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在法院的實習報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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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在法院的實習報告3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推薦】在法院的實習報告3篇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市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區人民法院坐落於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築風格較為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麼宏偉氣派。走進裏間才發現,裏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衞生打掃得卻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裏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後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後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麼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着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裏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着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

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裏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閲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覆積累和鞏固我終於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為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儘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第三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申訴案件越來越多,入黨申請書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複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人大進行監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並不排除這裏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敗問題。但作為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權威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説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四件事便是執行難的問題。基層法院作為執行的主陣地,擔負着全國80%的案件執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係使得基層法院的執行現狀並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裏實習,我們私下裏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而我瞭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兑現。一些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往往採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行的環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於那些膽敢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人,應當作為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信息平台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為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則和道理。

最後談談我自身的問題吧。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工作總結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鍊。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説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還是拿整理卷宗來説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隱含的規律卻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頁訴訟文書都是有其合理的擺放次序的。因此在這裏説句題外話,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

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實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我本人就從中獲益匪淺,所以我是非常支持這次實習的。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一、實習單位:湖北秭歸縣人民法院

二、實習時間:20xx年7月8日至20xx年8月19日

三、實習目的

1.接觸並熟練掌握相關法律實務工作,通過具體的實踐活動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深入瞭解司法實踐工作,在實踐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

2.通過在法院的實踐活動鞏固學過的法學知識,擴展自己的法學視野,增加自己的實際操作能力,鍛鍊自己獨立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綜合能力。

3通過法院實習,明確作為法律人的責任,增強自己的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

四、實習內容

20xx年7月8日到8月19日間我在秭歸縣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半月的實習,短短一個半月時間,除去週六週日,實際呆在法院裏的時間只有一個月,但這一個月來卻感觸頗深。

我被分在了民事庭,在民事庭裏,我積極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認真整理過卷宗,登記過案件信息表,整理並校對過各種筆錄,跟隨過法官外出調查取證,擬寫過案件的審理報告、判決書和其他法律文書等。在民事庭裏的每一天都過得充實而有意義。

在民事庭裏的實習,主要做過一下工作:

1.整理卷宗和登記案件信息表

整理卷宗主要是按照一定順序將原本雜亂無章的案件材料,包括原被告身份材料、委託書、送達回證、起訴書、答辯狀、證據材料、庭審筆錄、判決書等,整理成卷宗,並裝訂成冊。

整理卷宗看起來是一個簡單而不用動腦筋的活兒,其實不然。在整理卷宗時,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要求,熟悉並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將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學習整理的過程中,邵書記員手把手教導,我秉着不懂就問的精神,像她請教了許多整理過程遇到的問題,例如:送達回證缺失怎麼辦?多餘的證據怎麼整理經過邵書記員的指導和自我的學習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並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但唯一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了,不過這個問題在我整理了好幾份卷宗之後便迎刃而解了。

在紙質檔案上登記案件雖然輕鬆簡單,但是卻很需要耐心和細心,沒有耐心,便忍受不了機械工作的枯燥,沒有細心,則很容易在登記中出現小問題。這很好地鍛鍊了我的耐心和細心。有的時候還需要在電腦上登記案件信息表,這與登記紙質案件信息表的要求基本上一樣。

2.打印文書、送達文書

打印文書比較簡單,但也許細心,因為司法文書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錯別字和不當語句。我首先將文書在電腦上打出來,然後檢查打出來的文檔,修改錯字和不當措辭,然後通過法院內部的即時通訊軟件將文檔傳輸給打印室的工作人員打印出來,然後去取回打印出來的文件,分發給需要的法官。送達文書和票據比較簡單,因為當事人接到了通知,都來到了法院裏。票據主要退訴訟費,送達文書還需要按照規定填寫送達回證。

3.整理並校對庭審筆錄、合議庭筆錄

整理校對庭審筆錄和合議庭筆錄的工作比較簡單,主要發現有無缺頁、錯別字、不當措辭等。

4.旁聽庭審

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5.調查取證

我只進行過一次調查取證活動,不過我認為這一次就足以讓我受益匪淺,因為證據的取得事關整個民事訴訟過程。我是跟隨周法官一起出去調查取證,根據法律規定,調查取證應當兩人以上進行,於是有了我的跟隨。先是來到了縣財政局,結果財政局局長出去了,沒有取到案件證據。然後又來到縣二醫院,取到了原告當事人的醫療費單據和醫療保險的相關情況。這次調查取證使我瞭解了調查取證的條件、程序和過程。

