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省二級建造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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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省二級建造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關於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關於二○一二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5〕1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特別提示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有兩個報名通道:
1.報考“二級建造師”(即未獲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者)通道;
2.報考“二級建造師增考專業”(即已獲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基礎上,需要增獲一個專業類別二級建造師資格的考試合格證明書者)通道。
考生登錄我局網站報名時,務必分清選項,謹慎操作。
(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7月2日9:00-7月2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進入我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合適報名通道後按程序進行報名(深圳市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三)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登錄省人事考試局網站進行網上交費。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管理機構確定後公佈,各市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管理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採用網上交費、考後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5年7月27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報名後,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傭報名發證登記表》,該表要與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並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後按網上公佈的時間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並在2015年8月10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彙總表。考後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佈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後,於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的複核,並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科 目
10月27日
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10月28日
9:00-12: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三、考試方式
(一)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採用全國統一命題,共設3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6個專業,考生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中一個專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試卷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紙上作答。
(二)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3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收回。
四、其他
(一)報考資格審核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並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後須及時下載打傭報名發證登記表》,考後系統不再支持打櫻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傭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後果由考生自負。
2.按照屬地原則,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考務文件規定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並負責。
3.省人事考試局將加強對全省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的抽查和監督指導, 對把關不嚴、審核不合格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責任。
(二)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部分市設分考常考試的詳細地址以准考證的標註為準。
(三)准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10月22日9:00-26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下載准考證,並用A4紙打櫻逾期未打印者,後果自負。
(四)證書發放方式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齲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發放。
(五)收費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6〕61號文規定,綜合知識考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專業知識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按每人每科120元收齲報名工作結束後,各市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户。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税收入繳款通知書”。
(六)考試用書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網站()查詢考試用書及考試大綱的.徵訂有關事項。
附件:1.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5 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2015 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彙總表(略)
5.工程類及工程經濟類專業對照表
附件下載
附件1
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並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級別為“考3科”)。
(二)免考部分科目的條件
1.對取得二級項目經理資質及以上證書,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免考《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
(1)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2.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免考《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報考級別為“考1科”):
(1)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三)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報考級別為“增考專業”)。
按照《關於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5年年底。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所在單位已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4.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複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專業”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後退回,複印件均須使用A4紙,並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各市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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