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運輸合同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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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渣土運輸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渣土運輸合同9篇

渣土運輸合同1

合同編號:

發包方(甲方):幽幽 身份證號碼:350104199903030XXX承包方(乙方):幽幽渣土運輸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土石方運輸事宜,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幽幽市幽幽廠填土工程

1.2.工程地點:幽幽市

1.3.承包範圍:土石方運輸

1.4.承包機械設備:5.6m*2.3m*1.5m(20立方)自卸車

二、合同工期及合同工程量

2.1.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甲方必須保證合同期不少於 200萬立方 ,工程總量不得少於 200萬立方 ,運輸量 200萬 立方。若實際運輸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數量(變動量在±10%範圍內),甲方按缺少量造價的20%補償乙方,因此導致工期延誤,於乙方無關,工期自動順延。乙方需保證完成合同約定的運輸量(變動量在±10%範圍內)

2.2.甲方提供足夠的土石方工程量,乙方保證每月完成運輸量不少於立方,若甲方原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合同工期順延。

三、合同單價及付款方式

3.1.運距在 5.6m*2.3m*1.5m(20立方)自卸車運輸價人民幣為 6.25 元/立方、每車運輸費人民幣為 125 元;6.3m*2.3m*1.5m(25立方);每車運輸費人民幣為 元。若超過 0.3公里,每公里需增加運費人民幣 0.5 元/立方。以上價格不含税價,即税收由甲方承擔。

3.2.此合同價格受市場浮動而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以市場柴油單價元/升為基準,若油價上浮 0.3 元/升以內,價格不予調整,超過 0.3 元/升按市場價調整。

3.3.乙方車輛進場到位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車的自卸車預付款,共合計 200000 元整。

3.4.運輸費用每天結算一次,甲方在結算日的次日下午5點前需向乙方支付該時段運輸費用總額 100% 。預付款等工程竣工後從尾款中扣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結算時間或拒絕結算。若甲方延期付款,按實際延遲的天數支付給乙方所欠工程款總額的5‰/天的賠償。

3.5結算方式:甲方以現金結算方式轉入乙方指定的卡內。

四、甲、乙雙方權利和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甲方提供實性)及有關部門的審批的合法施工手續複印件給乙方。

4.1.2.開工前甲方辦理好合法進場手續,甲方負責道路的暢通、協調各方關係。負責城管、交警、交通、運輸道路、林業、國土、公安,環保等部門的手續及疏通周邊地方的關係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以便乙方能夠正常運輸,不受任何干擾。

4.1.3.甲方指定需逆向行駛的,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如果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被交警、路政、城管、運輸道路、林業、國土、公安環保等處罰由甲方負責處理,駕駛員的駕駛證被扣分,甲方應按每分賠償給乙方叁佰元整(¥300.00元)人民幣,車輛如被扣押超24小時以上,甲方應按每天補償給乙方伍佰元整(¥500.00元)人民幣。

4.1.4. 因交警、城管、交通、運輸道路、林業、國土、公安,環保等部門的手續及疏通周邊地方的關係協調不及時等造成的誤工、停工,甲方應給乙方每部車輛 500 元/天作為補償,且每月停工、誤工累計不得超過 2天 ( 48 小時),否則造成乙方的全部損失由甲方賠償,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予賠償。甲方必須保證乙方車輛每天運輸 24 小時(從 07 點―― 07 點),在工作時間內必須保證挖機正常工作和安排好卸土地點。

4.1.5.甲方不按時支付乙方各項款項,乙方有權停工,並撤離運輸車輛,必要時乙方有權阻擾甲方施工,並追討運輸款的權利。若延期付款,甲方按實際延遲天數,按欠款總額的5‰/天賠償乙方。

4.1.6.如果乙方車隊進場,非乙方原因而導致的無法正常施工,甲方應賠償乙方所造成的誤工和調遣等費用。

4.1.7.乙方需按合同約定正常運輸,服從甲方或現場人員的合理安排和調配。

4.1.8.甲方負責工地運輸道路的維護及維修,如因道路問題造成乙方無法正常施工,應賠償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1.9. 乙方在保證車輛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在正常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交警、路政、城管糾紛由甲方負責,確保運輸道路的暢通。

