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法院實習報告四篇

來源:文萃谷 2.85W

在當下社會,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一聽到寫報告馬上頭昏腦漲?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院實習報告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選法院實習報告四篇

法院實習報告 篇1

兩週的實習生活就這樣落下了帷幕,回想起這段時期在法院的經歷與所見所聞不禁對逝去的實習生活有些懷念。很感謝各位老師為我提供瞭如此好的鍛鍊機會,也很感激xx區法院的各位同志們能如此認真而又細心的教導我,讓我在學習理論的同時對司法實踐也有了自己的認識。本次實習時間雖然不長,但是收穫卻也頗豐。

一、實習目的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瞭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繫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並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並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瞭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的單位是xx市xx區人民法院,其成立於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昆區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着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昆區法院具有規範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術鑑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繫不可分離,共同為昆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鬥。

本次實習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四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四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總》《債權法》等。民四庭辦案以調解為主,判決為輔,實行調判相結合的運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範圍有整理並裝訂卷宗,掃描案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等。在實習期間,我在從事以上工作之餘,還能參與案件聽審,以一個非專業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審判。由於實習時間短,所以還有很多工作並沒有涉及到,在以後的時間裏一定會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本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閲,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複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於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這種整理工作對於我這個實習生而言並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裏資料都想以上所説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裏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緻的為我講解。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不是法學專業出身並且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我們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編頁碼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腦子的事情,只要國小數學過關了就能勝任,所以其間也沒遇到什麼問題。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也不是很有技術含量的活,根據之前編的序和排的頁碼,將信息綜合之後填在目錄表上就行了。當我將調解筆錄與調解協議分開寫了之後,遭到了書記員之一的反對,她説兩個應該寫到一起。於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訴她説,調解筆錄是法院在當事人之間主持調解時的記錄,應該屬於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調解書雖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當事人雙方達成的,但是那是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説成是契約,其一旦成立在當事人之間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時的後續權利。在我不很專業但是聽起來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下,並且在她向比較有資歷的書記員的諮詢下,她採取了將兩者分開寫的方式。其實這都是比較小的事情,但是通過這件事我有了兩方面的啟發:第一,法學作為專業性比較強的學科體系,其在實務工作中對工作者的專業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所以我應該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第二,現實中,基層法院大多數書記員並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並非受過專業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運行更加的專業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員的實踐經驗。

法院實習報告 篇2

暑假參加社會實習一方面希望通過實踐對大學期間所學到的理論知識有一個感性客觀的認識,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際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對社會的認知能力。兩個多月的時間,我跟隨帶帶我的老師做了很多工作:製作審查意見書,提審犯罪嫌疑人,寫公訴意見書以及起訴書,出庭支持公訴等等,自己也從中學到了很多:

這個暑假沒機會領略到xx的熱辣,而是奔向南方的xx,去進行暑期實習,實習時間從七月七號到八月二十八號,在xxxx法庭實習期間收穫頗豐,在執行組整理檔案,寫執行通知書,送達文書,和法庭人去進行查封扣押財產,進行財產保全,接待來訪當事人,實習下來學到了知識也對自己這個專業有了更深的認識。剛到法庭,似乎一切都被陌生感所籠罩,但也充滿信心和好奇,頭幾天工作並不像自己想象中那麼順利,整理檔案時發覺我總把各種文書順序放錯,只好請教辦公室的人,在他們的幫助下,自己很快就能整理好一份檔案了,這時才發覺原來在學校學習好,出來也不一定能整理好一份檔案,看我們要學習的還很多。後來是寫執行通知書,出去執行送達,財產保全。

