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買賣合同模板彙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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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買賣合同模板彙編5篇

買賣合同 篇1

申請執行人:xxxx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負責人:xxx 職務:經理 電話:xxxxxxxx

被執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職務:董事長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請求事項

1.強制被執行人履行北京市順義人民法院二oo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XX)順民初字第67xx號民事判決書,立即給付申請人貨款五萬九千八百元並支付利息損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標準計算),並承擔案件受理費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該判決確定義務期間的債務利息;

3.由被執行人承擔本案申請執行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已經作出(XX)順民初字第67xx號民事判決,根據該判決,被執行人應於該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申請執行人貨款五萬九千八百元並支付利息損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標準計算),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執行。案件受理費六百五十四元,由被執行人負擔,於判決書生效後七日內交納。現該判決已經生效,但被執行人並未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被執行人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7條之規定提出以上請求,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被執行人履行生效的判決所確定的義務。

此致

xx法院

申請人:

xxxxxx北京分公司

年 月 日

附:(XX)順民初字第67xx號生效判決書壹份

買賣合同 篇2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使用説明

1、 此合同文本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新、舊)機動車買賣交易。

2、 賣方(乙方)對其出售的(新、舊)機動車應具有所有權;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新、舊)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新、舊)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託書》,才能與買方(甲方)簽訂此合同。

3、 簽訂此合同應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持一分,辦理車輛過户或轉籍手續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4、 本合同應使用鋼筆填寫。

5、 本合同不得翻印。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證照種類:

號碼:

電話:

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證照種類:

號碼:

電話:

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新、舊)機動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有權出售屬於自己的(新、舊)機動車,(或乙方受的委託),有權出售車牌號碼為:的(新、舊)機動車(見附件一:《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二條 (新、舊)機動車狀況

車牌號碼 出廠日期 已行駛公里數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憑證編號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 有效期從 至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車輛瑕疵狀況:

第三條 價款

(新、舊)機動車價格(不含税費):

金額大寫:

(新、舊)機動車交易中所發生的税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雙方各負一半( );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雙方各負責一半( )。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1、 付款方式(支票、現金):

2、 付款時間:

第五條 驗收時間、驗收方式及交換時間、手續

1、 驗收時間:

2、 驗收方式:雙方約定車輛由甲、乙雙方當面驗收,並辦理相關手續。

3、 交接時間、交接手續: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乙方應在 15 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並向甲方移交與車輛相關的各種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審驗乙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

2、 持本人(或本單位)有效證件,按規定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交易過户或轉籍手續;

3、 車輛交接後在辦理過户期間,車輛使用中發生的任何總問題,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 不得采取脅迫、欺詐、提供虛假文件或虛假證明等手段進行交易。

5 、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負責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2、 如實向甲方陳述保證真實性,並對車輛狀況的陳述保證真實性,對隱瞞車輛存在的重大質量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3、 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4、 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應接受甲方退車要求,解除合同、全數退還車款,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5、 因出售車輛的所有權或委託權問題,造成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變更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責任方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 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 其他方式:

第十一條 幾項具體約定

1、 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門有關的車輛管理規定,並遵守(新、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的規定,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雙方共同違反有關規定,則損失共同承擔;

2、 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購車款後,按規定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4、 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條款:

附件一

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託書

請將(新、舊)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託書》(或複印件)粘貼於此處

附件二

乙方身份證(或單位證明)複印件

請將乙方身份證(或單位證明)複印件粘貼於此處

附件三

乙方應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1、 機動車行駛證

2、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3、 養路費繳會憑證

4、 車輛年檢證明

5、 税訖證明

6、 其它材料: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意見:

經辦人:

備案機關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乙方(買方):

經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裝載機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裝載機/工程機械概況

品牌:柳工裝載機

型號:ZL50CN

車輛識別代號:ZL50CNL1104224

二、轉讓價格:220000元

三、付款方式:由甲方欠乙方的借款中扣出。

四、甲方承諾對上述裝載機轉讓合同範本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於該承諾購買上述裝載機。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裝載機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五、裝載機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裝載機系二手舊機,甲方對於裝載機的運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説明,乙方對於該裝載機的現狀以及日後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瞭解。

六、裝載機由甲方於20xx年11月27日,在廣漢順興苑小區交付給乙方,乙方採取現場驗收的方式進行驗收,乙方對裝載機的運行狀況及設備數量、質量有任何不符合雙方在本合同中的説明及約定的,應當場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確認並由雙方協商解決,交付後即視為驗收合格。

