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退伍政策安置流程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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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工作政策法規依據:

士官退伍政策安置流程必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國務院發佈〈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民政部關於印發對〈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若干規定的説明的通知》、《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印發〈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民政部、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義務兵提前退出現役的暫行規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中央軍委每年度退伍安置工作通知等。

(二)工作流程

退役士兵安置堅持崗位安置與自謀職業相結合的原則,妥善安置、各得其所。具體流程如下:

1、接收檔案。各地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接收退伍義務兵和復員、轉業士官檔案後,審查核對檔案材料,對符合本地安置條件的,辦理相關接收手續。對不符合本地安置條件的,做好退還檔案相關工作。對異地安置的檔案材料,要按規定認真審核異地安置資格條件。

2、報到登記。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回到原徵集地三十天內,持退伍證和部隊介紹信到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然後向退伍軍人安置機構(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報到,憑退伍軍人安置機構介紹信辦理落户手續。轉業士官在退伍軍人安置機構接收到檔案後,攜帶由省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簽發的《轉業士官接收通知書》、《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和部隊批准機關的行政介紹信到安置地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報到,確定服預備役的,併到人民武裝部進行預備役登記。

3、審查確定安置資格。(1)各縣(市、區)對接收復員士官、退伍義務兵檔案進行初審,並將《優待安置證》原件收回,建立檔

案,分類造出花名冊。(2)轉業士官由省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集中審查接收,由設區市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將檔案交各縣(市、區)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安置。

4、研究確定安置政策。各縣(市、區)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根據接收的退伍義務兵、復員轉業士官的數量和安置資格,向同級政府上報安置工作方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提出本縣(市、區)自謀職業補助金的.標準,報政府確定。

5、作復員和轉業安置的士官退出現役,原則上回入伍時户口所在地的縣(市)安置。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國家或者軍隊建設需要的;

(2)服現役期間,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變動的;

(3)結婚滿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礎的;

(4)因其他特殊情況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門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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