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省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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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廣東省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為:2015年7月2日至27日
肇慶 2015年7月2日至27日
河源 2015年7月2日至27日
東莞 2015年7月2日至27日
韶關 2015年7月2日至27日
江門 2015年7月2日至27日
惠州 2015年7月2日至27日
梅州 2015年7月2日至27日
廣州 2015年7月2日至27日
深圳 2015年7月6日至27日

2017年廣東省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時間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廣東人事考試網()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信息,打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廣東省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5年粵建注發〔2015〕13號
關於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房地產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35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7月2日9:00- 7月2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進入我省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深圳市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交費確認
省直報名點定於2015年7 月23 日至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為受理考生報名確認時間。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的考生由單位統一備齊報考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1》)到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進行報名確認並交費,完成報名手續。地點:廣州市華樂路53號華樂大廈南塔14樓(花園酒店東側),電話:020-83754261。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房地產管理局確定後公佈,各市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房地產管理局網站通知。
請各市務必於2015年8月8日前將報名人數彙總表和考生報考材料報送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以免影響我省試卷的`預訂工作。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資格名稱考 試 時 間科 目
房地產估價師10月13日上午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14:00—16:30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10月14日上午 9:00—11:30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房地產經紀人10月13日上午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 14:00—16:30房地產經紀概論 (自備計算器)
10月14日上午 9:00—11:30房地產經紀實務 (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自備計算器)
三、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採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三)各科目考試範圍及對考生應具備能力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閲《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除《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外,應試其餘科目均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五)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1.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常
2.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在廣州。
考場的詳細地址以准考證的標註為準。
(二)准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10月8日9:00-10月12日17:00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下載准考證,並用A4紙打櫻逾期未打印,其後果由考生自負。
(三)證書發放方式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齲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
(四)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1〕52號、粵價〔2002〕419號文:
房地產估價師: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
房地產經紀人:報名費每科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70元。
考務費分成和收繳請各市按省財政廳、省住建廳《關於明確建設執業資格考試費分成和收繳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綜〔2015〕5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考試用書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網站()查詢考試用書的有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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