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用學英語教學中語義分析的借鑑意義

來源:文萃谷 1.69W

它可被定義為研究語言應用及語言交流的學問。也就是説,它是關於在不同情況的交流環境中,如何理解和運用語言的學問。

語用學英語教學中語義分析的借鑑意義

語用學的核心是語用學的一些原則。合作原則和禮貌原則就是其中最主要的兩個。其他還有:諷刺原則、興趣原則、過分樂觀原則,這三原則被總稱為人際關係修辭;步聚原則、清晰原則及經濟原則被總稱為文本修辭。除了講這些原則之外,語用學還涉及語言行為等其他一些內容。語用學與我們的語言交流密不可分。

II語用學強調提高語言學習者在真正的語言交流環境中運用語言的能力。

我們現行教學大綱的教學目的中也提到“發展聽、説、讀、寫的基本技能,培養在口頭上和書面上初步運用英語交際的能力”。在1999年12月教育司領導制定的《關於我國初級階段英語課程標準的初步設想》一文中提到的“以培養學生的綜合語言能力為目的”,“使學生掌握一定的語言知識和基本技能,建立初步的語感,獲得基本的.語言運用能力”。從這些方面不難看出,英語教改的方向是培養學生的語言運用能力,注意素質教育的培養。這與語用學研究的目的是一致的。

III從語用學角度分析語言

從語用學角度看語言與從語言知識角度看語言是不一樣的。我們傳統的教學方式多數只注重了語言學習的基礎層次,而對高層次的要求沒給予足夠的重視。語言學習的層次示意如下:

因大學聯考的實際需要,不管是教師授課也好,還是學生學也好,一般只達到第三個層次,這表現在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差,像書面表達這一簡單的小題目就使學生錯誤百出。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在教學中很多情況下只重視了語言的表層分析———語法分析而忽視了語言運用的環境、場所、對象等方面的語用分析。以下幾方面內容的語法分析是難以做到的,是我們為順應改革的方向和語言學習的目的而在教學中注意的一些內容。

1、語言的話外音

語用學不只重視語法,它更側重的是語言的運用信息,這是一般語法分析難以解釋的。

何為語用信息?語用信息即運用語言時,在什麼樣的環境下,體現出什麼信息來。舉例説來,像“He went to town yesterday.”字面意思很明確,從語法角度分析很簡單,這是一個簡單句。但當由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況下説出時,深層意思卻不盡相同。因為:“He”可以是任何男人,像Tom,Jack等。“town”可以是任一的“town”。“yesterday”可以是過去的任何一天。這只是一個陳述信息的句子。於是,在下面幾種情況下,這個句子的意思就不僅僅是“他昨天去鎮上了。”當一位律師在為被告人辯護時説這句話時,他可以為被告所在地及“yesterday”發生的某一涉入“He”的案子進行辯護。如果,案子發生在鎮上,被告為嫌疑人,説話者是調查案子的人時可能就是警告了。所以説,只有當我們瞭解了語用的內涵,我們才能得到話外之音。

以上這個例子就是語言話外音的體現,這是語用分析體現出來的,教英語時不能不注意這些。似乎以英語為母語的人總愛説一些帶話外音的話。再舉一例,在Dickens(狄更斯)的“A Tale of Two Cities”(《雙城記》)中有這麼一幕:Jerry(一個信差)給Mr Lorry送信,説Manette醫生“Recalled to life”。途中遇上了他們幾個,其中護郵車的Guard説“Keep where you are”,“if I should make a mistake,it could never be set right in your life time.”……這兒的make a mistake有什麼含義呢?犯錯誤嗎?因為當時劫匪不少,這Guard擔心Jerry是一劫匪,所以這也是無法從語法分析中得出來的。這兒的含義是“shoot Jerry!”

以上舉的兩個例子都是從只重語法結構和單個詞的意思和從語用學角度來看這些句子的不同。

2、語法分析同語用學分析的不同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前者是研究抽象的語言體系,而後者則是研究語言體系的具體形態;前者是停留在句子層次上面,後者則體現在交流運用中;前者把句子當成是靜態的,而後者則是把句子看作是動態的。前者只重視孤立地分析句子,而後者考慮到具體的應用環境;前者規定了很多的規則讓説話者遵循,而後者則只提供一些有彈性的原則,甚至在強調某一方面時可以忽略或違反其他原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