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7年導遊資格證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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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7年導遊資格證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關於舉辦2015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江西片)的通知
各設區市旅遊局、駐南昌省屬旅遊院校(系):
根據國務院《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和國家旅遊局《關於改革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江西片)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遵守憲法,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旅遊-行業職業道德,無違法和不良行為記錄;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身體健康,無患有傳染性疾病;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報名地點及程序
1.今年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報名點設在全省11個設區市旅遊局,駐南昌市的省屬旅遊院校(系)的考生在所在院校(系)報名。
2.報名人員首先要認真填寫《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2),並按《報名表》的要求由本人所在單位(待業人員由户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對其進行審核蓋章。
3.報名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近期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並交納4張1寸近期正面紅底免冠彩色照片(含表上貼的1張)和所需考務費。
4.申請加試其它語種的`考生報名時,在《報名表》所填欄目中,寫明要報考的語種。報名點審驗導遊人員資格證書原件,註明資格證號,並核收該證複印件。
5.在外省獲導遊人員資格證書擬在我省從事導遊工作的考生,必須憑導遊人員資格證原件報名參加原語種《導遊服務能力》面試的加試。
6.所有加試的考生考試合格後,必須憑導遊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和證書發放地所屬的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未辦理或已註銷導遊證的證明,領取新的導遊資格證書。
7.各報名點報名工作截止後3天內,要及時將全部考生的《報名表》及報考資料的複印件、報考人員基本信息表和報考人員基本信息表統計表及軟盤各1份報省旅遊局人事教育處。
三、考試語種
2015年全省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報考(開考)的語種為普通話、英語、日語、韓語四類。
四、考試安排
(一)考試內容及科目
考試內容以《2015年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大綱》(由省旅遊局通過江西旅遊網發佈)為準,考試科目為《導遊綜合知識》(筆試)、《導遊英語》或《導遊日語》或《導遊韓語》(筆試)、《導遊服務能力》(面試)。
筆試內容為《導遊綜合知識》,包括《導遊基礎知識》和《旅遊法規與導遊業務》。其中《導遊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江西導遊》、《導遊基捶、江西省旅遊精品線路相關知識,比例為4:4:2;《旅遊法規與導遊業務》考試內容為《導遊業務》、《旅遊法規》與時事政治,比例為4:5:1。
《導遊服務能力》為現場模擬導遊面試,採用室內模擬的形式,主要測試導遊的講解能力、導遊規範服務能力和導遊活動中特殊問題處理的應變能力。
1.對尚未取得導遊人員資格證的考生:
普通話類考試科目為《導遊綜合知識》(筆試)和《導遊服務能力》(面試)。英語、日語、韓語類筆試分別增加《導遊英語》(筆試)科目考試或《導遊日語》(筆試)科目考試或《導遊韓語》(筆試)科目考試。
2.對已在我省取得普通話導遊人員資格證書加試外語語種的考生:
加試考試科目為《導遊英語》或《導遊日語》或《導遊韓語》(筆試)、《導遊服務能力》(面試),面試用考生所報考語種語言進行應試。
3.對已在外省取得導遊資格證書擬在我省從事導遊工作的考生:
加試考試科目為《導遊服務能力》(面試),面試用考生所報考語種語言進行應試。
(二)考試題型及分值
1.普通話筆試題型為單項選擇、多項選擇二類題型共150道題,比例為4:6,每門總分值各為150分;外語類筆試題型為詞彙與語法結構、閲讀理解和完型填空,共100道題, 比例為6:2:2,分值為100分。
2.面試為導遊講解、導遊規範和應變能力提問、儀表儀容及禮節禮貌等,總分值為100分。
(三)考試時間、地點:
2015年我省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的筆試時間為11月11日(星期日),筆試地點設在南昌市。具體安排如下:
2015年11月11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旅遊法規與導遊業務
下午13:30—15:30 導遊基礎知識
16:00—17:30 導遊英語或導遊日語或導遊韓語
《導遊服務能力》即《現場模擬導遊》(面試)擬安排在10月中旬起開始,11月10日前結束。(具體的筆試、面試地點及時間以准考證上的安排為準)
導遊人員資格證書由國家旅遊局統一印製,省旅遊局負責核發。
(四)報名時間及考試費用
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15日至4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考試費用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收齲
(五)聯繫諮詢電話及網址
江西省旅遊局人事教育處:0791-86227266(傳真)
網址:http://WWW.
五、要求
1.各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今年的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精心組織好考試報名、准考證發放及公佈成績、頒證等工作。
2.各報名點要嚴格按照國家旅遊局規定的報名條件審查,認真做好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按規定時間及時上報有關材料和軟盤。
3.各設區市旅遊局不得組織考前培訓,如確因考生有培訓要求的,必須堅持“培訓自願、考培分開”的原則,不允許搞培訓壟斷。各報名點要將培訓安排報人事教育處。屆時,省旅遊局將組成若干個檢查小組前往指導、督促檢查,如發現違反本通知要求的,將通報批評,嚴肅處理。
4.要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各項收費標準必須經過財政、物價部門審批,嚴禁增加考生的經濟負擔。
附件:1.各報名點聯繫電話及傳真
2.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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