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防範

來源:文萃谷 1.11W

春節前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防範1

為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預防過度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不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蘭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蘭州市應急管理局、蘭州市生態環境局、蘭州市公安局聯合發佈《蘭州市2023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範圍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通告》。

春節前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防範

《通告》明確,2023年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非禁放區域內,可以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為農曆臘月二十三(2023年1月14日)、除夕(2023年1月21日)、正月七年級(2023年1月22日)至正月初五(2023年1月26日)、元宵節(2023年2月5日),從早7時至晚24時(除夕當天可以延長至正月七年級的凌晨2時),其餘時間禁止燃放。

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範圍,近郊四區下列區域範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城關區:東至天水北路、嘉峪關北路、魚池口路,南至白銀路和火車站西路、火車站東路,西至中山路,北至南濱河路、南河南路;東至鹽場北路,南至北濱河東路和人民路,西至佛慈大街,北至甘肅省康泰醫院東西延伸線。

七里河區:東至文化宮橋,南至南繞城線,西至深溝橋,北至南濱河路。

西固區:東至西固東路南部與福利東路交界處、西固中路北部與玉門街(南北向)交界處,南至南山路輔道區域,西至康樂路,北至西固西路至蘭州石化公司一線。

安寧區:東至馬槽溝與城關交界處,南至北濱河路,西至大沙溝(包括仁壽山景區),北至北環路;東至鹹水溝,南至北濱河路,西至蘭州至中川城際鐵路,北至北環路。

這些場所全年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國家機關、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場所;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倉庫、輸油(氣)管道等禁火區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安全保護區內;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圖書館、檔案館、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養老機構、療養院;廣場、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等人員密集場所;公園、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範圍內;南北兩山綠化區範圍內;城市道路、立交橋、過街天橋、隧道、地下人行通道以及市、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全年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春節前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防範2

春節臨近,煙花爆竹行業正值產銷旺季,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產品質量各環節成為安全監管的重點。1月10日長沙市安委辦發佈通知,提出四項措施,直擊煙花爆竹領域安全防範的關鍵環節。

1.強化抓好安全防範意識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克服鬆懈麻痺思想,採取過硬措施全力管控事故,強化責任、加強監管、嚴格執法,推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強化各環節安全管控措施

強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安全監管,強化煙花爆竹流通過程監督管控措施,嚴格把控煙花爆竹產品及原輔材料質量關口,強力規範春節期間煙花銷售市場及燃放活動。

3.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

常態化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嚴厲打擊一切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行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參與非法的單位或個人追根溯源、嚴肅處理。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的人員,充分利用行刑銜接新法律手段,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訴,定罪量刑。

4.做好復工復產相關工作

結合本地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在春節期間進行停產復產的慣例,加強督促、指導和服務。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確保及時、有效處置有關突發情況。春節放假期間,督促企業加強設施設備檢修,落實“五防”措施。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前的安全檢查,嚴格執行復產標準,做到合格一家、復產一家,嚴防企業“帶病”復產。

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生產安全事故瞞報,請撥打12350或12345舉報,傳真:88666550(工作時間)。查證屬實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最高獎勵30萬元!

春節前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防範3

成都市

依據成都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領導小組正式印發的《成都市20xx—20xx年藍天保衞戰冬季戰役方案》,20xx年1月1日起,成都全域禁止煙花爆竹燃放,最大程度降低一次顆粒物污染。

1月5日,從成都市公安局諮詢獲悉,暫未得到關於“鬆綁”的新的通知。這意味着,目前成都仍將按規定執行煙花爆竹“禁燃令”。

自貢市

近日,四川省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印發《20xx年春季期間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方案》表示,為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有效強化重點時段管控,嚴防發生重污染天氣,有效消除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貢市實際,制定本方案。《方案》要求,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實,促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PM10等主要污染物持續減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內江市

內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消除火災隱患,持續改善內江市空氣質量,消除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內江市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區域

內江市全部行政區域。

二、禁止燃放時間

全時段禁止燃放。

三、組織實施

全域全時段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由市政府統一組織,各級各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對所屬轄區、單位、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共同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監督管理

(一)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全市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權向監督管理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10)。

(二)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違法違規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三)公安、應急管理、城管、市場監管、供銷、氣象、生態環境、交通等部門要嚴格履行工作職責,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郵寄、攜帶、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依法進行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舉報,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內江新區、內江經開區、內江高新區管委會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本通告。

(六)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春節前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防範4

南寧

根據20xx年1月26日南寧市人民政府發佈的《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南寧市城市規劃內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南府規〔20xx〕1號),20xx年南寧市區繼續執行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和限制燃放區的管理規定。該通告自20xx年1月27日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任何時段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或在非允許時段內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法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梧州

近日,梧州市市區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告知書》,明確了梧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禁止燃放的場所,以及有關處罰規定等內容。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玉林

1月6日,玉林市20xx年禁燃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今年玉林市將持續推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污染,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各項空氣污染指標持續向好,全力杜絕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安全事故。

貴港

根據《貴港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要求,禁止在本市城區東環路、南環路、西環路、北環路以內的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時段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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