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器樂大賽計劃書

來源:文萃谷 2.7W

活動主題:大學生器樂大賽

大學生器樂大賽計劃書

活動背景:繁榮校園文化,推進大學生素質教育。

"弘揚民族文化,展示個人才藝"。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拓展學生素質,展示當代大學生的風采,提升學生藝術修養,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藝術氛圍。

活動意義:

1.豐富我校大學生的文化生活

2.增強大學生對音樂的認識以及熱愛

3.促進我校精神文化建設,提升我校人文氣息

4.提高大學生拼搏、進取的精神

主辦單位:武生院院團委

策劃承辦單位:社團聯合會

協辦單位:民樂協會

贊助單位:

一.活動(詳細)流程及時間

1、4月11日-4月17日前期宣傳,同時開始全面籌備。

2、4月18日-4月21日報名,並同時邀請大賽評委,申請比賽地點。

3、4月22日組織所有參賽選手召開第一次會議。

4、4月25日至4月27日晚在"在水一方"(或"九龍壁")進行初賽,由評委評分,成績排前25名的選手進入複賽。

5、4月28日召開第二次選手大會。

6、5月4日至5月6日"在水一方"(或"九龍壁")在進行復賽,複賽選手可根據個人要求確定表演時間,但控制在四分鐘以內,取成績排名前十二的同學進入決賽,當場宣佈進入複賽選手名單。

7、5月10日中午決賽選手在小禮堂進行決賽彩排,晚上6:30在小禮堂舉行決賽,並邀請學校領導觀看比賽,決賽選手自行確定表演時間,比賽完畢頒發獎狀。

(其中時間可待定)

活動時間:1.初賽:4月25日-4月27日

2.複賽:5月4日-5月6日

3.決賽:5月10日

活動地點;一、初賽:在水一方(或九龍壁)

二、複賽:在水一方(或九龍壁)

三、決賽:小禮堂

二.參賽範圍和條件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學生,有一定的器樂演奏基礎和舞台表現能力者均可報名參賽,參賽的樂器種類不限,參賽選手自備樂器,自選曲目,初賽表演時間不能超過3分鐘。(選手演奏時間可根據參賽人數和比賽時間調

三 . 活動內容

1)初賽:每系選拔至多6名選手參加

活動要求:1.每人至多表演4分鐘

2.每個賽點必須有一個由各系文藝團出若干人與一

位民樂專業人員和西樂專業人員組成的裁判團

3.每系必須提前至少一週進行宣傳

2)複賽:淘汰賽,選出12名選手,採用評分制

介紹 20

表演技術 30

表演水平 50

活動要求:1.打分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最後總分

2.比賽時最好合奏,也可以獨奏,但合奏每隊可以加5分

3.由各系文藝團派出一名人員與民樂協會、吉他協會以及小提琴組成裁判團

4.複賽過程中,每組表演的節目時間最長不超過3 分鐘,開始有0.5分鐘的介紹

5.比賽結束後,取分數最高的12名選手

6.若最後勝者超過12人,則再讓分數最低者進行比賽,直到決出12名選手為止

7.通過宣傳板、海報等方式在學校內進行為期一週的宣傳

3)決賽:將入圍決賽的十二人分為四組,進行三次對抗賽,然後選出團體冠軍、團體亞軍和團體季軍,結束後,由各決賽人員各自表演一個節目

活動要求:

1.必須在決賽名單出來後一天內將他們分成若干組,每組4人,並且把每組人的聯繫方式通過短信的方式分別發給這4人

2.活動由民樂協會全權安排

3.比賽採用分數制:

團隊表演 50分

個人表現 40分

知識問答 10分

4.打分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最後總分

5.若在比賽前一天或當天由於特殊原因,小組內有成員不能到來,可以讓13名-16名範圍內的選手來參加決賽,若決賽的.小組成員不同意,則保留原來小組,即原來的三人組成的小組參加決賽

6. 通過宣傳板、海報、廣播等方式在學校內進行為期一週的宣傳

7.比賽前必須準備好獎品:

個人優勝獎:1名

最佳才藝獎:1名

最佳民樂獎:1名 最佳西樂獎:1名

團體冠軍:4名

團體亞軍:4名

團體季軍:4名

8.冠軍和亞軍的獎品是物品和證書,其他獎項均為證書

9.邀請權威音樂老師作為裁判來主持決賽,開始時,可以邀請校領導上台講話

10.一旦有裁判臨時不能來,必須有替補裁判頂替

四、比賽規則

1、 選手自備樂器(鋼琴除外)及伴奏,伴奏中不可出現表演樂器原音,表演時間不能超過5分鐘

2、 決賽將初賽的才藝展示改為音樂知識問答,有音樂欣賞、試唱、樂理三類題目。選手錶演完畢可任意選擇一類題目,從此類題目中選取一題交給主持人,由主持人提問,選手作答。

3、 選手答題結束由評委點評。

五經費預算 1、前期宣傳費用:200元。

2、禮堂申請:待定。

3、報名用品及相關費用100元。

4、評委用品及相關費用:150元。

5、決賽門票的印製及邀請函,獎狀的購買,決賽背景的佈置300元。

總經費嚴格控制在800元以內,依實際情況可做微小調整。

民樂協會組部

王亦竹 曹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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