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消防安全知識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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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帶來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卻往往被忽視,被麻痺,僥倖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確實發生了事故,造成了損失,才會回過頭來警醒。這就是因為沒有把防範火災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導致的。下面是商場消防安全知識,歡迎參考閲讀

商場消防安全知識學習

一、商場的火災危險性

1、 消防管理不到位,火災隱患嚴重。由於業主法制觀念跟消防意識淡薄,制度不健全,責任制不明確,資金投入不足,致使消防安全工作失控漏管,員工不會查隱患、不懂消防常識、不會滅火、逃生跟自救技能

2、面積過大,火災荷載增大,發展蔓延迅速。內部裝飾裝修跟陳列的商品均是易燃、可燃物品,一旦着火,火勢沿各種孔洞、樓梯間管道井等部位迅速蔓延,撲救難度極大。

3、煙霧濃毒性大,造成人員窒息。火災中的濃煙、高温是造成人員傷亡的直接原因,商場火災往往產生大量的不完全燃燒產物而形成濃煙跟含CO、H2S等有毒氣體。據資料顯示,火災中的死亡者有85%以上為煙氣中毒所致,約佔死亡人數的1/3-2/3。

4、 人員高度集中,疏散救人困難。由於商場內客流量過大,致使消防安全出口、疏散距離跟疏散寬度相對來説達不到要求,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濃煙侵害、顧客心理恐慌跟騷亂情緒,易造成羣死羣傷。

5、建築消防設施完整好用率低。許多超大型商場在缺少合格的消防管理人員,對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維護不善,損壞、挪用、遮擋現象嚴重,個別商場還存在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致使發生火災時,不能發揮作用。

6、 導致火災的因素多

用火、用電、用氣設備點多量大,如果疏於管理或員工違章作業極易引發火災。

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內容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即查用火用電,違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閉;查設施器材,禁損壞挪用;查重點部位,禁失控漏管。

2、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即火災發生後,起火部位員工一分鐘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火災確定後,3分鐘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

3、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4、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傳人員,有消防宣傳陣地,有消防宣傳標誌,有全員培訓機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識。

要點:通過推動“四個能力”建設,使全體員工能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基本消防常識,會查改火災隱患;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會撲救初期火災;懂逃生急救技能,會組織人員疏散。

商場防火與逃生安全 注意事項

1、商場內電氣線路跟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防火要求,嚴禁亂拉亂接臨時電氣線路,商場內自動扶梯的一切帶電器件都必須封閉,其構架、活動運轉部件跟機座底部的垃圾積塵跟油污應經常清除,商場最好採用乾式變壓器。

2、商場內的貨架跟櫃枱,應採用金屬框架跟玻璃板組合製成。櫃枱外側與地面之間應密封,如有空隙,需用不燃燒材料封堵。供顧客上、下的樓梯,不宜採用木質結構。

3、綜合性大型商場或多層商場的櫃枱、貨架與顧客所佔的公共面積應有適當的比例,一般應不小於1:1、5。較小的商場最低不應小於1:1。櫃枱分組佈局時,組與組之間的距離,應不小於3米。顧客人均所佔的公共面積應不小於0、4平方米。對超過1000平方米的大型商場,應採取防火分隔措施。商場的小型中轉倉庫,應同營業廳分開獨立設置,無條件分隔時,應用防火牆分隔。對於原有的電梯間及樓梯間、自動扶梯等貫通上、下樓層之間的孔洞可安裝水幕或多個自動噴水裝置。

4、商場內的加工、修理部,最好與營業廳分開,獨立設置或用防火牆分隔,各種電機應安裝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並設護欄,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各種機械要經常檢修,加註潤滑油。使用電熨斗、電烙鐵應備有不燃材料製成的托架,不得直接將其放在可燃物品上,用後即切斷電源;加工棉織、紙張等可燃物品時,不宜在電氣開關下部進行,並保持一定安全距離;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液體進行清洗加工或粘接商品時,應遠離明火,隨用隨開,用後旋緊瓶蓋。

5、商場在營業時的容納人員不得超過額定人數,每層額定人數=營業廳建築面積×面積折算值×疏散人數換算係數(地上商店面積折算值為0、5~0、7,疏散人數換算係數:地下一層,地上一,二層為0、85,地上三層為0、77)。在人流高峯期,商場有義務控制

6、商場嚴禁違規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商場存貨要控制在一定的數量,數量多的`要放在單獨的倉庫內,同時要做好各種防範措施。

7、商場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商品、貨櫃跟廣告條幅的設置不得影響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防火捲簾周圍正下方不得設置貨架、堆放物品等影響其正常使用的物品或裝置;商場在營業期間,須保持安全出口跟疏散通道通暢,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鎖閉跟遮擋安全出口、遮擋疏散指示標誌以及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8、商場、市場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後,必須及時進行巡查,消除遺留火種,清離留宿人員,切斷營業、照明等無關電源。

9、顧客也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跟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要積極向公安消防機構舉報。

10、在商場應內禁用電爐、電熱杯、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在櫃枱內的營業人員,應禁止吸煙,商場內也應設置“禁止吸煙”標誌。櫃枱內須保持整潔,廢棄的包裝紙、盒等易燃物,不可隨手丟在地上,應集中處理。易燃危險商品在櫃枱的存放量要加以限制。存放時間不宜超過兩天。經營傢俱、沙發等大件易燃商品的地方,應用繩索圍欄,防止顧客帶入火種。

11、商場在更新、改建或房屋設備檢修以及安裝廣告裝置等需要用電、動火時,必須經嚴格的審批,落實防火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12、商場需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員工須熟練掌握離自己所在位置最近的滅火器以及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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