限於對擬建地址周邊開展污染源調查等工作條件,委託當地環保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擬建地址周邊污染源調查、環境現狀調查、以及提供周邊社會環境數據等的技術服務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主要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如下任務: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所需的周邊環境現狀調查、收集本項目周邊有關的社會環境數據、對擬建地址附近污染源現狀調查和環境保護對象及敏感點調查等技術服務。

二、服務實施進度、期限

1.乙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項目擬建地附近周邊有關的環境數據,並提供附近污染源、環境保護對象及敏感點調查報告;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完成服務,乙方履行合同期限相應順延。

三、甲方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

1.自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項目擬建地、擬採用工藝等背景資料;

2.確定乙方如下工作內容:

根據環評需要,收集本項目的周邊環境數據(詳細內容見清單);

調查擬建地附近污染源;

社會自然背景調查。

3.為乙方的現場工作創造必要條件。

四、乙方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

1.根據甲方要求收集該項目擬建地附近有關環境質量現狀數據,並進行分析;

2.收集該項目擬建地附近最近一至三年的環境質量歷史數據;

3.進行現場踏勘,對擬建地周邊現有污染源情況進行調查、分析;

4.進行必要的社會自然背景、環境保護對象及敏感點調查工作;

5.及時提交環評協作報告,並對協作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6.本合同有效期及合同期滿________年內,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擬建地、工藝等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成交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以及期限(採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性付清款: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②分期支付:第一次付款___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標準及方法

乙方完成項目後,應提交環評協作報告,經甲方審查,符合合同要求則為完成。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五條相關規定,甲方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並賠償本協作項目合同額的________%。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四條相關規定,乙方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並賠償本協作項目合同額的________%。

八、技術成果歸屬

環評協作項目完成後的監測數據、調查報告等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本次協作中調查報告,只對本項目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項處理:

1.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環評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受委託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_______蓋章

承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術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共同開發_________市場,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專用蓄電池一事,經協商達成一致共識,特簽定以下協議:

1.技術要求

1.1 外觀

蓄電池應有正負極、商標、型號、規格、製造廠名、編號、出廠日期等標誌,且標誌應清晰、牢固、不易脱落;電池外觀整潔。

1.2 型號

_________

_________

1.3 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 寬(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號):長(_________±2㎜) 寬(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參考重量(_________±005㎏)

1.4 使用環境温度

膠體蓄電池在-2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普通鉛酸蓄電池在-10℃~50℃範圍內能正常工作。

1.5 放電容量

單體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温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jb/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電壓1050v終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循環)。

1.6 大電流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温度為25±5℃環境中靜置1~4h,以30i2(a)放電5min,蓄電池端電壓不低於84v(以12v系列為例),且導電部分不得熔斷,外觀無異常現象。

1.7 安全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温度為25±10℃環境中以04i2(a)連續充電5h,然後檢查外觀應無漏液及其它異常現象。

1.8 耐震性能

蓄電池經完全充電後,在温度為25±10℃環境中,以正立狀態緊固在振動台上,經受振幅2㎜;頻率167hz的垂直振動,1h後目視確認無漏液等異常現象且端電壓必須在正常範圍內。

1.9 電池壽命

按21方法充電,以jb/t10262-XX標準中611的放電要求,循環次數“膠體環保型”不低於450次,“普通鉛酸型”不低於350次。

1.10 端電壓及組合一致性

配對單隻電壓130v以上,2節電壓差不大於002v;3節電壓差不大於004v;4節電壓差不大於005v

1.11 過放電容量恢復性能

“膠體環保型”電池開始以jb/t10262-XX標準放電至接近0v之後,短接該電池兩極24h,再重新充滿電。重複上述5次放電、充電、短接後,該電池(組)以 jb/t10262-XX標準放電至單節105v時,放出的容量應大於標稱容量的90%(“普通鉛酸型”大於標稱容量的85%)。

2.蓄電池的使用

2.1 蓄電池的充電

“膠體環保型”“普通鉛酸型”電池充電(以4節6-dzm-10電池組為例):把蓄電池串聯形成一個額定電壓為48v的電池組,第一階段:恆流15~18a,電壓逐漸上升;第二階段:電壓逐漸上升到588±02v後保持恆定,電流逐漸下降到400±30ma;第三階段:涓流浮充充電,電壓555±05v,電流逐漸趨近於0ma。

