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17年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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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2015年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5年7月開始報名

山東省2017年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山東人事考試網()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信息,打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山東省城市規劃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5年魯人考函〔2015〕45號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全國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15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15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5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定於10月20、21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10月20日9∶00—11∶30城市規劃原理14∶00—16∶30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10月21日9∶00—11∶30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14∶00—17∶00城市規劃實務
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三)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四)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五)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六)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七)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八)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和《城市規劃相關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市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一)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
(二)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三)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四)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三、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查
2015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具體報名時間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自行安排,原則上網上報名時間不得少於15天。各市務必將報名時間、報名網址及時通知考生。
考試報名採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辦法。請考生根據各市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考信息並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蓋章後,按屬地原則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審核、確認手續。考生在報名時,由於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資格審查工作由人事考試機構會同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共同進行。為便於準確掌握港澳台人員報考情況,請各市在報名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考生誤填誤報。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單位蓋章後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報名成功的考生須於10月15日至21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下載打印准考證。請各市將下載打印准考證的網址、時間、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確保考生順利參加考試。
四、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採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信息代碼不變。各市人事考試中心務必嚴格按照省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的資格考試考前規則模板的`要求,做好報名信息採集工作,確保報名信息完整、準確、無遺漏,並於8月30日前將報名數據庫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五、考試費用
考試收費標準按魯價費發〔2001〕163號文件規定執行。報名費每人10元,客觀題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考務費每人每科120元。請各市於10月19日前按照魯人發〔2003〕25號文件要求,將應上繳的考務費上繳至省財政專户。
六、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科目為客觀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閲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發放,考後收回。
(二)2015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在濟南市。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要與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規範考務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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