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應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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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研究生考試時間所剩無幾了,日前,吉林大學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發佈誠信應考通知,yjbys小編第一時間為大家分享通知全文如下:

吉林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應考通知

  關於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應考的通知

全體教職工和學生:

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於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舉行,根據《關於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應考的通知》的要求,為積極響應國家、學校號召,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學生和教職工參與違紀作弊行為,我院開展誠信考試教育活動,具體要求如下:

(一)樹立考生誠信考試觀念,珍惜個人名譽,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不攜帶任何違禁物品進入考場,作弊等違紀行為。

(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屬於國家級考試,安全保密措施嚴密,因此考生應認真複習,誠信備考。不要相信所謂“出售考研試題”之類的信息,以免上當受騙。

(三)我院教職工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不得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的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

(四)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考試作弊被納入中國刑法處罰範圍。組織作弊、買賣(提供)作弊設備、買賣考題(及答案)等考試作弊以及幫助考試作弊行為構成犯罪。根據國家規定,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將按照新修訂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學生和在校教師,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考試組織機構會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望我院各部門全力配合,組織教職工和學生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六個嚴禁”、“五個一律”等有關規定要求,全面淨化校園誠信考試環境。通過共同努力,樹立起“誠信考試光榮,違規舞弊可恥”的良好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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