2.2 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後應及時補足電,嚴禁長期在虧電狀態下使用。

3.蓄電池的驗收

3.1 驗收內容

3.1.1 外觀

(1)外觀無變形及裂紋,外形尺寸及重量應符合13條的規定。

(2)有正負極性、商標、型號、製造廠名、出廠日期、電池編碼等標誌,且標誌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裝的蓄電池應附檢驗合格證、使用説明書、售後服務保證書,包裝外側應有提醒正確運輸的標誌。

3.1.2 性能

(1)測量電池的極性,應與正負極性標誌相符。

(2)開箱後,電池組單節電池的開路電壓應不小於130v

(3)蓄電池組經完全充電後,靜置1~4h,在25±5℃環境温度以jb/t10262-XX標準放電至蓄電池組終壓420v止,其放電時間不小於130min(允許3次循環)。

3.2 檢驗方法

3.2.1311 條採用目測、鋼捲尺和秤。

3.2.2312 條採用數字萬用表和放電儀。

3.2.3 首批供貨時及正常供貨後,每隔半年由乙方對15、17、和19條進行試驗,並向甲方提供國家或行業認可的書面報告。

3.2.4 每個批次抽同一包裝箱中的1組3只電池,按15;110條款檢驗(15條允許三個循環),若達不到上述條款要求則按檢驗規則加倍抽樣檢測,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退貨。

4.雙方約定

4.1 甲方職責

4.1.1 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每批產品按上述規則檢驗,若有不合格項或質量異議,須在收貨之日起10日內書面或傳真提出。

4.1.2 對使用過程中因製造原因而需退還給乙方的電池,甲方應通知乙方服務人員到現場逐一檢測,凡不符合退貨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退貨或將已退電池返還給甲方。

4.1.3 甲方應要求客户(經銷商)認真填寫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後服務保證書上的有關內容,以便乙方掌握電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檔案。

4.2 乙方責任

4.2.1 乙方所提供給甲方的產品之質量必須符合上述技術要求。

4.2.2 以4×6-dzm-10電池組為例,甲方電動車最大電流不超過150a,正常工作電流在環境温度25±2℃、風力1~2級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負載不大於7a;乙方產品使用天數與續行里程的關係

┌─────────┬─────┬──────┬──────┬──────┐

│使用天數(12月計)│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

├─────────┼─────┼──────┼──────┼──────┤

│放 電 時 間 │110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

├─────────┼─────┼──────┼──────┼──────┤

│參考續行里程 │35~ 55 km│30 ~ 50 km │20 ~ 40 km │15 ~ 35 km │

└─────────┴─────┴──────┴──────┴──────┘

┌─────────┬─────┬──────┬──────┬──────┬──────┐

│使用天數(15月計)│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450天 │

├─────────┼─────┼──────┼──────┼──────┬──────┤

│放 電 時 間 │120 min │110 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

├─────────┼─────┼──────┼──────┼──────┬──────┤

│參考續行里程 │40 ~60 km│35 ~55 km │30~50km │20 ~ 40 km │15 ~ 35 km │

└─────────┴─────┴──────┴──────┴──────┴──────┘

注:參考里程是在環境温度25±5℃,車、路況正常,最高車速20km/h,載重負荷不大於75kg的條件下進行的;且和電機效率、控制器控制參數等整車配製有關。

4.2.3 乙方產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質保期

(1)“普通鉛酸型”和“ⅰ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

(2)“ⅱ代膠體環保型”出廠_________個月;使用_________個月。質保期二個條件只要達到一條都視為超過質保期,在質保期內若發生下列問題:①短路②斷路③反極④大面積脱粉,經甲、乙雙方檢查確認後電池容量末達到標稱容量的60%,由乙方負責修理或調換,否則不予承保。(其它規格型號的電池質保期雙方另行訂立)

4.2.4 乙方每月根據甲方上月退回的經雙方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電池數量,如數向甲方返還相同規格型號的電池:

(1)電池出_________個月以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全新電池,並重新計算質保期;

(2)電池出廠_________個月以外且在質保期內如出現容量明顯下降至額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負責調換標稱容量在80%以上的維護電池, 三包期從原使用電池的出廠日期起累計續保。

4.2.5 乙方負責回收甲方過質保期的“華富”廢舊電池,回收方法和價格另訂。

4.2.6 乙方負責生產的電動車專用蓄電池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擔產品信譽和產品責任保險。

4.3 本協議為雙方供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為_________,解釋權為乙方所有。

5.其它約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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