6.擬寫判決書、審理報告

在實習的某天上午,馬庭長把我叫去了他的辦公室,然後拿出了一沓案件資料,要我幫忙寫判決書。我很興奮但也很忐忑,因為我怕寫得不好。馬庭長説:"這兒有幾份判決書,你按照這個模式來寫,不要怕寫不好,你寫完之後,我會修改並給你指出其中的不足的。"於是我就放開手腳開始寫了。

判決書前面的內容比較容易。原被告、委託人、第三人的個人情況還比較好些,因為這些內容是現成的,直接寫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審理情況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來寫即可。

判決書後面的內容比較多,寫起來也比較困難。原被告與第三人對案情的陳述以及相關理由等內容必須從起訴書和答辯狀中整理出來,既要保持與當事人陳述的內容一致,又要對其中不當的措辭語句進行修改,並適當精簡不必要內容。這是一個比較困難的過程。剩下的內容是"經審審理查明??"和"法院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內容,因為這是法院調查和審理的最終結果,事關雙方當事人的具體利益,不能有一丁點兒馬虎。擬寫這個內容時我感覺到很困難,但最終還是寫了出來。後來馬庭長修改了我寫的判決書,並對我進行了認真的指導,指出了我擬寫時的不足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擬寫審理報告時,馬庭告訴我寫審理報告的格式和注意事項,讓我按照一份寫好的審理報告的模式來寫,於是我開始擬寫審理報告。之前寫判決書時的磕磕絆絆似乎沒有帶到寫審理報告中來,雖然還是感覺比較困難,雖然寫判決書的經驗不能全盤套用,但是已經有過類似經歷的我,不再覺得擬寫判決書很困難了。我花了一個上午將審理報告寫了出來,然後馬庭長給我講解我擬寫的審理報告的不足,在他的細心講解下,我發現我犯的錯和擬寫判決書時差不多一樣,這讓我感到很汗顏。馬庭長的悉心指導讓我受益匪淺,我十分感謝他。

五、問題思考

1對勞動糾紛和勞動安全的幾點想法。

在實習過程中,我經常會接觸到勞動糾紛案件,對此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勞動者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成為當前社會的焦點問題之一,國內頻頻出現拖欠工資、強迫勞動、不提供應有的勞動條件等各類勞動糾紛,而勞動者幾乎百分之百處於劣勢。因此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企業與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這對於保障勞動者權益至關重要。同時,勞動者應該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勞動合同進行內容審查,即審查勞動合同中有無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存留合同防範風險。勞動合同都是一式兩份,單位一份,勞動者一份,單位蓋章後交給勞動者的合同,勞動者必須保存好,雖然相關法律規章中明確規定事實勞動關係存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並依法裁決,但從證據效力上,勞2/4頁動合同的證明力更強。

其中勞動安全是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永恆主題。勞動安全問題是經濟建設中必然會遇到,也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儘管我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勞動安全問題,併為此採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確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從總體上講,勞動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和影響着勞動者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也嚴重影響着經濟建設與社會穩定。為妥善地解決這一問題,本文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認為勞動安全形勢嚴峻的主要原因是勞動安全問題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執法上存在着嚴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或業主不重視勞動安全,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而勞動者又缺乏安全意識與安全技能。進而提出了應對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國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勞動安全方面的法律體系,並要強化這些法律規範的實施,使勞動安全問題真正得到落實,從而達到勞動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

2.關於盜伐林木案件的一些想法

我雖然在民事庭實習,但也旁聽了不少刑事庭審,經常接觸到盜伐林木的案件。其中有一個案件案情很簡單,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砍伐集體林場所有的林木達到法定的數目,因而被起訴。我雖然分在民事庭,但也整理過刑事庭的卷宗,看到過盜伐林木案件的案宗。其中作為盜伐林木證據的一張照片給我很深的印象,照片中一個男子蹲在堆成一堆的林木上,神情茫然。秭歸縣是山區縣,周圍都是山,山上森林茂密,對於當地農民來説,上山砍樹似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由此我想,那個男子一定在疑惑:我都砍了一輩子的樹了,為什麼現在砍樹成了犯罪?