七、裝載機交付後,因該裝載機的運輸、運行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裝載機本身的故障、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以及對第三人的侵權所產生的損失,交付後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違法事故責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如甲方在裝載機交付後承擔了上述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九、因履行裝載機轉讓合同範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本裝載機轉讓合同範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11月27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前年招投標中標單位供煤業務的.實際,甲乙雙方本着自覺自願、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則,共同配合搞好合作市城區集中供熱這項民生工作,確保供熱質量,在拖欠上年度煤款的情況下延續今冬明春供暖用煤,經充分協商一致重新變更籤訂以下供煤承包合同。

一、質量標準:

20xx年度鍋爐用煤主要指標(靖遠大礦)(最低大卡不能低於5500大卡/公斤)

二、合同履約形式: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以乙方承包形式,確保供暖期兩台40T鏈條鍋爐和一台40T循環流化牀鍋爐供熱面積80萬平方米的全部用煤炭量(每噸單價610元,過磅

2.23萬噸)價款包定的額度,乙方實行盈虧自負。

三、交貨地點:甘南合作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煤場

四、供貨時間:20xx年9月10日—20xx年4月30日

供暖時間:20xx年10月1日—20xx年4月30日

五、合同價款: (含運費、裝卸費及煤款)並提供國家正式税務發票。

六、付款方式:

1、20xx年10月底,付總價款20%。

2、20xx年12月底,付總價款20%。

3、20xx年1月底,付總價款15%。

4、20xx年2月底,付總價款10%。

5、20xx年3月底,付總價款10%。

6、20xx年9月底前,付總價款25%。

七、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雙方談判的約定,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年度欠款810萬元,乙方必須在本年12月10日前供煤20xx噸以上,並保證甲方在供暖期內的庫存不低於20xx噸。若低於20xx噸,向甲方賠償不足部分(以貨幣形式)。

2、乙方必須遵守供煤談判的承諾,保證甲方鍋爐出水温度130度、回水温度70度,保證甲方供暖正常運轉。乙方如造成甲方燃煤斷檔,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雙倍費用(甲方用做自行購進煤款、運輸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甲方不按合同付煤款 造成燃煤斷檔,乙方不負一切損失。

3、根據國家節能減排的政策和甲方能耗檢查工作的要求,乙方供應原煤必須達到合同中所規定的質量標準,承擔主承包的責任,供暖期結束後總耗煤超過4.28萬噸時予以追加,不足

4.18萬噸予以扣減,每車必須攜帶隨車化驗單和磅單,甲方進行到場化驗抽樣計量,如化驗發熱量低於合同約定標準100大卡及時告知乙方提高質量。如低於300大卡時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應差異較大, 造成無法協商,提交乙方當地法院裁決。

5、如果甲方在20xx-20xx年度,實際供熱面積超出80萬平方米,超出部分另行計算,同時增加合同總價款。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簽訂地點: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説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

簽訂時間:年月日

傢俱名稱樹種名稱樹種產地規格型號商標輔材/

五金邊材

狀況油漆數量單價總價

驗收

説明

□驗收合格□問題及解決方案:

□貨款兩清

□拒收及原因:買方送貨時間

送貨員年月日

第二條質量標準:

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XX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

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

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傢俱

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主辦單位(簽章):

監製部門:東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買賣合同 篇5

原告:上海XX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錢XX,總經理。

聯繫方式:代理人曾鏡同律師

被告:南寧XXX紙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XX,董事長。

訴訟請求:

一、判決被告支付原告貨款160000元,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支付原告自20xx年2月1日起至本案判決生效之日止的利息;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15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合同編號為JDX(NZ)1005046(SB)的《購銷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供應合同總價格為360000元的流量開關、液位開關及轉子流量計等設備。

《購銷合同》約定發生糾紛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購銷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可是,被告只向原告支付100000元貨款,尚欠原告貨款260000元。

經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 20xx年10月23日,被告及廣西XXX紙業有限公司向原告作出《付款計劃》,內容為“經過三方詳細核對,由南寧XXX紙業有限公司及廣西XXX紙業有限公司欠你公司的貨款分別為260000元及137902.76元,經三方友好協商,現計劃如下的還款計劃,所有貨款397902.76元於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付清,分別為兩月每月還款15萬元,最後一個月還款97902.76元”,可是,在《付款計劃》作出後,被告僅向原告支付了100000元貨款,到現在為止,被告仍欠原告貨款160000元,而廣西XXX紙業有限公司並沒有向原告支付過貨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等法律之規定,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人民法院公正審理,依法判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橫縣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XX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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