感觸比較深的是法庭工作人員與當事人的接觸。其實書記員把執行通知書送到當事人手上,當事人簽字後在規定期間履行相應義務,案件基本就可以報結了。可是問題最多的就是這一環,有的當事人跟書記員軟磨硬泡説能不能遲點履行義務,更有的直接拒籤,所以他們一般都不會履行他們應該承擔的義務,這時只有採取強制措施:查封扣押當事人財產,司法拘留。這樣下來執行組的書記員要做的事就會增加很多,通知銀行,房產局,土地管理部門等進行協助查封,不僅工作量增加了,而且有的原告經常來辦公室問案件進展情況,記得有一次一個原告一連三天每天都來法庭問案件情況,辦公室的人很無奈,被告不肯履行義務,他們強制執行有一些手續必須辦好才可以進行,他們也很沒辦法,只好對那原告説:我們有6個月辦案時間,你的案子我們正在處理中,很快就可以執行完了,你先回去吧!你先回去吧,這是在那聽到的比較多的一句話,每次原告聽到這句話都是依依不捨,在門外徘徊一陣再離去,從他們眼神中可以看出一點失望。每次看到這種情形,都感歎其實工作人員和當事人都很想早點結案,只不過他們的角色不同不能相互理解的更深,雖然這不是全部,但也很普遍。有時候來也會有原告做一些無趣的舉動,有次,一箇中年婦女來問案件情況,催着書記員們辦案,辦公室的人讓她先回去,説案件他們正在抓緊處理,很快就有結果了,沒想到她第二天又來了,還説今天不破案她就不回去了,而且她還真坐在門外不肯走,書記員不忍心,讓她先回去,下個月就可以來辦理領款手續了。聽到這她才悻悻離去。

當事人想早點結案的心情可以理解,我覺得他們也應該給予辦案人員更多的理解,這樣相互深層的理解,對於當事人與工作人員都有好處,關係不會弄的不信任甚至更糟。當事人法律知識的缺乏給我印象也比較深刻,雖有點失望,也有點同情和擔憂。有個原告在一家沒有登記註冊的公司上班,公司拖欠他工資,後公司老闆跑了,工廠設備也被賣完了,到法院起訴説老闆有輛車,經常在開,希望法院去執行,可法院查詢後得知那車不是以那老闆之名登記的,所以無法查封,原告當時很不解説那明明是他車,他天天在開,為什麼不能查封,書記員跟他再三解釋:那車不在他名下,以別人身份登記的,即使真是他的也查不了。可是他怎麼也聽不進去,一直纏着那書記員説為什麼不去查,書記員沒辦法,告訴他説:像這種查不到財產情況,我們只有決定終止本次執行進行結案,等以後發現財產再申請恢復執行。原告還是問書記員説該怎麼辦,為什麼他欠我錢,我拿不到錢。就這樣那當事人和書記員説了近一個小時,最後還是滿懷不解的離去。在一次司法拘留時,書記員跟被拘留人宣讀了拘留決定書,而且還跟他説了一些被拘留後可以怎麼做,譬如申請複議等,可他還是很驚訝望着書記員説為什麼抓我,為什麼抓我,我觸犯什麼法律了?他沒想到他只是欠別人錢沒還,居然會被拘留,這讓書記員也很無奈,不知如何答他,只好拿法條讓他看。這不禁讓我們擔憂,雖説東莞是比較發達地方,但缺乏法律常識的人也很常見,那些比較落後的地方又是怎樣的情形呢?看來法律工作者任務是很重的,我們也應該為這做點貢獻。

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也承擔着一份正義,這是在和一位書記員談話中深刻感受到的。執行組難免要出去到現場進行財產保全,拍賣看樣,去拍賣現場監督。我們辦公室一位書記員帶我去拍賣現場,那次拍賣由於最高出價沒有達到法庭的保底價,所以沒有成交,回來路上,我們談起拍賣價格,聽那位書記員説:設保底價也是為了防止相互溝通壓價,不過這也是為了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債務人也是沒錢還所以才拍賣他財產,別人值那麼多錢的財產被你拍賣很低,對債務人不公平,債權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若是我們只想早點結案,完全可以省很多事,不必這樣跑的麻煩,這樣的話債權人利益受損,我們心裏也會不好過,畢竟我們承當了一份正義與一種很難説清楚的責任。此刻明白,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有很多的考慮,責任大過於結案率。作為學術,我們可以説出自己的.觀點,但作為一個實踐工作者,事就不能隨便,更不能隨自己喜好去處理事情。

