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來源:文萃谷 2.09W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此預案。

國小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於颱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

組長: 李立峯

成員:王雲峯、李錦玲、杜繼讓、擺金虎及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事故處理組 :年級組長

三:工作總結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是: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彙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山坡、圍牆、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築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鎮、教育局領導的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牆、山坡、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護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颱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局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責任追究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

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教場國小 2012年2月26

國小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學校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使災害發生後,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颱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學校淹沒、道路堵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學校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揮全校救災工作。 總指揮:楊俊生

副總指揮:張彥江

成員: 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標

(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教師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取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彙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牆、水溝、廁所、電線、煙囱、樹木等建築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的發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對校舍、場地、圍牆、水溝、廁所、電線、煙囱、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練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校方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颱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學校在台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

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是最後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撤離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衞聽到信號後及時打開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做出反應,指揮個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國小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3]

為加強重大突發危機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重大突發危機事件,將突發危機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海南省、保昌江縣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風災、雹災、雪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建築質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險品污染或泄露、火災、壓力容器管道事故、交通事故、疫情、中毒等。

上述給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學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重大突發事件,需要本校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對重大突發性危機事件的處理,由學校統一指揮協調相關部門,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平戰結合,以平備戰"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有機結合,按照戰時的要求,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機防範水平。

"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危機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預警,對重大突發危機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學校統一指揮和調度。

"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各部門、年級建立處置突發危機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

三、重大突發危機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2.安全事故;3.疫情。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危機事件即發,即自動生成學校處置重大突發危機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危機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學校重大突發危機事件進行緊急救援。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組長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危機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

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據危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危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政府有關部門經常保持聯繫,使危機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危機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校區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

4.在危機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危機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繫,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五、搞好綜合保障

危機事件發生後,學校各部門在學校指揮部領導下,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後勤要協調有關部門,保證全校水、電、氣、暖的正常供應。

2.組織醫護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臨時醫療救治及協助有關醫療機構的救治工作以及防疫消毒工作。

3.學生處針對疫情級別安排流調、隔離。

4.要做好垃圾清運處理工作。

5.要協調有關部門保證通訊暢通。

6.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並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7.全體教師,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六、重大危機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危機發生後,學校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重大危機事件情況報告教育局,並接受指令。

(二)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危機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危機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繫電話、聯繫人和聯繫地址。

保 平 小 學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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