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合夥協議書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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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合夥協議書六篇

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原則,各方發揮各方資源優勢達成以下合作共識:

一、合作項目

1、xxx合作

2、xxx合作

二、雙方責權利

1、雙方整合自身資源進行合作;

2、雙方在項目上達成合作意向的,另具體擬定項目合作協議

三、合作模式:再商議

四、合作期限:五年至長期

五、合作協議及其他

1、本協議是合作的總合作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體合作項目的合作模式及項目內容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二Оxx年九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決定合夥投資創辦一小型山羊養殖場,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養殖場修建、出資、經營等相關的事項約定如下:

一、甲方用土地約500平方米(位於觀音村哨上,東抵秦濤家土,西抵公路,北抵秦濤家土,南抵孫平家房屋),作價股金15萬元作為入股資金、乙方出資股金15萬作為入股資金,用於修建圈舍坪基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購置種羊,如在修建圈舍過程中,因國家政策等其它意外因素導致不能繼續修建的,甲方願意補償乙方投資資金的一半損失。雙方合夥期限為長期,如須散夥,須經雙方書面一致同意。

二、在修建好圈舍,開始從事山羊養殖活動後,甲方負責山羊的餵養管理,乙方負責山羊的養殖銷售。甲乙雙方各佔該養殖場股份50%,雙方平均分割收益。

三、甲方必須如實把放養、生產、死亡的山羊及時通報給乙方,以便乙方知曉養殖的實際情況,乙方必須把銷售的情況及時通報甲方,以便甲方知曉銷售資金的流轉情況。

四、如果因市場供求等關係原因,山羊養殖無法經營下去,雙方可暫時停止養殖山羊,但雙方的合夥協議仍然有效,經雙方協商可以養殖其它牲畜,也可將養殖場臨時用於開展其它項目經營或轉租,所得收益由雙方平分。

五、在合夥協議生效後,乙方如果退出合夥,其投入的股金作廢,甲方不予退還;甲方如果違約或中途退出,或者未經乙方同意,私自出賣該養殖場的,除賠償乙方所有投入資金外,並支付乙方違約金4.5萬元。

六、如果遇國家政策或企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徵用、賠償等,該養殖場的一切賠償項目,包括地上附着物房屋圈舍的賠償款、拆遷安置補償款、徵地補償款、安置地等,均作為雙方共同資產,甲乙雙方對以上補償款物進行分割時,各自享有一半的權利。如果因經營不善、各種意外因素導致虧損所產生的債務,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雙方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〇xx年十二月一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_地點(商場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批發、零售)專屬性經營(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協議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甲方為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諾,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為乙方代辦貨物託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為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並協同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域性的促銷活動,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POP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設計,併為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五條、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範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管。舉報、舉證假冒偽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得在其它區域銷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銷商經營的區域,乙方如願發展業務,必須向甲方申請。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不得到其它地方進貨。通過市場的細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網點商品供應,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和銷售假冒產品。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所屬區域內網點的零售價格,在甲方建議價格範圍內保持統一,不得隨意大幅度調價。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六條、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商標、商標標識、VIS形象設計及甲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的權利。乙方具有從甲方指定進貨渠道進貨並在協議規定的範圍內進行銷售的權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可無條件退換的權利,但屬乙方經營問題則由乙方自理。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獨立處理協議約定以外事項的權利。在協議約定的範圍內行使甲方所賦予的權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有權推薦、考核所轄範圍內分銷商或零售商。但推薦的分銷商、零售商必須向甲方申請,簽定協議、由甲方頒發證書後方可運營。

第七條、在乙方違背本協議即違法經營、製假、售假、惡意竄貨、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等嚴重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等行為時,本協議視作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採取對乙方的下列措施:

1、責令乙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乙方自行承擔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的一切損失。

2、向有關執法機關提出執法請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商品。

3、依法提請司法和執法機關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

(1)結清與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關係。

(2)不得再進行銷售甲方的商品。

(3)必須承擔客户後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第八條、甲方的商標,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所有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內容、標識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諾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布;不得超越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範圍,擅自制作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的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營業和運作;不得擅自改變統一的形象進行招牌、燈箱和有關標識物的製作和裝潢。若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協議簽署地為南京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以發展少兒藝術教育為宗旨,本着合法、公正、 教學項目開展聯合辦學,具體事項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 的教育、教學工作,教師工資,並在甲方辦學地點設置 報名點。

