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貨物運輸合同模板集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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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模板集合5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一、責任範圍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燬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後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於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後,在避難港由於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於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後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於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託人或有關*(海關、港務*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於承運人、受託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採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現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航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後立即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後,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 保險單號次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後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

包裝及數量

保險貨物項目

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______

保費______ 費率______ 裝載工具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 自______ 至______

承保險別:______

所保貨物,如遇風險,本公司憑本保險單及其有關證件給付賠款。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負責賠償的損失或事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______

出單公司地址______

營業部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編號:

託運方: (簡稱甲方)

承運方: (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包裝要求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行業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交易習慣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外包裝須乙方認可。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承運週期:運輸合同書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抵達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足額支付乙方所需運輸費。

2、 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3、 甲方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的領取運費金額。

4、 甲方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的權利:向甲方收取運雜費用。

2、 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到指定地點,按時間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責任

及時通知發貨的時間、件數、噸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二、 乙方的責任

1、 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2、 運輸過程中貨物的丟失、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自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 方: (簽字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簽字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1.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後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包裝及量保險貨物項目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保費________________費率__________裝載工具_______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2.××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範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江、河、湖泊和沿海經水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金銀、珠寶、鑽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第四條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保險人按保險單註明的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五條基本險

由於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崖崩、突發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發生碰撞、擱淺、觸礁,橋樑碼頭坍塌;

(三)因以上兩款所致船舶沉沒失蹤;

(四)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承擔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六)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第六條綜合險

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一)因受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二)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三)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四)遭受盜竊的損失;

(五)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責任免除

第七條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躁動;

(二)船舶本身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變質、損壞;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於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八條由於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十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單(憑證)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後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謹慎選擇承運人,並督促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保險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被保險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並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或保險人在當地保險機構,並迅速採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減少貨物損失。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______

啟運前貨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託運人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承運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6、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貨物裝卸責任及要求

1、啟運前:__________________

2、到運後: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包裝的責任

1、乙方所接收的貨物是甲方包裝好的貨物,因包裝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五條收貨情況

1、收貨人:________

2、收貨人領取貨物時的要求:

(1)收貨人是公司等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並出示經法人授權收貨的書面委託書。

(2)收貨人是自然人的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護照等有效證件。

3、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運輸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運輸費用:_______

運輸費用的支付人: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

(3)因託運人依據前款約定變更本合同,引起承運人發生額外費用或造成損失的,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完全由託運人負擔。

2.託運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及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

(3)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託運的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1)向本合同約定的運輸費用支付人收取運費及雜費。

(2)如果運輸費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費及雜費,承運方對該批貨物擁有留置權。

(3)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___天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4)對於超過上述約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在書面通知託運人後,___天仍沒有得到明確答覆的,承運人有權委託拍賣機構拍賣,拍賣所得的價款扣除運費及雜費、拍賣費等承運人的實際支出後,餘額返還託運人。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___天內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2)對託運的貨物要及時安全的運到目的地,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後,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1)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憑有效證件領取貨物的權利。

(2)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更換收貨人的要求,但須簽訂變更協議,變更情況以書面約定的為準。

(3)收貨人改變收貨人、交貨地點等收貨信息的,本合同約定的承運費用不發生變化,若承運人因此而發生額外支出的,收貨人應賠償承運人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2.收貨人的義務:

(1)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的各項費用。

(2)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貨時,應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幣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質量規格證明或化驗報告等必需資料,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______元。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______元。

3.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平等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提交承運人營業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託運人為個人的,託運人適用簽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託運方(交易市場交易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根據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關於交易商將存放在_________內的棉花直接用於交割的通知》[全棉市管字(XX)26號]精神和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託運方即指通過交易市場商品棉電子撮合交易預售棉的出賣方。

 第二條 運輸棉花的品名、等級、數量、貨款金額 品名

 第三條 產地批號等級數量(噸)貨款金額(萬元)合計 第三條 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規定的棉花包裝標準進行包裝,非規定標準的,承運方拒絕承運。

