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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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往年土地估價師報名時間預計,2015年內蒙古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
2015年5月1日—7月1日。敬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本站的土地估價師 頻道,我們將第一時間公佈最新報名信息!

2017年內蒙古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系統()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信息,打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內蒙古土地估價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5年內土協發〔2015〕6號
內蒙古自治區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關於2015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盟市國土資源局,滿洲裏市、二連浩特市國土資源局,各土地評估機構及相關單位:
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的《關於組織2015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5] 6號,以下簡稱《通知》)的精神和《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8號)的規定,經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研究確定,2015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於2015年9月15日、16日舉行。現將2015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組織工作
2015年全區的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統一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組織領導,內土協設立考區辦公室,具體負責自治區考區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具體的考試報名工作將由各盟、市土地評估機構負責(呼和浩特地區考生直接到內土協報名)。各盟市土地評估機構應設立專門的報名辦公室,確定辦公室負責人,並將負責人姓名、聯繫電話、單位詳細地址傳真至內土協。各盟市土地評估機構在報名期間應做好組織和宣傳工作,並將考試報名通知傳真至各旗縣國土資源局。
二、 報考的基本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
(一)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2年;
(二)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1年;
(三)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
(四)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要求,但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報名:
(一)受過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5年的;
(二)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5年的;
(三)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2年的;
(四)因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有錯誤,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不滿2年的;
(五)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三、 報名程序及時間要求
2015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工作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6月1日開通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工作和材料審核工作同時進行,7月1日內土協將關閉報名系統,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具體程序:網上填寫報名表;提交報名材料、盟市土地評估機構初審、收取考試報名費;內土協終審、彙總上報。
(一)網上填寫報名表
各盟市考生直接登錄內土協網站進入“內蒙古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系統”,按照步驟及相關説明填寫《2015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並打櫻對於邊遠貧困地區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報考人員由各盟市報名單位統一負責網上報名。
(二)提交報名材料、盟市土地評估機構初審、收取考試報名費
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地盟市土地評估機構(呼和浩特市考生直接將材料提交到內土協)進行初審:
續報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2015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2份;
初次參加考試的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2015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2份;
2.公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士兵證、文職幹部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4. 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記錄在案,並保留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的權利。
報考人員委託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被委託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及授權委託書。
各盟市土地評估機構應按照《通知》要求的報名條件嚴格審核考生材料的真實性及材料是否齊全,收取報名費,並於7月1日—7月10日將考生報名材料及報名費彙總上報至內土協。
(三)內土協終審、彙總上報
內土協將對上報的材料進行終審,終審過程中若發現考生上報材料不真實、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該考生報考資格,對相關土地評估機構給予處理,並取消其今後的報名審查資格。
內土協將全區考生彙總、上報至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由考試委員會統一編排檔案號、准考證號。
四、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報考人員自由選擇報考科目的種類和數目,各科考試成績在三個連續考試年度內有效。
(一)2015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考試科目:
1.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2.土地估價理論方法;
3.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4.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5.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二)考試時間
全國土地估價師考試時間定於2015年9月15日至16日舉行。其中:
9月15日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8:30- 9:30
土地估價理論方法10:30-12:00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14:30-17:00
9月16日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14:30-17:00
五、收費標準
報名費用每人每科65元。
六、其他事項
(一)考試範圍
各科考試範圍見《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10年)》。考試委員會不指定考試參考教材,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家現行土地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業準則、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程等。
(二)打印准考證
2015年8月16起,報考合格人員可登陸考試報名系統打印准考證。
(三)發證與執業
各科成績於全部考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內土協網站查詢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由內土協統一發放。
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並在土地估價機構執業的土地估價師,應當通過實踐考核,並進行執業登記。經過執業登記的土地估價師方能在土地估價報告上簽字,承擔法律責任。實踐考核的具體時間、辦法另行通知。
(四)聯繫方式
聯 系 人:邱 斌 李大喜
聯繫電話:0471-66344240471-6202489(傳真)
網址:
郵箱:
通訊地址:呼和浩特市呼倫南路147號
特別説明:2015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續考考生不需要從新上傳照片,但是照片不合格的還需從新上傳。
附件: 2015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內蒙古考區各盟市報名單位一覽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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