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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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往年城市規劃師報名時間預計,2015年湖北省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為
2015年6月4日至20日。敬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本站的城市規劃師 頻道,我們將第一時間公佈最新報名信息!

2017年湖北省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信息,打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2015年湖北省城市規劃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鄂人社考[2015]23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劃局(建設局),省直及國家在鄂有關規劃編制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於印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9號)、《關於印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20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關於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辦發[2001]3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50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全國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15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1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3、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5、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6、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二)在《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三)根據人辦發[2001]38號文件補充規定:
1、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名條件,並在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的人員,報名時必須審查學歷和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的年限。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①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②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①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②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5年年底,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二、 考試科目
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4個科目。
三、 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近期1寸電子彩色登記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間,五官輪廓清晰,佔滿圖片框)。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後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一)首次報考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後,持有關材料(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資格證、聘書、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
1、省直單位報考全科人員,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鄉規劃處(武漢市武昌中南路12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並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後,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2、市州以下報考全科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和人社(職改)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後,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二)續報考生
已參加過報考全科的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中,點擊老生報考圖標,憑檔案號提交報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信息審核確認標記後,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市州以下考生,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三)免二科人員
符合免試二科新老報考人員,均須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後,持有關材料(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資格證、聘書、從事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
1、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鄉規劃處和省職改辦資格審查(蓋章),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信息審核確認標記後,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2、市州以下報考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和人社(職改)部門現場資格審查(蓋章)後,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具體網上報名、繳費、准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查詢。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4日9:00—6月14日16: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1、省直單位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5年6月4日9:00—6月15日16:00(雙休日除外)。
2、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資格審查時間,並予以公佈。
(三)繳費確認時間
1、省直網上繳費確認時間為2015年6月4日9:00—6月16日16:00。
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繳費確認時間,並予以公佈。
(四)准考證下載時間
2015年10月15日—10月19日。
(五)考試時間:
2015年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規劃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2015年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7:00 城市規劃實務
各地於2015年7月5日前將報名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五、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請監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考生:
(一)答題前要仔細閲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二)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六、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信息採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如下:
類 別
級 別
專 業
科 目
29.註冊城市規劃市
4.考全科
01.城市規劃
1.城市規劃原理
2.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3.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4.城市規劃實務
2.免二科
01.城市規劃
3.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4.城市規劃實務
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或考前一週,憑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到選擇的報名點,填寫《信息更正申請表》按程序更正。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規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詳見湖北人事考試網公告)。
七、考區設置
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八、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定,註冊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費每人15元,《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3科(客觀題)每人每科70元,《城市規劃實務》科目(主觀題)每人每科130元,
各地人社、規劃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嚴格按規定做好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工作。省直考區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按要求培訓監考人員,確保考試安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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