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小區指標地轉讓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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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指標地轉讓方):

安置小區指標地轉讓協議書

乙方(指標地承買方):

甲方現有平等協商如下:

一、甲方在 ,轉讓給乙方所有,共計 。

二、協議簽定之日乙方暫付甲方現金整(元)。

三、甲方在安置小區的`一切福利歸甲方享有,甲方負責配合乙方辦理好指標地過户等一切手續。

四、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賠償乙方已付定金;如乙方違約,乙方自動放棄已付所有款項。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置小區指標地轉讓協議書 [篇2]

王清海,男,漢族,生於1971年1月30日,住沙坪鎮白蓮村2社10號 (以下簡稱甲方)

朱站勇,男,漢族,生於1982年1月26日,住沙坪鎮白蓮村2社3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被土地徵用後有安置房指標三人(如:2011年7月15日和2012年6月8日的兩份協議),乙方住房緊張,甲、乙雙方經多次協商,並達成如下轉讓條款:

一、甲方將自己的三人安置指標約90M2以236000.00元(大寫:貳拾叁萬陸仟元整)轉讓給乙方。在選房時如達不到90 M2和超出90 M2的補、進款與甲方無關(即:如選房時少於90 M2由國土局補錢,但由乙方進,多餘90 M2時由乙方補償給國土局)。

二、付款方式:雙方簽字日乙方首付116000.00元(大寫:壹拾壹萬陸仟元整),2017年5月30日前付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餘下200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在接房時完清,甲方收款後必須出收據。

三、今後過户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

四、違約責任:如違約方按轉讓費的雙倍給付對方。

五、此協議壹式伍份,簽字按指紋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沙坪律師事務所執叁份為憑,並認真履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別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王清海,因經常外出打工,故處理王清海壹户(即王清海、王明宇、滕德輝户)安置房一事全權委託朱站勇代為處理。

特此委託

委託人:

受委託人:

2012年7月10日

附委託人和受委託人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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