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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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安徽省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依據司-法-部第117號公告,現就我省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如下:
一、 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依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5-2020年)》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部六省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範圍的通知》(國辦函[2007]2號)等政策規定(不屬於國家或者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潛山縣、太湖縣、宿松縣、望江縣、嶽西縣、利辛縣、壽縣、霍邱縣、金寨縣、臨泉縣、阜南縣、潁上縣、潁東區、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舒城縣、石台縣、裕安區、金安區、懷遠縣、定遠縣、太和縣、渦陽縣、郎溪縣和界首市,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户籍為準,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採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1日0時至25日24時。報名人員必須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結束後,不予補報。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日至7月20日(工作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我省使用漢語試卷。
(三)報名材料
現場確認時,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現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的,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户籍證明。
2. 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複印件。
3.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複印件;報名表中填寫的户籍代碼應當與户籍地一致。
4.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考務費
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我省報名人員交納人民幣240元報名費。
(五)准考證
經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確認其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符合報名條件,且已交納考務費的.,准予發放准考證主證。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複審合格的,准予生成准考證副證。准考證副證由報名人員從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
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主證與副證參加考試。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22日、23日。
試卷一:9月22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2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23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23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方式和科目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佈《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實例(案例)分析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
試卷四:實例(案例)分析。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三)考試要求和紀律
應試人員應當認真閲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塗、作答;應試人員應當遵照《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的規定,誠信參考,遵守考試紀律,維護考場秩序。
(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在9月24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佈考試試題,在9月27日晚20時公佈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以在9月27日晚20時至10月2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説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彙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閲依據。
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頒發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可以申領B類或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在户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應當在2015年7月31日前,持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書面通知和畢業證書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四、其他
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報名人員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事宜,按照司-法-部與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發佈的《關於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政辦字第5號)辦理。
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省司法廳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報名人員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問題,可登錄中國普法網查詢或登錄安徽省司法廳網站查詢、諮詢,也可撥打電話諮詢。
安徽省司法廳及各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諮詢電話為:
安徽省司法廳 0551—2215048
合肥市司法局 0551—5612403、5626238
蕪湖市司法局 0553—3878961
蚌埠市司法局 0552—2043453
淮南市司法局 0554—6612093
馬鞍山市司法局 0555—2426312
淮北市司法局 0561—3053671
銅陵市司法局 0562—2833313
安慶市司法局 0556—5195606
黃山市司法局 0559—2355357
滁州市司法局 0550—3023020
阜陽市司法局 0558—2254822
宿州市司法局 0557—3029481
六安市司法局 0564—3379315
亳州市司法局 0558—5555288
池州市司法局 0566—2811883
宣城市司法局 0563—3010436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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