最後兩個星期去審判組和立案庭幫他們做事,審判要運用到得理論知識比執行組多點,案件都要深思熟慮,複雜重大案件還要反覆評議才能做決定,可能作出的決定很簡單,可是過程確着實讓審判員們花不少功夫。立案雖看着簡單,也是比較累人的,當事人比較多,要告訴當事人怎麼填,需要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是該法庭管轄範圍,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出錯。感覺這次實習不但給我一個鍛鍊機會,也讓我做了回實踐者,但也明白在學校做一個學生與出去做個實踐者,還有很大一段距離,而且有些距離是無法用知識彌補的,需要去用心體會,如何做一個好的實踐者,現在成為我面前一個難關,以前沒怎麼意識到,但現在卻強烈感到我們還要繼續鍛鍊,從理論到實踐,我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也體會到法律工作者和當事人都應該讓多方對自己信任,而且普法也落在我們法律人員身上,法官更是承載着一種正義,若是當事人不信任法官,勢必降低法律威信,所以我也應該學着朝這方面去努力。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在近兩個月的實習生活中,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我作為一個學生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短暫的實習轉眼而過,回顧實習生活,我在實習的過程中,既有收穫的喜悦,也有一些遺憾。遺憾是未能更多瞭解法院其他工作細節,只是對執行方面熟悉點,其他的比較陌生,所以這還需以後有機會再去學習鍛鍊。但是通過實習,加深了我對基本法律知識的理解,豐富了我的實際法律工作方面的知識,使我對法院日常工作有了比較深層次的感性和理性認識。認識到要做好日常工作,既要注重理論知識的學習,更重要的是要把實踐與理論兩者緊密相結合。

課本上學的知識都是最基本的知識,不管現實情況怎樣變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變應萬變。如今有不少學生實習時都覺得課堂上學的知識用不上,出現挫折感,可我覺得,要是沒有書本知識作鋪墊,又哪應付瞬息萬變的社會呢經過這次實踐,雖然時間很短。可我學到的卻是我一個學期在學校難以瞭解的。就比如何與同事們相處,相信人際關係是現今不少大學生剛踏出社會遇到的一大難題,於是在實習時我便有意觀察前輩們是如何和同事以及上級相處的,而自己也虛心求教,使得兩個月的實習更加有意義。

法院實習報告 篇3

二個月的實習把我從一個單純的學生過渡到一個社會人,二個月我看到的和我沒看到都讓我幸福着同時也痛苦着。作為一個將來的法律人看着現實中的境況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將來的路我很幸福,看着人們越來越強烈的法律意識甚至用法律來替代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很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現實中特別是婚姻家庭問題很多還是要通過道德來約束,這樣可以讓當事人少受傷害,也可比避免訟累,

法官篇

在這裏的每一天你們都要多聽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來實習的要知道在當事人與代理人眼裏你們就是法院工作人員,你們就代表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得問題要多問也要自己思考。我們庭是婚姻家庭法庭當事人各色各樣,都是專業表演系畢業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它們會使出渾身解數讓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站立的一方,這個時候作為法官要站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立場來考慮問題,千萬不能讓自己的同情心影響到對事情的判斷。這是我到挺立的第一天庭長説的話。現在想起來還記憶猶新,而八週的實習生活正是證明了那些話的準確性與重要性。