下班後我仔細地查了一下關於盜伐林木罪的定義和相關規定:盜伐林木罪,是指違反國家保護森林法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擅自砍伐國家、集體所有或者個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森林資源保護制度;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森林法規,盜伐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根據司法解釋,所謂數量較大是指:在林區盜伐林木材積2--5立方米或者幼樹100—250株:在非林區,盜伐林木材積1—2.5立方米或者幼樹50——125株。

在森林資源豐富的地區,盜伐林木罪的發生率自然會比較高,而所謂"靠山吃山",恰恰這些地區的羣眾又把砍樹當成了祖祖輩輩都做過的理所當然的事情。即便現在政府實行封山育林政策,禁止濫砍濫伐,但大多數人都不會將其看成犯罪,這便是政府和法院法律宣傳工作的失職。政府和法院對於這樣多發性但相關法律又不為人們所知的犯罪,應當加強法律宣傳, 使得人們能夠認識清楚。

3.關於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的看法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漸增長,犯罪情形也越來越令人驚心,究其原因何在?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一、不良的家庭環境和家庭教育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影響。父母在教育孩子時經常會出現下列情形:一是放任自流,這多是因為父母工作太忙,二是過度驕縱,三是棍棒教育卻適得其反,四是父母身不正,孩子上行下效,五是父母期望過大,給孩子太多壓力。這些都可能導致孩子走向歧途,最終走向犯罪的道路。二、失睦、離異家庭使未成年人心理及人格得不到健康發展而犯罪。家庭的不和睦、父母的離異對於未成年人的影響是十分巨大的,這種情況下,孩子的心理及人格得不到健康發展,最終演變成犯罪。

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不僅是父母和家庭的責任,同時學校和社會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六、實習總結

在法院實習的一個半月中,我經歷了很多,也學到了不少知識。每天按照法院的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天天都有收穫和體會。在民事庭裏,我積極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認真3/4頁整理過卷宗,登記過案件信息表,整理並校對過各種筆錄,跟隨過法官外出調查取證,擬寫過案件的審理報告、判決書和其他法律文書等。在民事庭裏的每一天都過得充實而有意義。

在實習過程中,每一次實踐都讓我學到了知識。我學會了如何整理卷宗並裝訂歸檔,學會了如何擬寫審判報告和判決書,學會了如何調查取證,熟悉了法院內部的職能分工,熟悉了民事審判流程,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這次實習,可謂收穫頗豐。

實習在給了我啟發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理論與實踐脱節,無法將理論熟練地運用。

啟發使人充實,不足催人奮進,我還有很多知識要去學習,要去實踐,要去將自身的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在成長為一個合格優秀的法律人的道路上,我會不斷進取!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按照學校的教學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月的實習。20xx年2月27日到4月6日,我在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作為一名見習法官,跟隨着我的指導老師——費秀蘭法官開始了為期三十天的畢業實習。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位於唐山市中心,毗鄰市政府、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國家機關。它的職能機構主要有執行局、立案庭、審監庭、行政廳、民庭、審監庭等。中院的審監庭主要受理以下案件:本院審委會決定再審的案件;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裁判已發生法律效力檢察機關抗訴的案件;減刑、假釋案件。作為一名見習法官,在這三十天我所從事的工作主要有:裝訂減刑、假釋案件的卷宗;填寫減刑、假釋申請中的相關材料;旁聽庭審,作為臨時書記員為庭審做記錄;參加審委會會議並作記錄等。

二、實習過程概述

作為一名見習法官,我在中院的實習是從最基礎的裝訂已審結的減刑、假釋卷宗開始的。雖然裝訂卷宗並不需要多高的技術性,但卻讓我瞭解到審理一宗減刑、假釋案件所要走的程序,缺少任何一環都會影響罪犯在押的時間,因此需要極大的耐心和細心。

在基本瞭解了再審案件的審判程序後,費法官便開始帶領着我出庭,在真正的庭審過程中直面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如何從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及紛繁複雜的證據中尋找到突破口,從而還原案件原來的面貌,這是作為一個法官必須具有的職業能力。通過參加五次庭審,對於案件分析我也有了基本瞭解。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還有幸參加了一次審委會的討論,在見證法官真正魅力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了自己理論知識的匱乏和分析能力的薄弱。

在庭審和審委會討論的過程中,我始終擔任臨時書記員的角色,為庭審和審委會作記錄。這幾次記錄工作很好地鍛鍊了我的打字速度和整合信息、概括信息的能力。

三、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此次實習是學校專門針對大四畢業生安排的畢業實習,主要目的是讓我們在真正的法律機構中,通過觀察和從事法律職業活動,學以致用,將自己的理論知識同業務實踐相結合,從而提高自身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日後走上工作崗位奠定堅實的基礎。雖然此次實習僅有三十天,但我受益匪淺。

進入審監庭最初的工作是整理減刑、假釋卷宗。整理卷宗主要是按照一定順序將原本雜亂無章的案卷材料整理成卷宗並裝訂成冊。整理卷宗看起來是一個簡單而不用動腦筋的活兒,其實不然。在整理卷宗時,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要求,熟悉並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將這些案卷材料整理成公正有序的卷宗。在學

