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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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Social Work”,英文縮寫為MSW。 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是:具有“以人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專業價值觀,掌握社會工作的理論和方法,熟悉我國社會政策,具備較強的社會服務策劃、執行、督導、評估和研究能力,勝任針對不同人羣及領域的社會服務與社會管理的應用型高級專業人才。國現狀為落實黨中央的戰略部署,滿足和諧社會建設對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的需求,借鑑國際上專業學位設置的通行做法,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專業學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設置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

社會工作碩士

國際形勢

在國際上,在社會科學領域,社會工作早已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和專業,它同社會學、經濟學、心理學、政治學等具有同等的學科地位,並已形成比較成熟和完備的社會工作專業教育體系。美國、英國、日本等發達國家以及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不但招收大量的社會工作本科生,而且都設有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來培養實務導向的社會工作高層次人才。

各國還通過設置社會工作博士(DSW)和社會福利博士(PHD)學位來培養應用取向、應用與學術相結合的'研究人才,從而形成由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個層次組成的學科教育體系。在這三個層次中,本科是基礎教育,碩士研究生教育分為兩個取向:一是偏重實務取向的社會工作碩士(MSW),另一個是偏重學術取向的哲學(社會工作方向)碩士();而博士研究生基本上是研究和學術型的。在發達國家,許多重要的大學(如美國的密西根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加州大學柏克利分校,英國的牛津大學等)都把培養社會工作碩士作為自己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本站分類

社會工作研究生根據培養類型可分為“學術型學位”碩士研究生(社會學碩士社會工作方向)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社會工作碩士MSW)。

1、培養目標的區別。

“學術性學位”(academic degree)與“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處於同一層次,但培養規格各有側重,在培養目標上有明顯差異。“學術性學位”按學科設立,其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主要培養大學教師和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而“專業學位”以專業實踐為導向,重視實踐和應用,培養在專業和專門技術上受到正規的、高水平訓練的高層次人才,授予學位的標準要反映該專業領域的特點和對高層次人才在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學術能力上的要求,其突出特點是學術性與職業性緊密結合,獲得專業學位的人,主要不是從事學術研究,而是從事具有明顯的職業背景的工作。

2、教育類型的區別。

“學術性學位”與“專業學位”在培養目標上各自有明確的定位,因此,在教學方法、教學內容、授予學位的標準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就“社會學社會工作方向”研究生而言,國內各社會學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招收“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學制一般兩到三年;而“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明確劃分為“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兩種類型,學制一般兩年。

3、入學方式的區別。

“社會學碩士社會工作方向”研究生需要參加每年年初的全國研究生“統考”入學考試;而“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招生考試有10月份的“聯考”和年初的全國研究生“統考”兩次機會,考生可以自行選擇,10月份“聯考”入學的是按非全日制培養的,而參加全國研究生“統考”入學的是按全日制培養的(注:由於我國的社會工作碩士(MSW)從2010年才開始正式招生,培養方式有全日制和在職攻讀兩種。具體招生事宜如有變動,請以官方正式消息為準)。

4、畢業待遇的區別。

“社會學碩士社會工作方向”研究生在培養單位脱產學習,畢業後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就可以獲得畢業證、學位證。“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與學術研究生一樣,在培養單位脱產學習,畢業後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就可以獲得畢業證、學位證;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因不是脱產學習,通過論文答辯後,可以獲得學位證,但是沒有畢業證。

5、招生院校的區別。

就“社會學社會工作方向”研究生而言,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2009年2月20日)提供的數據,目前我國共有社會學一級學科碩士點17個、社會學二級學科碩士點61個,2003年以來,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中山大學、中南民族大學等高校陸續在社會學或公共管理等學科下招收培養社會工作方向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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