2、甲方負責具體課程的安排設置,以及提供教學所需的教材器件。

3、甲方負責人負責對合作項目中的教務教學進行全面的督導管理,乙方派出相關管理人員配合甲方對教務教學工作進行具體的管理和實施。

4、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市場宣傳,甲方負責指導乙方對教學項目進行宣傳招生工作。

5、甲方負責學生上課期間的安全,保證教學質量,按時按量完成教學任務。

6、甲方負責在上課期間妥善保管教學用具及室內設施。

7、聯合辦學合作期間,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甲方不得開設與乙方所在地已經開設的同樣課程,併合理安排時間,儘量與乙方課程安排時間相協調,以方便同一學員可以按時間選擇或連續上滿雙方課程。 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友好的協商,針對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教學場地。

2、乙方應配合甲方指導共同做好教學項目宣傳及招生工作。

5、乙方確保甲方在合同期間教學場地,教室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6、乙方擁有“宿州市書畫藝術交流中心”和“弘文閣”培訓品牌的獨家經營權與推廣權。

7、聯合辦學期間,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乙方不得開設與甲方簽訂協議中甲方所開設的相同課程,並併合理安排時間,儘量與甲方課程安排時間相協調,以方便同一學員可以按時間選擇或連續上滿雙方課程。

三、其它事宜

1、學費及教材費由甲方收取,乙方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收取任何費用。

2、甲乙雙方按照實際招生運營情況,以招生提成來分配收益,甲乙雙方以 比例進行分配。

3、甲乙雙方在共同的舉辦的活動項目中的宣傳費用和運作費用以分配收益同比例來分擔。

4、乙方對各個教學項目的整體宣傳所產生的費用由以乙方獨自承擔。

5、甲乙雙方所有涉及到合作辦學的費用收入和支出需要有明細的財務記錄。

6、合同期間由於國家政策規定與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非甲乙雙方原因而造成教學的無法正常實施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四、合作期限為 年,自首次開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滿後,

雙方滿意可續約。

五、甲、乙雙方需按此合同所約定的事項遵守執行,否則均為違約,守約方可根據違約方給其帶來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向違約方提出書面索賠申請,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未盡適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1.格式 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2.説明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願聯合。其法律特徵是:①合夥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夥是按合夥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③合夥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④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夥應當簽訂合夥協議。合夥協議是指明確合夥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民法通則》規定,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夥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夥關係。簽訂合夥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夥人的權利有:①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③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④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合夥人的義務有: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和債務;③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合夥協議書 篇6

根據相關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則,經協議人充分協商,決定共同開辦合夥律師事務所,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事務所名稱:四川江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

  第二條 合夥人: 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XXX,身份證號:

  第三條 條 本所開辦資金 萬元,合夥人出資為: XX 萬元 X%;XXX 萬元 X%;XXX 萬元 X%;XXX 萬元 X%;XXX 萬元 X%;

  第四條 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2.推選或者被推選為本所主任;

3.提請修改合夥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4.監督合夥人會議決議的執行,監督本所的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活動;

5.依照合夥人協議的約定退出合夥;

6.依合夥協議對本所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二)合夥人承擔以下義務:

1.依照合夥協議履行相關職責;

2.遵守合夥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

3.執行合夥人會議決議;

4.對本所聘用律師進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對其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5.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四條 本所設立合夥人會議制度。合夥人會議是本所的最高議事決策機構,議事方式除本協議特別規定外,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第五條 本所設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合夥人會議選舉產生,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主任對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第六條 合夥人會議主要職權為:

(一)制定本所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選舉本所主任和副主任人選;

(三)審議本所的年度財務報告、結算報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開支事項;

(四)決定合夥人的入夥;

(五)決定合夥人的退夥、強制退夥及財產處置;

(六)修改合夥協議;

(七)決定本所的變更、終止;

(八)決定合夥人會議認為必須由其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為每月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月上旬。經2名合夥人或主任提議,可召開合夥人臨時會議,討論決定某一具體事項。

合夥人會議由主任召集並主持。

主任合夥人應當在已定合夥人會議日期三日前通知全體合夥人,並説明會議主要議題。合夥人會議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記錄,與會合夥人應當對議定事項記錄上簽字,由全體合夥人指定某合夥人負責保管,以備查閲。

  第八條 合夥人會議審議、通過決議按以下規則進行:

