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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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註冊地址:

最新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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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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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位於“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第 號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

二、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的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約定轉讓的停車位使用權定價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價格不含該地下停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車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

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續

1、雙方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該車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續,乙方取

得通行卡視為甲方辦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車位款的,甲方有權暫不辦理。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視為甲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應當自約定交付日起承擔相應的費用。

五、甲、乙雙方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對該購買的地下車位不享有產權,但享有與房屋主體同等年限的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等相關事宜作出具體規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國家法律政策或相關地方規定處理。

2、乙方購買的地下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地下停車位分佈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4、乙方付清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車位後,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為乙方享有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權利憑證。

5、如該地下停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今後若遇政府因戰爭或其他原因需要徵用防空設施,或關於停車位使用權的政策發生變化,該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按政府要求辦理收回時,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6、若今後出台通過補繳税費等形式獲得地下車位產權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並且乙方要求辦理所購的地下車位權屬證書的,由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辦理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產權證所需支付的費用及所所有税費。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權屬證書的協助義務。

7、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9、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10、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1、乙方未徵得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書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項下全部轉讓價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權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他人。

12、甲方已經委託鄭州新世紀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乙方所購的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認可並接受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對乙方所購地下車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於管理方式、管理費用及其支付,具體以物業服務協議為準。

13、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庫);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總額 0.1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甲方未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轉讓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3、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六、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簽約時間: 年

簽約地點

日 乙方(簽字):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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