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張家口市2017年引進127名碩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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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繼續引進一批博士、碩士研究生,充實到全市企事業單位中,現公告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河北省張家口市2017年引進127名碩博人才公告,全文如下:

河北省張家口市2017年引進127名碩博人才公告

  一、引進名額

全市企事業單位引進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127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名,碩士研究生117名。詳見《張家口市2017年博士和碩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查詢地址:張家口黨建網()或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二、資格條件

1.報名者須為全國普通高校及留學回國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應屆、往屆均可;

2.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階段不限畢業院校,本科階段要求全日制直本(不含專接本);

3.報名非緊缺專業的碩士研究生:研究生階段要求國家“211工程”院校畢業,本科階段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不含專接本);

4.報名緊缺專業的碩士研究生:研究生階段不限畢業院校,本科階段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不含專接本);

5.報名醫學類崗位的碩士研究生:研究生階段不限畢業院校,本科階段為全日制直本(不含專接本);

6.留學回國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在國內取得本科學歷的,本科階段要求同上;

7.每名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

  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所學專業必須與用人單位需求專業對口,同時具備各專業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張家口市2017年博士和碩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碩士研究生年齡35週歲以下(1982年4月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40週歲以下(1977年4月以後出生),身體健康。

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處分未解除的;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門認定有作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在讀學生(包括2018屆畢業生);

5.在張家口市及縣(區)機關、羣眾團體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已經工作的(包括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特崗教師等);

6.有關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

報名人員不得報與本人有親屬迴避關係的崗位。

  三、引進程序

  (一)事業單位人才的引進

1.現場報名

時間:2017年4月24日—5月13日

地點:各用人單位(參見《張家口市2017年博士和碩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中的報名地址)

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張家口市2017年碩博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3份;

②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原件及複印件2份,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研究生錄取登記表》複印件2份;

③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學業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2份;

④小二寸近期免冠紅底照片3張;

⑤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承諾書》1份;

⑥報名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的,需提供由組織關係所在地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1份。

⑦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報名人員要認真閲讀《公告》,備齊報名所需資料,資料不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報名。《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可登錄張家口黨建網下載。

2.資格審查。用人單位根據《公告》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各崗位專業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市人才辦進行復審。經審查合格後,准予參加評審,相關證件複印件留存市人才辦。

3.組織評審。組織專家評審組就報名人員所報崗位相關業務知識和實際能力進行評審。評審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4.定向考察。根據評審結果和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市人才辦與用人單位通過審查檔案、函調等方式對擬引進的碩博人才進行考察。

5.組織體檢。組織擬引進的碩博人才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會議研究。提交市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確定擬引進碩博人才。

7.社會公示。擬引進碩博人才名單在《張家口日報》和張家口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羣眾反映有問題並經查實的,取消引進資格;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引進手續。

8.辦理手續。引進的碩博人才由市直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引進手續,納入“百名碩博”計劃管理,落實相關待遇。

  (二)企業人才的引進

企業自行組織實施碩博人才引進工作,引進的碩博人才按規定納入“百名碩博”計劃管理,並享受相應待遇。

  四、相關待遇

1.市直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和碩士研究生,解決事業編制,列入市財政開支,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錄用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博士研究生由市財政給予15萬元住房補貼(分5年發放,每年3萬元),每月享受300元學位補貼。

2.對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由市委、市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引進的人才在培訓學習、參與科研項目、承擔科研課題、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和支持。

  五、有關要求

報名人員要簽訂《誠信承諾書》,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如出現報名資料弄虛作假、隱瞞個人身份信息或因個人原因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視情節輕重,市人才辦將採取批評教育、取消錄用資格、出具不良記錄證明存入個人檔案等方式進行組織處理。

  六、考核管理

對“百名碩博”計劃引進的博士和碩士研究生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對其進行年度考核,經考核不勝任者,取消相關待遇。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張家口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繫電話:0313—8035586。

附件:附件1:博士碩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

附件2:2017年碩博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

附件3:填表説明

附件4:報名人員誠信承諾書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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