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二級經銷商合作協議

來源:文萃谷 1.92W

甲方:

汽車二級經銷商合作協議

乙方:

丙方:

一級經銷商) (二級分銷商)甲、乙、丙三方為了共建銷售網絡,本着合作多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 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分銷商授權及配送協議量 1、甲、乙雙方授權丙方為 2、丙方承諾從 方專銷品種總金額 二、考核及分銷費兑現辦法 1 、當丙方在協議期內完成協議配送產品量時,甲方依據丙方實際從 乙方購進甲 方產品(本協議中規定的產品)數量的多少,按照購進甲方專銷產品總金額的 由甲方直接支付給丙方二級分銷費。

2、協議期內,丙方須在乙方處進貨。丙方到乙方之外的商業客户進貨時,該進貨 部分將不能享受甲方給予的二級分銷費。

3、丙方同意甲方以現金形式支付二級分銷費用,但丙方須提供正規的税務發票。

4、分銷費用採用年度考核總現的方式,甲方兑現時間為 2016 年第二季度。

三、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協助丙方在三方認可的區域做好產品的宣傳工作,具體的宣傳推廣 或促銷將根據時機得當、費用節省的原則協商約定。

2 、甲方保證甲方產品在有效期內的質量,但因丙方保管不善所造成的質量 問題除外。

3 、甲方應及時按協議約定的標準支付丙方 二級分銷費。當丙方未完成分銷 協議量時,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丙方二級分銷費。

4、 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取消丙方二級分銷資格:

①經銷藥品所需“證照”失效或被依法吊銷的; ②丙方拒絕免費提供或提供虛假的甲方專銷品種流向單的;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年 月 萬元以上。

地區的二級分銷商,銷售甲方專銷品種 日至 年 月 日止,從乙方購進甲 1、乙方負責給丙方供貨,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債權、債務。

2 、乙方保證滿足丙方對甲方專銷品種數量的採購要求,並且按甲方規定價格 給丙方供貨。

3、乙方保證每月初向甲方免費負責提供上月度真實、完整的產品銷售電子版 流向。

4、甲、乙方對丙方銷售甲方專銷品種的價格擁有知情、管理權。

5、乙方供給丙方的甲方專銷品種必須是從甲方購進,否則,丙方的二級分銷 費由乙方提供,甲方概不負責。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從 乙方購進甲方專銷品種的入庫明細,丙方必須根 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某一階段甲方專銷品種真實的銷售流向。

2、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做好終端的開發工作及各種促銷活動的開展。

3、丙方保證不向乙方及其關聯單位銷售甲方專銷品種的行為。

四、三方共同約定 1、乙方和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交易價格和付款辦法進行結算,乙方和丙方之間的 債權和債務與甲方無關。

2、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變更,需由甲乙丙三方簽訂書面形式的《補充協議》 , 《補 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之附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 生效。

3、甲乙丙各方若對本協議內容或對執行有異議時,應本着友好互利之原則,相互 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任何一方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

地址:

簽約代表:

日期:

丙方(蓋章) :

地址:

簽約代表:

日期:

乙方(蓋章) :

地址:

簽約代表:

日期:

汽車二級經銷商合作協議 [篇2]

甲方(以下簡稱):

乙方(以下簡稱):

為了共同開拓汽車市場,做好銷售合作工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本協議簽訂十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蓋章確認有效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壹份,作為本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

二、 協議簽訂三日內,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納 萬元整保證金,免息存於甲方帳上。並視乙方為甲方經營的北京品牌汽車在 的二級銷售商。甲方授權乙方經銷北京汽車,乙方如需向除該地區市以外的各縣市銷售北京汽車應即時報備。本協議終止或協議期滿,甲方應把保證金歸返乙方(不計息),甲方收回在乙方處未銷售的所有車輛。

三、 乙方只能從甲方提車,並按甲方規定的銷售區域進行銷售活動和統一價格銷售商品車,不得違反區域規定和價格規定,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合作資格另選合作伙伴並按葫蘆島市路賽得和安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四、 乙方依法獨立經營,經營結果自負。甲方給予乙方車價以銷售政策通知為準。如乙方銷售甲方提供的汽車,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出具發票、合格證和相關手續。

五、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車絕對不允許讓客户試乘試駕。商品車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對商品車負有保管責任。

六、 甲方收到乙方的保證金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少於貳輛的樣車。商品車由乙方自提,提車地點:葫蘆島市高新園區高新九路長安鈴木4s店,乙方提車時應攜帶介紹信。

七、 本協議經甲、乙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後,甲方視乙方銷售及合作情況,另商合作協議。

1

八、 協議根據北京汽車有限公司規定運行,北京汽車在設立直銷店時該協議終止。

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車,須符合國家整車技術質量標準。 動,及時傳達新的促銷政策。

十、甲乙方責任和義務

1、 2、 乙方只能在指定的區域內從事經銷活動,嚴禁跨區域銷售和另行設點銷售。

3、

承擔。

4、 乙方有義務負責本區域違規銷售檢舉工作。 乙方在提車和銷售過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

十一、協議根據市場動態趨勢運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違約處理:

1、 乙方向除甲方以外的經銷商提車,若有發現,每輛處(rmb)10000元的罰款,並於當月兑現。

十三、甲方有權向來特約店的直接客户銷售車輛。

十四、協議示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解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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