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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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往年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時間預計,上海市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2015年為
2015年6月15日至7月4日。敬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本站的房地產經紀人 頻道,我們將第一時間公佈最新報名信息!

上海市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信息,打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上海市2015年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文件
滬人考〔2015〕31號
關於印發《上海市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於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35號),現將《上海市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紀人才網(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試動態”欄目內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築、規劃和管理等學科,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學本科學歷,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三)根據《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於向台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於台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或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並在報名時準確填寫“國籍(地區)”欄目信息。
以上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一)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3日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14:00-16:30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4日
9:00-11:30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14:00-16:30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二)房地產經紀人
10月13日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月14日
9:00-11:30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14:00-16:30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需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兩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後,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兩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後,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15日-7月4日,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網(www.spta.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考生網上報名期間須完成:
1.正確輸入報名信息。
2.成功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3.保存報名信息,下載並打印報名表。
(三)現場確認時間為2015年7月1日-7月4日(9:00-11:00,13:30-16:00),現場確認點地址為:
1.房地產估價師考試
(1)上海房地產估價師培訓中心(四平路1239號,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運籌樓)
聯繫電話:65988817、65980186
確認點代碼:7777
(2)上海市房地產行業教育中心(武寧路200弄永定新村121號)
聯繫電話:52905089、52901577
確認點代碼:9090
2.房地產經紀人考試
(1)上海市房地產行業教育中心1(武寧路200弄永定新村121號)
聯繫電話:52905089、52901577
諮詢網址:
確認點代碼:9090
(2)上海市房地產行業教育中心2(浦東羽山路1969號,居家橋路與德平路之間)
聯繫電話:50718628
諮詢網址:
確認點代碼:9191
(3)上海房地產專修學院1(徐彙區漕溪路165號1408室,地鐵1、4號線上海體育館站,3號線漕溪路站、萬體交通樞紐)
聯繫電話:64680197、54489319
諮詢網址:
確認點代碼:8989
(4)上海房地產專修學院2(漢中路188號三樓,近上海火車站)
聯繫電話:64753273、13816301720
諮詢網址:
確認點代碼:2704
現場確認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等進行審核,請考生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下載打印後,並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明和職稱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到如上點辦理確認手續。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均需原件和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須粘貼於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反面。
本市老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後,攜帶下載打印的報名表、2015年度准考證或網上下載打印的成績單、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到現場確認點直接辦理確認手續。
在外省市參加2015年度考試的考生,網上報名時按照新考生進行報考,現場確認時還須持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的轉考證明,否則往年成績無效。
(四)考生完成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方可視為報名成功。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見《網上報名指南》。考生網上報名或下載准考證中遇有問題,請與確認點聯繫。
(五)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六)報名成功的人員應於2015年9月23日10:00-9月29日16:00在本網站“准考證發放”欄目內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七)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85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70元。
六、考生須知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採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三)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黑色(藍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由考生自備。草稿紙統一發放、回收。
(四)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並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五)各科目考試範圍及對考生應具備能力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閲《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一般在考試後兩個半月,考生可於本網站“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於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櫻
(二)領證時間為成績公佈後兩個月左右,地點為相應確認點。請考生屆時關注本網站通知或聯繫現場確認點。考試合格者須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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