4.2.乙方責任

4.2.1.駕駛員在有關部門查車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跟有關人員爭吵。

4.2.2.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交通秩序行駛,發生安全事故及違規駕駛(如超速、竄紅燈、亂停車)一切責任有乙方負責;

4.2.3.乙方車隊必須保證車輛及駕駛員的證件齊全,在施工期間必須遵紀守法,不得在場內賭博、打架、吸毒等違法行為。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4.2.4.乙方負責所有的機械、財產及人員的相關保險及安全措施費用,應加強作業的安全教育。確保施工安全,如發生人員傷害、勞動糾紛等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並負責處理。

4.2.5.合同正式簽訂後,甲方需提前進場,如果乙方因自身調配不當導致車輛不能按時進場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按 500 元/天的費用賠償給甲方。

4.2.6.乙方的機械及財產由乙方自行保管,出現被盜,財產損失或損壞等問題有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出現問題甲方進行幫忙調解)。

五、其他

5.1.如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5.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甲方通知乙方車輛進場到位生效(雙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和添加條款,否則視為無效)。甲、乙雙方必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工商税務登記表,代碼證等相關證件及代表人身份證作為合同附件。

5.3. 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直到合同工程款結清支付完畢之日自行失效。

5.4.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幽幽渣土運輸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福州1234室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代表: 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渣土運輸合同2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運輸合同包括:客運合同、貨運合同、多式聯運合同。

發包人(全稱): 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xxxxx運輸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工程項目而產生的建築渣土需要外運,甲方將該項渣土外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 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三、土方外運(包括裝載、運輸消納、施工紅線以外的職能部門的執法管理費),按車計算,每車單價為 元。

四、工期: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的施工順序,工期按甲方施工進度確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應延期:

①、相關職能部門因管理需要,要求停運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項目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③、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經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乙方完成總工程量後的一個月內,辦理該項工程款的結算手續。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在30天內辦理結算。

六、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施工圖紙的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設備。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擴。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負責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

七、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外運消納場由乙方自理。

2、辦理有關土方方開挖外運的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衞生、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

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繫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機具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十、補充條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渣土運輸合同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1-3工區土方運輸

2、工程地點:挖方區—填方區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二、工程量及單價

1、土方運輸總量約

2、運輸單價:

三、結算方式

1、甲方依據乙方每日的運頭數,以三聯單開出票據,待土方運輸結束後,乙方憑三聯單據按實結算。

2、甲方在土方運輸結束後的兩天內,一次性付清運輸費用。

3、若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維修時,甲方可支付壹萬元費用進行救急之用。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挖填方區的取土點和倒土點提前進行技術交底,並安排專人進行指揮。

2、乙方在完成土方運輸任務後,有權要求甲方在兩個工作日內進行費用結算,若逾期一天,按總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

3、挖方區的便道出現嚴重損壞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進行維修。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休息時間安排。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施工計劃實施,每天不少於10輛運輸車,並不得隨意調走,若發現一次,甲方有權按1000元/車進行處罰。(車輛發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運輸票據中弄虛作假,一經甲方查實後,假一罰十,並從結算總費用中扣除。

8、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場,否則前期運輸的費用按60%結算。

五、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訴至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渣土運輸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項目產生的建築垃圾(材料)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項目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地址:

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天,從 20_ 年 月 日至 20_ 年 月 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參照都江堰市政府辦【20_】160號文件關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標準的批覆,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按車廂計方量。建築垃圾(材料)小於或等於1公里之內運費單價定為/m?,每增加1公里運費單價遞增 元/ m?;本工程項目運輸價格按6.2.3×1.5以下的車廂單價定為/車,6.6×2.4×1.5的車廂單價定為元/車。合同簽署前,由甲、乙雙方代表對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築垃圾(材料)土方總量約為萬m?。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項目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數據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