(一)第六條 (一)、(三)、(四)、(五)、 (六)、(七)項由與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六條 所列 (二))、(八)由與會合夥人半數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條 本所日常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分工協作,具體分工由合夥人會議議定。

  第十條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業務學習培訓、財務管理、統一收案收費、職業道德教育、服務質量監督、重大案件集體研究、利益衝突審查、年度總結考核、執業過錯責任追究、業務檔案歸檔等制度。

  第十一條 收入分配採取合夥人實行收入提成制,具體標準為:

  第十二條 本所設立合夥人公積基金,公積金按年提取,本所年度收益為盈利時,按照利潤總額的5%提取,本所年度收益為虧損時,不提取,公積金的使用由合夥人會議討論決定。公積金提取總額滿50萬元後,不再提取。該項基金在合夥人退夥、事務所分立、解散時,作為事務所的財產,由全體合夥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第十三條 可分配利潤和虧損承擔。

(一)本所年度收益為盈利時,在提取各項公積金後,積餘部分為可分配利潤,由全體合夥人按出資分配,如出現虧損,則由全體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如本所的虧損是由某一合夥人過錯所致,責任人首先應承擔虧損,不足部分由其他合夥人平均分攤,分攤後的合夥人對有過錯合夥人享有追償權。如虧損系本所某一律師過錯所致,先由本所承擔支付責任,本所對該過錯律師享有追償權。

  第十四條 合夥人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根據本所的發展需要,可吸收律師或其他人員入夥,其他人員可以採用隱名合夥的形式入夥。新入夥成員,需經一名合夥人推薦,並由合夥人會議討論決定,並與新合夥人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合夥人退夥。

(一)經全體合夥人平等協商,以上五名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後三年內不得提出退夥,如擅自退夥,則視為自願放棄在本所的所有權利。三年後合夥人要求退夥,須提前三個月向合夥人會議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合夥人會議決議。

(二)合夥人退夥時應對合夥期間尚未了結的工作、佔用的財物、債權債務及應説明的其他問題作詳細書面報告,並按合夥人會議的決議辦理移交和清償手續。

(三)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原則處理合夥財產:

1.退夥時一律按合夥人會議確認的其所佔財產份額的85%進行結算,但在本所工作滿十年,或達到退休年齡的,按所佔財產份額的100%結算;

2.以人民幣現金形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3.合夥人退夥,不參加當年度本所剩餘利潤的分配。

如退夥人不按合夥人會議的決議有關移交、清償手續的,則合夥人會議有權視情況扣留其相應的財產。

 第十七條 對合夥人的處理。

(一)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人會議通過和制定的各項決議和規章制度,嚴重影響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給本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合夥人會議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作出譴責、勸其退夥直到除名的處理。

上述處理並不影響其應承擔的有關經濟賠償責任。

(二)如某一位合夥人的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品德操守惡劣,致使其他合夥人認為無法與其共事的,合夥人會議應當對該合夥人進行信任表決,除該合夥人以外的與會合夥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夥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決權確定不信任該合夥人時,合夥人會議即作出勸其退夥的決議,合夥人會議無須對該合夥人的行為舉證,但在表決前允許該合夥人申辯。

(三)當合夥人會議作出“勸其退夥”決議時,該合夥人應在15天內向合夥人會議提出退夥的書面申請,並按退夥的有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和獲取應得的財產。如超過15天不向合夥人會議提出退夥書面申請的,則合夥人會議有權對其作出除名的決定。

(四)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夥人會議除名的,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和理由提出反對意見,並:

1.按除名時合夥人會議所確認的其所佔財產份額的70%進行核算;

2.均以人民幣現金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八條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而解散:

(一)本所合夥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足的;

(二)合夥協議中約定的終止事由出現的;

(三)合夥人會議決定解散的;

(四)被依法吊銷執業許可證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本所解散時,應當在15內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由全體合夥人組成。清算機構應當清理本所的財產,編制財務清算報表和財產清單,處理未了結的事務。

  第二十條 本所合夥人因退夥、被除名、對合夥財產的分割等事項發生爭議,首先應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通過市、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調解,本所及律師應尊重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調解意見或裁決,並自覺履行相關義務。

  第二十一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承擔的責任(由合夥人商定,具體條 款列入本協議)。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簽字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人會議另行議定,合夥人會議的決議與本協議具有共同的效力。

合夥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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