 第四條 棉花起運地點為_________監管倉庫,發運車站為_________火車站;棉花到達倉庫為_________交割倉庫,到達站為_____火車站(如託運方無特定要求,到達交割倉庫及火車站名稱由承運方與交易市場協商確定)。託運方在棉花運達內地指定交割倉庫前,要及時向到達交割倉庫出具提貨委託書原件。

  第五條 託運方將棉花運抵交易市場_________監管庫的時間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託運方將棉花按時運抵監管庫後,承運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棉花發運結束。

  第六條 託運方將棉花運抵監管庫後,雙方應對棉花的數量、包裝等是否符合交易市場交割規定進行入庫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承運方辦理有關運輸手續,並在有關運輸手續辦理完畢後的_________日內將棉花起運相關事項通知託運方。承運方須對棉花運輸的質量和安全全程負責。

 第七條 承運方負責聯繫交易市場內地指定交割倉庫的接收、入庫等工作,交易市場負責協調。指定交割倉庫於貨物到達後的1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交易市場、承運方和託運方。

  第八條 本合同所指棉花僅限於鐵路運輸。棉花從運抵_________監管庫至運至內地指定交割倉庫所發生的費用實行包乾,包乾費用包括:棉花進入_________監管庫後發生的出入庫、短運、中轉裝車、鐵路運輸、保險以及進入交易市場內地交割倉庫後的鐵路入庫等費用,具體標準按交易市場[全棉市管字(XX)26號]通知附件3的規定執行。

上述費用由託運方承擔,交易市場代收代付。

實行費用包乾後,棉花從運至_________監管庫起到運抵內地指定交割庫過程中的保險由承運方負責代辦,保管過程中的保險價值按_________元/噸、運輸過程中的投保價值按_________元/車在包乾費用中列支。實行費用包乾後,託運方將這部分棉花用於交易市場商品棉電子撮合交易的交割時,如發生運費補償,由承運方承擔。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將約定的棉花運到交易市場內地指定交割倉庫。

2.託運方對要求承運的棉花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被運棉花。

二、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通過交易市場向託運方收取運輸包乾等費用,包括在_________監管庫發生的入庫、保管、保險及運往內地的鐵路運輸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棉花運到內地指定交割倉庫(內地指定交割倉庫按時向託運方和交易市場發出到貨通知)。承運方對委託運輸的棉花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毀損、滅失,無人為變質(包括但不限於運輸及裝卸過程中導致的包裝破損、棉包污染、雨淋、黴變等),如有上述問題,承運方應對託運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在貨物到達相關站點後,承運方負責聯繫內地指定交割倉庫,交易市場負責協調。

3.在運輸及裝卸期間,嚴禁吸煙和使用裸露燈具,嚴格控制火種,嚴禁裝運潮濕、油污和破損包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託運方不應超過協議規定的數量向承運方交運棉花,承運方不承諾超過協議規定數量的棉花的運輸。因託運方運至_________監管庫的棉花數量低於協議約定數量95%部分而造成承運方運能浪費的,託運方給予承運方每噸80元補償。

2.託運方應將交運棉花的原始碼單、質檢證書隨棉花一併交_________監管庫,棉花發運後由承運方及時寄往內地收貨指定交割倉庫,以便指定交割倉庫驗收和提供公檢使用。原始碼單、證書不全或沒有的,承運方不安排發運,由此而造成損失的,託運方自行承擔。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影響託運方在交易市場交割並造成損失的,承運方應按交易市場核定的標準償付託運方損失(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及鐵路部門限制運輸、編組等原因,造成運輸受到影響,承運方應在得知情況的當天,依據鐵路運輸部門出具的相關書面證明,以電話或傳真方式及時告知交易市場和託運方,以便交易市場及時調整運輸流向或通知交易商採取其他措施,避免違約)。

2.運輸過程中,造成棉花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承運方應負責向鐵路部門申請開具貨損、貨差證明,並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承運方也可委託內地指定交割倉庫作為收貨人,負責協調、辦理險內理賠事宜,託運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 準用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項或約定不明確的事項,準用交易市場《關於交易商將存放在_________區內的棉花直接用於交割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由託運方傳真至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備案。

託運方(蓋章):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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