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7在職研究生同等學力申碩信息註冊通知

來源:文萃谷 2.07W

為幫助各位同學們瞭解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在職研究生班學員登陸“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進行信息註冊相關信息,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關於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在職研究生班學員登陸“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進行信息註冊的通知,全文如下: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7在職研究生同等學力申碩信息註冊通知

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啟用“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學位辦〔2011〕70號)文件精神,從2012年起,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工作(包括提出申請、課程管理、考試管理及學位授予管理等)全部進入全國統一信息平台進行管理,信息平台為申請人提供高校信息查詢、學位申請註冊、課程考試備案、統考考試報名、成績查詢等一系列電子信息服務。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凡是在2014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研究生班學員,擬參加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語水平考試或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並在我校申請碩士學位,都必須在規定時間登錄信息平台進行網上註冊完成網上信息填報工作。

  二、本次網上信息註冊及現場確認工作安排

  (一)網上信息註冊

1. 信息平台網址:

2. 網上信息註冊時間:2017年2月24日—2017年2月28日

3. 申請人須先自行登陸信息平台,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具體注意事項見附件1),同時上傳電子照片。該照片將用於申請人獲得碩士學位後的學位證書,因此電子照片應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拍攝,電子照片的具體要求見附件2。

  (二)現場確認工作安排

1. 現場確認時間: 2月27日下午3:00-4:30

2. 現場確認地點: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沁源樓2409室

3. 現場確認時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二代身份證複印件1份(校驗二代身份證原件);

2)學士學位證及畢業證複印件各1份(校驗學士學位證及畢業證原件);

4. 基本流程:校驗材料→採集照片和指紋→審核信息→上交資格審查表

1)校驗材料:驗證基本材料(二代身份證、學位證等);

2)採集照片和指紋:指紋採集按先左手後右手依次從拇指到中指的順序採集,每個指紋連續採集4次,採集結束由現場工作人員打印資格審查表;

3)審核信息:核對《資格審查表》,以確認信息準確無誤;

4)上交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表核對無誤後,由申請人簽署《誠信承諾書》,並簽字交表。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由申請人本人留存。

  三、注意事項

1. 自2011年12月起,國家開始啟用信息平台進行同等學力申請學位管理的工作。請申請人員務必加以重視,必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註冊和現場確認,否則將無法參加2017年5月份的全國同等學力人員外國語及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2. 申請人必須在進行現場確認以前完成基本信息填寫,且上傳的`電子照片符合附件2的相關要求,否則無法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必須申請人本人到場,不能由其他人代替辦理。

3. 資格審查表將作為申請人網上報名參加全國同等學力人員外國語及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依據,請申請人妥善保管,遺失不補。

請符合條件的研究生班學員按照上述要求,積極配合,按時完成信息註冊和現場確認等事項,以保證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附件1:同等學力申請人員在“信息平台”填寫個人信息注意事項

附件2:電子照片的相關要求

  附件1 同等學力申請人員在“信息平台”填寫個人信息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登錄網頁後,進入“新用户註冊通道”,用註冊郵箱激活賬號。請牢記用户名、密碼,此用户名將作為申請人在“信息平台”的唯一憑證,用於綁定、查詢統考成績等。

二、在申請人登陸處使用激活後的用户名、密碼登錄系統,點擊“進入系統”。

1. 點擊“查看申請流程”,仔細閲讀系統的申請流程。

2. 點擊“上傳電子照片”,請認真閲讀“電子照片規格”,並嚴格按照網站要求上傳電子照片,照片背景必須為藍色(建議申請人到位於南寧市迎賓路1號的新華社廣西分社拍照),否則無法通過現場確認,該照片將用於製作學位證書,請學員妥善保管紙質版照片和電子版。

3. 點擊“填寫基本信息”,填寫時前置學位請填寫學士學位,證書編號填寫學位證右下角的編號以便進行網上學位信息核對,學位申請年月請填寫入學年月(如2013年入學,則應填寫為201310;如2012年入學,則填寫201210),學院填寫專業所在學院如機電工程學院、商學院等,進修班填寫2013級研究生班,基本信息填寫完成後,請點擊“保存”。

4. 點擊“提交學位申請”,在“已申報學科信息”欄檢查申請學科和學位授予單位等信息,確認所填所有信息無誤請點擊“提交申請”。

5. 點擊“查看申請狀態”,看到已申報學科信息,即完成網上填報個人信息工作。

三、網上填報個人信息後,按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工作。

  附件2

電子照片的相關要求

一、自行拍攝的照片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電子照片圖像樣式:

2.圖像規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寬),頭部寬度為248至283像素,頭部長度為331至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圖像文件大小為10kB左右,JPG格式。圖像尺寸為48毫米(高)× 33毫米(寬),頭部長度為28至33毫米,頭部寬度為21至24毫米。

3.顏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個月內)正面免冠彩色半身電子照片,國家公職人員不着制式服裝。照片背景為藍色。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輪廓分明,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着深色上衣。

5.電子照片必須由數碼相機拍攝,並不得進行任何修飾。

二、如自行拍攝無法滿足以上要求,可到教育部指定的新華圖片社廣西分社拍攝,地址:廣西南寧市迎賓路1號,聯繫電話:0771-5517554, 2086041, 208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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