法庭裏面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家庭悲劇,離婚糾紛,繼承糾紛時我每天必須面對的。從上班開始法庭的四個審判員就開始忙碌。涉及到家庭的案子通常都很麻煩,鬧到法院來的通常都更麻煩。離婚糾紛牽涉到孩子跟財產,繼承糾紛更是跟財產直接有關係。當事人對自己的利益是錙銖必較,為此天天纏着法官,要跟法官説説他們的困難。於是每天都可以看見當事人在法庭裏圍追堵截法官,而法官們通常都很耐心的聽他們説,據李法官説這是一種發泄,當事人需要發泄他們心中的不滿情緒,讓他們説,聽他們説有益於疏導他們的憤怒,同時在他對法官傾訴發泄的過程中對法官也多了一種信任這樣在調解的時候有益於法官做工作。正是基於此每天都可以看見法官們除了開庭都在接待當事人。

其實當法官真得很累,在學校時老是覺得法官很輕鬆,覺得法官是個很容易的工作,在這八週的實習中我深刻的理解到法官真得很難,每天要開庭,接待當事人代理人還要寫判決,更不用説他們還要學習。

在法庭的八週三個審判員分別結案46例,庭長結案12例,也就是審判員每個工作日結案一例還多,而庭長在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同時還要處理案件,還要參加合議庭。當然並不是每個庭都是這樣,現代人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越來越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婚姻家庭法庭比較忙的原因。寫到這裏我突然在這到底是一種進步還是一種退步?婚姻家庭到底應該依賴道德更多還是依賴法律更多?而在處理這內問題是到底是依賴於法官更多還是依賴於當事人之間的互相理解更多?

訂卷篇

似乎到法院實習必做的就是訂卷。庭長説希望我們實習結束後不要發現自己似乎只學會訂卷。

訂卷並不只是一個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個案子的全部內容,當事人要説的,代理人要説的以及法官要説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裏。而一本卷的排列順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個案件的流程順序。立案審批表,訴狀,受理案件通知書,以及案件受理費的發票這是發生在立案階段,屬於立案庭的工作。當一本卷宗從立案庭轉移到審判庭的時候表明:這個案件已經通過審查符合立案標準,並已經告知原告案件已經受理等待送達被告排期審案。卷宗從立案庭出來就到了庭長那兒,等待庭長將他們分配給每個審判員,而審判員則把案卷給自己的書記員讓他們去做前期準備工作。而應訴通知書,當事人告知書這表明被告已經應訴,可以走審判程序了。在做完這些工作了卷宗也應該從書記員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來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辯,看看有沒有調解的可能,有調解希望的調解,沒有調解希望的開庭。調解成功的就寫調解書,沒有調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開庭,開庭後的工作是判決。這樣一分卷就訂好了。

法院實習報告 篇4

一、日常工作

(一)整理案卷

自20xx年6月29號至20xx年7月24號在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法院實習,實習之初我們一行四人進入執行局,執行局正在進行積案的清理工作,我負責填寫封面正、副卷,卷宗目錄正、副卷,恢復執行審批表及備考表,忙完一個星期,執行局清理積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由於下一步工作方案還未制定出,故繁忙的工作暫告一段落,因此執行局實習人員過多,在筆者自願的條件下獨自一人留在執行局繼續執行局的實習歷程。從第二星期開始工作明顯減少,甚至沒有,在刑庭的請求下,筆者暫時性地參加了刑庭繁忙的工作,但是仍然屬於執行局,在刑庭通過填寫刑事一審案件正卷目錄瞭解到了很多辦案程序,見識了很多法律文書。

(二)法庭旁聽

執行局清理積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之後,閒暇時間比較多,除了在刑庭做了兩天事其他的時間就自由安排,這就方便的到法庭旁聽,通過法庭旁聽及之後閲讀庭審筆錄初步掌握了庭審程序。

(三)交流

實習後一段時間不僅我的閒暇時間比較多,我的指導老師們後段時間也基本上在閒暇中度過,自然而然地交流就相應多了起來,有時候法官們的一些爭論讓我們打開眼界,他們不僅關注時事問題,還更加註重法理的分析,他們評論時事問題的角度新穎非一般人所能及,他們分析法理的透徹非一般人所能理,他們對社會制度應然、實然的分析、爭論不禁會引發我們這些法學初學者深深地思考。有時候我只是靜靜地聽,但有時候他們的話語會以我為中心,以增進我的知識為目的,通過與他們的交流,我得到了很多啟示,下文將逐條分析。