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20_ 年 月 日至 20_ 年 月 日止,共計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大寫(人民幣)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材料)),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設備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運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設備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項目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項目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運行路線、時段的《都江堰市建築垃圾(材料)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設備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都江堰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衞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 本工程項目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註: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渣土運輸合同5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車 號:

電 話:

合同當事人就開陽縣火車站建設土石方運輸事宜,本着公平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內容概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運輸開陽縣火車站建設土石方運輸的排放。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保障車輛正常24小時到場參加運輸渣土到指定地點。渣土運輸過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對運輸渣土加蓋篷布、車輛出場要求對車輛進行清洗嚴禁撒落污染路面。對簽訂合同車輛如長期不到場運輸影響工程進度,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或解除合同。並應按有關規定結算乙方所有運輸費用。

2、義務:甲方提供可供運輸渣土,並保證乙方每天每車運輸產值達叁仟元以上如因甲方不能滿足運輸要求則按每天貳仟元的台班計。合同規定準確、足額的給乙方結算運費。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在運輸活動中,如甲方人員安排乙方為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提供運輸的,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如在規定期內未能按時結算出當期運費,乙方有權終止本《運輸合同》,並根據情況進行追討,追討無效時有權向司法機關提請訴訟。

2、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簽訂合同車輛保障車輛正常24小時到場參加運輸渣土到指定的地點,如長期不到場運輸影響工程進度,有權向乙方提出相應賠償或解除合同。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四、乙方承運資格

按國家有關規定提供以下相關有效證件複印件各一份:

1、車輛運營所必備的《行駛證》、《保險證》、《運營證》等合法證件。

2、年檢合格的《個體經營户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副本)。

3、乙方《身份證》、經年檢合格的《駕駛證》。

五、乙方承運責任及違約管理

1、乙方如將渣土錯運到貨地點或無倒土場簽字的,應無償轉運至甲方指定的倒。

2、裝車按先來先裝原則,不得隨意插隊,必須按甲方管理人員指定的路線運輸,如有違規每次處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

3、在無甲方管理人員具體安排或指派的情況下,乙方無權私自安排裝車及運輸,如有違規每次處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

4、乙方在運輸活動中有責任進行臨時監督,不得給予裝車人員小費,發現一次處以人民幣200元違約金,違反以上約定三次的車輛,甲方可終止該車運輸合同。

5、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同甲方相關管理人員或收貨方相關人員勾結多填多報噸位計時,及開虛假結算票據。如有此類情況,終止本《運輸合同》並按具體損失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結算流程

乙方在本月運輸結束後將所有運輸票據彙總 → 次月的1號—3號內將票據報送甲方,甲方於報送當月20號前將運輸費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賬户。(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節假日時間順延)

七、未盡事宜,協商補充,相關補充及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渣土運輸合同6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項目而產生的渣土需要外運,甲方將該項渣土外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100萬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土方外運,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址進行堆放,按車箱容量以每方/每公里1.5元為基準核算,機械裝車費為2.5元/方。

四、工期: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的施工順序,工期按甲方施工進度確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應延期: ①、相關職能部門因管理需要,要求停運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項目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③、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經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按工程進度十天為小結,支付乙方80%的進度款。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在15天內辦理結算。

六、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施工圖紙的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設備。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擴。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負責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

七、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辦理有關土方方開挖外運的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衞生、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繫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4、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5、乙方所有的施工機具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約定:乙方以上價格不含税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十、補充條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渣土運輸合同7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昆明市大板橋鑫源公司二期F1-1標1-3工區工程項目基礎開挖而產生的建築渣土需要運輸,甲方將該項渣土運輸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工程地址:昆明市大板橋鑫源公司二期F1-1標1-3工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合同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m3,運輸完畢後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土方運輸按車計算(每車每趟不少於 m3),每車單價為 元/車(大寫: )。

三、工期: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車輛,每日運輸車輛不少於20輛,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甲方每完成一次進度結算將支付乙方相應運輸費用的60%,乙方向甲方提供相應運輸費用的税務發票。剩餘運輸費用在工程完工後辦理結算。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辦理結算,結算時乙方提供相應運輸費用的税務發票。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場內損壞的臨時道路進行修復。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繫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約定:

