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7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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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2017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關於做好2015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縣(市、區、特區)人社局、發改委(局),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黔相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502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1號)精神,現將2015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印發〈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和〈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10號)要求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
(一)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10年。
(二)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8年。
(三)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碩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5年。
(四)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博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學歷或學位,其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2015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投資建設項目決策
下午14:00-17:00宏觀經濟政策
2015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投資建設項目實施
下午14:00-17:00投資建設項目組織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設4個科目,其中《宏觀經濟政策》、《投資建設項目組織》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投資建設項目決策》、《投資建設項目實施》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滾動週期為兩年。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科目,方能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收回。
三、報名時間、方法及考試收費標準
全省2015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考生請於2015年1月1日上午9:00—1月20日16:00前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填寫本人真實信息進行網上報名,同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長寬比為1.2- 1.5,大小10-20KB之間)。主管部門在2個工作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後,請考生於2015年1月22日前通過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網上銀行進行交費確認並打印報名表,逾期沒有交報名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生報名成功後,請於2015年5月7日9:00-5月11日16: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准考證。應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所填信息必須客觀真實,如考試合格後,在資格審查中發現考生所填報的信息與真實情況有出入時,其後果由考生自己承擔。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諮詢電話0851—6570660,技術諮詢電話0851—6810676。
經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准,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宏觀經濟政策》、《投資建設項目組織》每人每科45元;《投資建設項目決策》、《投資建設項目實施》每人每科50元。
四、考試大綱及教材
2015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採用2015年版本考試大綱和參考教材,相關事宜請與中國投資協會認證部聯繫。電話010—68096302、68096401。
五、證書發放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投資協會用印的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全國範圍有效。考試合格人員,需在考試成績公佈一個月內持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到貴州省工程諮詢協會進行資格複查,複查合格人員方可領取合格證書。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考試併合格的,成績無效,並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六、關於考生信息修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精神,應考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發生變更,造成報考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按如下處理:
(一)如應考人員已取得資格考試證書(包括證書已打印但尚未領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不予修改。如應考人員在註冊中因證書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時,由相關考試註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
(二)因應考人員本人原因造成報考信息錯誤,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從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報考級別、報考專業信息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原則上不予受理;如確需變更報考級別的,需重新審核報名條件、重新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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