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危機問題是具有啟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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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認為信任是一種社會資本,是經濟繁榮的基礎。信任與人的資本不同,是要經過宗教、傳統、習俗、文化中產生的。福山將不同的文化地區分為高信任文化與低信任文化。為了衡量社會資本多寡,福山提出了“信任半徑”的概念。其對信任以及社會資本等相關概念及其功用的研究對我們分析以及解決中國目前的一些信任危機問題是具有啟迪意義的。

信任危機問題是具有啟迪意義

一、福山的信任觀

信任作為社會生活的重要基礎之一,自古以來就得到人們的重視。兩千多年前的《論語》中就有“敬事而信”“民無信不立”等有關強調“信”的語錄。在西方的《聖經》中,強調信任的內容也有很多。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越來越多的學者關注起了對信任的研究。福山的《信任》無疑是其中一部極富有特色的偉大作品。他將信任定義為“在正式的、誠實和合作行為的共同體內,基於共享規範的期望。”所謂的共享規範就是人類社會經過上百甚至上千年的積澱才得以形成的,可能是一個社會的宗教、傳統、風俗、習慣、價值觀等等。福山將信任分為高信任度以及低信任度。低信任的社會是指其信任是建立在血緣,血親上的社會。高信任度的社會則指其信任建立的基礎是超越了血親關係,延伸到家族血緣之外關係之外的信任。在他看來,中國、韓國、意大利南部、法國、拉美地區等屬於低信任度社會,日本、德國、美國等地區則屬於高信任度社會。低信任社會的社羣信任半徑較小的,整個社羣也較為傳統封閉。在這種低信任度的社會中,個體都以自己的家庭為核心,有強烈的“家族主義”。社會中家族與家族之間信任感認同感很低,因為家族的`信任半徑延伸到有血親關係的對象便嘎然而止,很難突破到外面的圈子,所以整個社會的社羣就有如處於一個盤子中的一粒一粒散沙,互不相容沒有交集。而信任度較高的國家其高級社羣較多,羣眾自發性意識很強,社會信任度較高。換句話來説,就是在這些國家中信任半徑大的社團較多,整個國家的社會資本較其他國家來説就相對充裕,信任度較高,整個社會就象一個無數線條互相交錯的網絡,這個網絡中無論大小集團都允許其他集團與其相交的機會。

福山認為,信任是由文化決定的,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自發團體。“家庭”在中華民族奉行了2000多年的儒家思想中是享有十分特殊的地位的。儒家五綱,即君臣關係,父子關係,夫妻關係,兄弟關係,朋友關係,其中就有三種就都是講家族成員間關係。這種思想使得華人在很大程度上都把自己與家庭,家族緊緊地捆綁在一起。華人普遍認為自己從屬於家族,家族利益通常高於個人利益。儒家這種過多強調家庭的觀念減少了家族和宗族意外的社團活動,弱化了整個社會的信任觀。一些學者對華人信任度的相關研究也證實華人社羣缺乏廣泛信任感的事實。美國傳教士明恩傅就認為不誠實和不信任是中國人的兩大特點。他就曾對中國封建時代的官員關係作過這樣的描述:“各級官員頒佈的告示比比皆是……缺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真實……中國不缺乏人才,但缺乏相互信任,以真誠目的為基礎的信任。”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r)在《儒教和道教》(1915)一書中也提到儒家中所強調的一些傳統觀念會導致人們缺乏普遍的信任感。與中國相反,美國事實上具有高度自發的社羣傾向社會,普遍地存在高度的社會信任。在美國孩子叛逆與反對父母在西方是十分常見的現象,“家族主義”受到很多不同挑戰的。猶太教,基督教等教義在某些程度上就會與“家庭主義”衝突。譬如,《聖經》中就有關於教徒應該愛耶穌勝於一切的內容。教會,宗教團體,軍隊,公司等社羣的存在削弱了家庭主義的地位。父母向孩子借錢,孩子要求父母按照銀行的利息計算換錢;孩子按照市場價格買走父母的二手車……這類的例子説明了他們更多地把自己視為自由的個體而非從屬於家庭或者宗族,相對於華人他們更能公平地相信其他人。

二、社會資本

那麼何謂社會資本?福山在《大分裂》一書中是這樣界定的,“社會資本可以簡單地定義為一個羣體成員共有的一套非正式的、允許他們之間進行合作的價值觀和準則。如果該羣體的成員開始期望其他成員的舉止行為將會是正當可靠的,那麼他們就會相互信任。信任恰如潤滑劑,它能使任何一個羣體或組織的運轉變得更加有效。” 在《信任》中,他提到“社會資本是由社會或社會的一部分普遍信任所產生的一種力量。它不僅體現在家庭這種最小、最基本的社會羣體中,還體現在國家這個最大的羣體中,其他羣體也同樣體現這種資本。社會資本與通過文化機制諸如宗教、傳統或風俗等創造和轉化的其他形式的人類財富不同。”福山還指出了社會資本的功能“一個虛擬的公司可以從網絡上收集大量有關供應商和承包上的信息,但是如果一些相關的公司都是無賴騙子,公司不僅要花費錢財儘可能地是合同嚴謹無懈可擊,而且商業活動將更傾向於在公司內部完成,舊的等級制度將繼續保留。”於是“一個大型等級機構轉向靈活的網絡式小公司的能力將取決與信任的程度,以及他所出社會的社會資本情況”。可見,福山把社會資本看做是一種人們在社會或某些社羣交往中產生出來的共享的非正式規範。這些規範使得人們的合作更有默契,更加容易,從而降低了依靠這些規範進行的交易活動的費用,增加了參與的人的收益。

“社會資本”一詞就受到了學者的廣泛關注。科爾曼指出“社會資本是增加個人利益的手段,也是解決集體行動的重要資源.” “行動者為了實現自己的利益,相互進行各種交換,甚至單方轉讓對資源的控制,其結果,形成了持續存在的社會關係”而羅伯特·D.普特南是這樣界定社會資本的:“社會資本……指的是社會組織的特徵,例如信任、規範和網絡。它們有助於參與者更加有效地共同行動以追求共同的目標,提高社會的效率。”“提高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投資的收益”Wade(1987,1988)認為社會資本的經濟意義是能夠傳遞個人是否努力的信息,減少激勵成本。伯特是這樣總結社會資本的涵義“:社會資本指的是一種優勢(advantage)。社會可以被看作是一個市場,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人們在這個市場中交換各種商品,交流他們的思想。某些人或某些人的羣體因此而可以得到更好的回報,有些人獲得更高的收入…”如果我們從闡述社會資本的功能來看,上述這些學者似乎使有相似之處的,即他們都認可了社會資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增加了交易雙方的收入或利益,降低了交易費用。社羣為參與社羣中人們提供了資源並使得人們獲得更大的收益。這些資源可以是社羣中的家人,朋友,同學,同事……換句話説,社會資本充當着人們可以利用的人際關係網絡,可以用利益減去交易費用的貼現值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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