二、法院困境

通過一個月的實習,筆者對法院困境有了初步的認識,下面主要從四個方面展開闡述:

(一)立案困境

我們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四款明確規定了起訴四個必備條件,同時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由此可見,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起訴設置了最低限度的門檻,只要求原告身份合適,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及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及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為保障人民行使起訴權奠定了法律基礎。

但是在實踐中立案門檻顯著高於立法立案門檻,以江夏區人民法院一執行案例為例,因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而裁定中止執行的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因發現被執行人有執行財產而申請執行,立案庭不予直接立案,要求申請人到執行局簽字再予立案。

但是,民俗訴訟法的起訴四個必備條件的規定在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的同時也給法院帶來困境,由於立案門檻比較低,眾多的社會糾紛紛紛湧向法院,導致法院超負荷運載,法院在依法立案與社會現實之間難以抉擇。

(二)行政干預司法

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而制度建設在法制假設中處於重中之重的地位,搞好法制的制度建設,實行法治,拋棄人治是人之所向。實行法治要求一切在法律的統治之下,是法律的統治而不是用法律的統治。

法治建設要求法院依法辦案,嚴格依法辦事,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然而,在我國特殊的體制下,法院很難完全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在現實中政府文件、領導人的講話決定法院判決據我國的例子屢見不鮮。行政干預司法仍然極為嚴重,不是法律的統治,而是在用法律來統治。

行政干預司法加大了法院工作難度,依法理法院要嚴格依法辦案,法律就是法院的“聖經”,但是行政干預使法院工作有了兩個指導,法院到底是按照法律辦案還是依照政策辦案在考驗着法官們。依法辦案就會違背“聖旨”,依政策辦案將打亂正常的法律工作秩序,民眾缺乏預期,法律工作者也將失去往日的工作激情。

(三)法院嚴抓政治工作

法院工作者的職業素質普片低下在我國現階段是不爭的事實,退伍軍人進法院、法院幹部職工子弟留守法院等在前些年競相火熱登場,但是,從江夏區人民法院瞭解到,我國法院如今仍然重點抓政治工作,忽視了對法院法律工作者的基礎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門職業能力教育,這也為行政干預司法提供了“良好的思想氛圍”。

法院是法律的殿堂,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的法定場所,那麼法院法律工作者應該把學習重心放在法律相關知識的學習上,其他國家機關也應該積極引導,鼓勵,督促這一學習,而恰好相反,政治思想工作成了重點,而把極為重要的基礎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門職業能力教育晾在一旁。

(四)法官壓力大

如今,法官辦案不僅要依法,而且還要照顧廣大人民羣眾意見,(實習報告 )更為重要的是還要與政客的意見相差無幾,法官承擔着沉重的法律責任、社會責任及政治風

險,在辦案過程中承擔着本不應該承擔的多重社會責任、政治風險。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就要求,各級法院審理案件都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明顯違背“以法律為根據,以事實為準繩”的辦案基本原則。

房屋執行問題更加反應了法官辦案的難度,最高院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只擁有一套房屋的,此房屋不能成為執行標的物,儘管法官可以依此辦案,不執行此標的物,但是法官常常會感到良心不安。假如被執行人欠債權人幾十萬債款不還,其擁有一套幾百萬的房屋又不能被執行,法官依“法”辦案,但往往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

(五)心理落差

理想與現實的差異、失去的與擁有的差異使部門法院人事感到有很大的心裏落差,依法理,司法權力是幾大重要國家權力之一,應當有與其法理地位相一直的相對獨立性,但是,在我們法院系統,這種獨立性很少會體現出來。同樣,在我國過去法院對外享有極高的威望,法院要執行案件可以用很多強制手段,案件的執行率之高讓人望塵莫及,而如今案件執行難問題已越來越突出,很多以前用的強制手段如今只能成為執行員思想裏面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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