1、甲乙雙方必須對當天的運輸票據進行核對。

2、當天運輸票據必須在兩天內進行核對。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電 話: 電 話:

渣土運輸合同8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由於甲方廠區圍牆垮塌,需重新修建圍牆,由乙方清理原圍牆內外渣土,便於雙方責、權、利的執行,特制定此協議:

一: 1、甲方疏通道路,提供倒土場地;

2、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時支付乙方的渣土清運費用;

3、如遇到巖石,挖掘機確實挖不動時,經甲方確認後,其破碎台班由甲方支付。

二:1、由於甲方倒土場地有限,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倒土,高度不能低於六米;

2、由於時間緊迫,乙方要四天內把場地整理出來,甲方以圍牆外長75米、寬21米、標高同原有車間一樣來驗收;

3、在施工過程中,所有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並負責辦理開山、渣土外運過程中的所有手續;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設計方案施工,最終以甲方提供圖紙驗收。

三:運輸費用

乙方負責鈎機、運輸車、裝載機的所有費用,甲方只需按運輸方量計算,就地回填每立方7元、外運每立方22元。

四:經驗收合格後由乙方提供地税完税發票,七天內支付工程所有餘款。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渣土運輸合同範文二

發包方(甲方):廣東新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葉洪

乙方身份證號碼: 4

現廣東新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將二區昇平路工程石渣運輸 委託給乙方施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相互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合同單價及計量方式

1、合同單價:新平縣二區昇平路(工業園運至昇平路) 石渣,合同單價18。8元/噸(單價已含税、材料、運輸費用等),工程量6500噸,合同總價122200元;

2、計量方式:按實際拉運總噸數計算(每車以過磅的淨重為準,過磅費用由甲方支付)。每次拉運後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名確認數量及拉運日期,每月26號前彙總再次確認。

二、工程進度及勞動力約定:

施工日期為3個日曆天。計劃開工日期(20xx年11月15日),具體以第一天進場計算,計劃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8日)計劃施工日曆天數不變

三、付款方式:

1、每月最後一天前雙方確認當月發生總工程量及當月總工程款,甲方須在次月25號前支付乙方方該筆工程款。

2、工程款確認方式:已確認的工程量(單位:噸)×單價(單位:元/噸)。

3、支付方式:以開具工資單形式支付。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填好運輸道路,確保運輸質量;

2、乙方負責派車裝運,負責裝運車的運輸費,確保完成甲方進度要求;

五、其它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雙方均無異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則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上細則執行。

發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渣土運輸合同9

甲方(發包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運輸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繫方式:

甲方因工程項目而產生的建築渣土需要外運,甲方將該項渣土外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1.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 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2.運輸單價:每車人民幣(大寫) (¥ 元)。

每車裝載量不低於:

上述單價包括裝載、運輸消納、施工紅線以外的職能部門的執法管理費、人工與設備成本;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的以外,甲方無需支付其它費用。

3.如甲方有需要,乙方應提供每天不低於 車的外運處理能力,但因非乙方原因、大雨等惡劣天氣、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導致導致無法正常組織運輸處理的除外。

(1)相關職能部門因管理需要,要求停運或停止施工。

(2)甲方工程項目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4)經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三、結算付款

1.乙方人員運輸出場前,由甲方現場人員發給由甲方蓋章的渣土票(標明數量),以乙方持有的渣土票數量作為結算依據。

2.結算週期:每月 日前結算支付上月費用。

3.發票:乙方應提供正規足額發票。

甲方發票信息:

4.甲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户行:

户名:

四、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施工圖紙的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設備。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擴。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負責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

五、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外運消納場由乙方自理。

2.辦理有關土方開挖外運的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衞生、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繫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機具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7.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如乙方導致甲方及甲方人員財產或人身損害,乙方應向甲方及甲方人員進行賠償。

六、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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