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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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治理商業賄賂精神,認真開展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我們作出如下承諾:

銀行業承諾書

牢記八榮八恥,踐行職業操守;

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

培育合規文化,確保依法經營;

倡導公平競爭,抵制不當交易;

注重穩健發展,防範金融風險;

增進公開透明,杜絕暗箱操作;

堅持廉潔從業,嚴懲違規行為;

構建長效機制,防治商業賄賂。

襄陽轄內銀行業機構“兩加強兩遏制”活動公開承諾

為推動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強化內控管理、防範金融風險”的合規經營意識,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中國工商銀行襄陽分行特向社會做出如下承諾,敬請社會各界監督。

一、嚴禁在信貸業務中以任何名義謀取個人私利,向客户吃、拿、卡、要。

二、嚴禁在信貸業務中以內部公關名義索要客户財、物或要求客户到上級機關宴請相關人員。

三、嚴禁向有融資需求的客户推薦民間融資機構或個人,為客户民間融資牽線搭橋。

四、嚴禁在辦理融資業務中暗示、引導、唆使、配合客户偽造資料、文件,虛構交易背景,提供虛假信息。

五、嚴禁在產品銷售過程中人為誤導銷售或強行售賣銀行產品。

六、嚴禁向客户提出購買產品額外優惠。

七、嚴禁違規對外提供客户信息。嚴禁違規與客户發生賬户資金往來。

八、認真落實“七不準”、“四有一公開”要求。

舉報電話:0710—3595588

監督舉報郵箱:#url#

中國工商銀行襄陽分行行長:張輝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個人處罰信息授權查詢使用承諾書

xx銀行:

本人承諾向貴行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實可信,充分知悉違反承諾將帶來的相應後果,同意授權貴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向有關監管機構查詢本人是否受到過處罰以及有關處罰的具體情況。

承諾人姓名:

年 月 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有效配置金融資源,引導資金流向農村和欠發達地區,改善農村地區金融服務,促進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就小額貸款公司試點事項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二、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

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應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需符合法定人數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200名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小額貸款公司的註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一次足額繳納。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單一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10%。

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向省級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正式申請,經批准後,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註冊登記手續並領取營業執照。此外,還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相關資料。

小額貸款公司應有符合規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應有必要的營業場所、組織機構、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出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擬任小額貸款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自然人,應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小額貸款公司在當地税務部門辦理税務登記,並依法繳納各類税費。

三、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資本淨額的50%。融入資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額貸款公司與相應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

小額貸款公司應向註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領貸款卡。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並應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四、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運用

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户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着力擴大客户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淨額的5%。在此標準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均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確定。

五、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

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範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係,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範,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範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準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呆賬準備金,確保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處置。對於跨省份非法集資活動的處置,需要由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的.,可由省級人民政府請求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處置。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由當地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徵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徵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六、小額貸款公司的終止

小額貸款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包括解散和破產兩種情況。小額貸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人民法院依法宣佈公司解散。小額貸款公司解散,依照《公司法》進行清算和註銷。

小額貸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可在股東自願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規範改造為村鎮銀行。

七、其他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密切配合當地政府,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工作的政策宣傳。同時,積極開展小額貸款培訓工作,有針對性的對小額貸款公司及其客户進行相關培訓。

本指導意見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本指導意見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請各銀監局和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聯合將本指導意見轉發至銀監分局、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縣(市)支行和相關單位。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

二○○八年五月四日

遼寧省銀行業公平對待消費者服務承諾書

為切實維護銀行業消費者合法權益,持續提升我省銀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樹立行業優質服務品牌形象,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遼寧省銀行業協會攜全體銀行業機構會員單位對廣大銀行業消費者鄭重承諾:

一、遵守法律法規,忠實履行合約。

(一)向銀行業消費者提供產品或服務時,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及自律約定。

(二)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確保消費者獲得相應質量的服務。

(三)不以格式合同條款、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對消費者的民事法律責任。

二、如實披露信息,杜絕消費誤導。

(一)自覺遵循“賣者有責”的原則,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確保消費者提前知曉並理解相關產品、服務的風險。

(二)不向消費者提供誤導性信息,或做出不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承諾或保證。

(三)廣告或宣傳資料真實、準確、通俗易懂。

三、服務明碼標價,收費合理公開。

(一)嚴格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合理確定市場調節價格。

(二)產品、服務明碼標價,公示有關服務項目、內容和價格標準。

四、規範操作流程,服務便捷安全。

(一)完善業務處理流程,規範從業人員業務操作行為,及時辦理每一筆業務。

(二)按照規定向消費者提供合法的交易憑證或服務單據。

(三)根據消費者需求提供完備的諮詢指導和技術支持。

(四)針對消費者的風險承受能力,提供相應的產品或服務。

(五)關注老年客户、殘障人士等特殊消費羣體,充分滿足不同層次客户需求。

五、提高保密覺悟,保護客户信息。

(一)遵循“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和安全”的管理原則,建立科學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統。

(二)嚴格保密客户信息,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之外,不對外提供與客户信息相關的任何資料。

(三)加強從業人員教育,防止信息泄露或濫用,尊重消費者隱私。

六、諮詢渠道暢通,投訴處理及時。

(一)公示電話或網上銀行操作流程,方便消費者諮詢、投訴。

(二)公示投訴電話,及時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提高投訴處理滿意度。

七、踐行社會責任,普及金融知識。

(一)堅持多渠道、多層次開展消費者教育工作,普及金融知識。

(二)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消費者講解業務和產品,揭示風險,增強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風險防範能力。

(三)通過多種途徑向不同消費類型的消費者介紹銀行業務與理財產品的基礎知識、產品特點、投資風險與收益形式等內容。

(四)採取適當方式,及時提醒消費者防範詐騙、盜搶等犯罪侵害,保障資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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