習整理的過程中,我向費法官請教了許多整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例如:送達回證缺失怎麼辦?多餘的證據怎麼整理?只有一份終審裁定書怎麼整理???經過費法官的指導和自我的學習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並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

在基本瞭解了再審案件的審判程序後,費法官便給我提供了出庭的機會,讓我在真正的庭審過程中去了解什麼是真正的訟爭。五次參加庭審,讓我切切實實地體會到了法院工作的神聖,法官責任的重大。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着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的心,他們每一雙焦急的眼睛都注視着事態的發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肩上所負責任的重大。面對一起案件要做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並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需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和法律的規定。法院的責任在於對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確定,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無論是被害人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必須承擔,不需要承擔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當事人祈求這個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羣眾傾注的希望和責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加神聖和莊嚴。當法官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着一種神聖的責任,因為他所代表的是國家的審判權,體現的是公正。在數次的庭審過程中我擔任臨時書記員,承擔庭審記錄的工作。猶記得第一次擔任書記員時,心中既十分期待又十分緊張,庭審持續的三個多小時中,雖然我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但仍然手忙腳亂。進行到法庭辯論階段,我幾乎忙不過來,只好總結了簡單幾句記下來。庭審結束後當我將一份九頁的審理筆錄交給雙方當事人和他們各自的律師簽字時,心中忐忑不安,唯恐錯誤太多。之後的幾次庭審我掌握了記錄技巧,主要將精力集中於當事人的陳述,甄別出哪些表述是重點是需要記錄的,並將宂長的語言縮減。庭審結束後,我將審理筆錄交給當事人和他們的代理人核對,看着並沒有實質性錯誤的審理筆錄時,終於可以如釋重負了。作為臨時書記員的經歷讓我體會到了書記員工作的繁重,也明白了任何工作都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在自己的崗位上精益求情,做到最好才是最重要的。而這也讓我深刻明白了那句古話的涵義“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在實習過程中,我還旁聽了審委會對於案件的討論並作了記錄。此次旁聽讓我見識到了法官真正的魅力。他們以事實為依託,擺證據,引法條,旁徵博引,各抒己見,每一個案件細節都能引發法官們的熱烈討論。在激烈的辯論中,案件的真相越來越清晰,對它的決定也能達成一致意見。在會議結束時,看着法官們放鬆舒心的笑容,我明白了為什麼人們在遇到糾紛時會越來越多的選擇用法律手段來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在這個地方,公理日伸!在這次審委會會議的

記錄過程中,我深刻的認識到了實踐的重要性。會議記錄並不是機械的記下每一位法官所發表的意見那麼簡單,而是一項對人的理解力、總結力和邏輯思維水平以及語言能力的綜合測試。記錄首先要準確理解每一位法官發言的確切含義,如果只是一字不落的記下每個字,不僅費時費力,而且難以概括髮言者的想法。因此快速理解發言者所要表達的意思還不夠,必須迅速將其總結成簡潔明確、符合邏輯並且沒有語病的語言,這樣才是真正地做好記錄。

此外,費法官還帶我去過一次遷安公安局調查問題,本來我認為這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然而事實的情況卻遠非如此。當我們在遷安公安局頗費了一番周折才拿到公安局出具的證明後,引發了我許多思考。首先是法院與公安機關之間的關係。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三者之間是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關係。如果這三個系統之間配合不默契,必然會影響正常司法活動的進行。見微知著,今天的經歷至少表明在某些方面三個機關之間欠缺有效配合。其次,是我國國家機關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辦事難、效率低、層層請示、事事批准。國家機關之間公務協助尚且如此困難,普通百姓辦事的困難程度可見一斑。

四、自我評價

在法院實習的一個半月中,每一次實踐都讓我學到了知識。我學會了如何整理卷宗並裝訂歸檔,學會了如何在庭審中快速而又準確地記錄下各方發表的言論,學會了如何去真正的分析一個案件,學會了如何為合議庭和審委會做記錄,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此次實習可謂收穫頗豐。

實習在給了我啟發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法律基礎知識還不夠紮實,對於法律程序的理解不夠全面,對於辦案的某些細節容易忽略,正如審監庭楊友順庭長所説的,作為法律人應當具備如下三個要素:法律知識、法律思維、解決糾紛的能力。所以,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必須要勤於學習,不斷改正自己的缺點和不足,磨練自己的意志品德,使自己成為一個真真正正的法律人。

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的法官及我的指導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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