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汽車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以下稱“甲方”)與 以下稱“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協議中的各項條款。
一、合作項目
二手車的價格諮詢、交易,
甲乙雙方合作展開二手車業務,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二手車價格行情信息並負責收購甲方提供的二手車輛以及辦理二手車過户等相關手續。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車輛資料信息,進行初步評估並向甲方報價,在報價之日起五天內有效。
2、甲方通知乙方,乙方要在一個工作日內派出具備資格的評估師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確認二手車車況及相關手續是否完整,在確認二手車車況併成功協商收購價後,雙方簽訂二手車銷售合同。
3、簽訂二手車銷售合同後,甲方視乙方同意按合同價款收購該二手車,乙方不可以以任何原因拒絕收購。
4、乙方在二手車銷售合同簽訂生效後即日內將二手車款支付給甲方。
三、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在業務上互相交換的二手車相關信息,以及對方的營業、財務、人事、技術等相關信息,事前未經對方的同意,無論是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還是本協議終止後,任何一方都不能向第三方泄露。
四、有效期
經雙方協商,本協議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2、本協議遇下到情況發生時可由任何一方提出終止。
i、任何一方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ii、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協議履行義務,對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iii、任何一方有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對方權益的行為,對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六、爭議的解決
1、甲方及乙方對其所提供的信息,數據及價格等相關信息負責,如因信息,數據及價格等問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發生的法律糾紛由提供方承擔。
2、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其他
1、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汽車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合作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合作經營內容為:二手車買賣。
二、投資方式: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該項目叁拾萬元,甲方投資壹拾捌萬元,佔總投資額60%,乙方投資壹拾貳萬元,佔投資額40%,以上投資需在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前到賬,且雙方不得退股或抽股(協商同意的除外)。
三、收入分配:按投資比例,除所有開支外,甲方得利潤的60%,乙方得利潤的40%.
四、債務及風險:1、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若賠本,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甲方承擔風險60%,乙方承擔風險40%.2、雙方投資額的籌款方式及債務和利息自行承擔和解決。
五、權利、職責及任務:
1、甲方負責二手車買賣的全面管理,擁有對該項目的最終決策權。
2、為使本項目能夠運轉正常,經分工,甲方委託乙方負責二手車項目的經營及管理,含:二手車市場開發及運作;二手車收購及出售(收購二手車單次交易或批量交易在一萬五千元以上必須經甲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進行);辦公及人事(安全和值班等);婚慶車隊管理及運營;租車管理及運營;甲方交辦的其他運營事物等。
3、乙方須守法經營和交易,不得有收購和交易黑車、贓車等違法行為,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自負。
六、財務管理:設會計一名,負責二手車財務和賬目等手續。
七、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或一方退出後退出方)不得在任何地方再經營二手車及危害該項目行為。
八、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手汽車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二手汽車買賣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創業計劃,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風險資金與乙方共同創業。
甲、乙雙方同意投資項目。
甲方出資柒萬元整(70000.00元整);乙方以負責項目市場經營管理作為出資資本。
甲方作為共同投資人應於 年 月 日
前將上述出資額存入指定的銀行賬號。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如有虧損由市場經營運作方(簡稱乙方)負責,保障投資方(簡稱甲方)每兩個月有5000元左右利潤。
第三條 責任
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上協議,不得違背,直到協議終止。
第四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15年日 2015年
二手汽車合作協議 [篇4]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精誠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就乙方成為甲方二手車經銷商的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二手車置換新車時的二手車,由乙方完成二手車收購工作。
二、價格及付款。甲方向乙方提供置換中的二手車,由乙方評估其價格,得到甲方和車主的同意並確認後,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作為車主購買新車時的預付款。
三、乙方在甲方處每成功收購一台二手車,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元返利,視車輛價格情況返利可作調整。
四、過户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的二手車客户需置換甲方的新車時,甲方應給予以價格或提車時間的便利。
六、協議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任何一方如單方面提出終止協議,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協議期滿自動延長壹年。
二手汽車合作協議 [篇5]
甲方:青島萬融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閩江路6號宜仕宜家1101室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為真實、客觀地開展二手車輛評估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同意開展車輛評估業務合作,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合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受甲方或質押人委託,對甲方在授信業務中涉及的車輛質押物進行以質押為目的的鑑定和評估。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獨立、客觀、公正、謹慎的鑑定和評估原則,保證質押物鑑定和評估行為的真實性、合理性以及客觀性。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完成鑑定和評估的24小時內將《評估答覆書》交給甲方,在甲方及/或質押人提出出具《評估報告書》的24小時內將《評估報告書》交付甲方,甲方設專人簽收。如因不可抗原因造成乙方延遲交付的,交付時間可相應順延。
第三條:在乙方出具《評估報告書》的情況下,乙方按照¥ 元/輛收取評估費用;如乙方已出《評估報告書》,因任何原因導致某宗貸款最終不能放貸,甲方應及時退回《評估報告書》及已收取發票予乙方,乙方收取質押人工本費:¥ 元/輛。在甲方及/或質權人的要求下,乙方不予出具《評估報告書》,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條:乙方承諾向甲方及其客户質押人提供高效、快速的專業服務,保證出具的評估報告完整、真實、客觀、公正,評估報告應綜合運用多種評估方式合理確定評估價值,並對所作出的評估報告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乙方對所鑑定和評估車輛擁有優先收購權。
第六條:結算方式
□ 現金支付形式
① 每 結算一次。甲方於週一將上 應結算表(已簽章)傳真予乙方(遇
節假日順延);
② 乙方收到甲方結算表 個工作日內,持相應發票及結算表(加蓋乙方印鑑)前往甲方財務部申請費用結算;
□ 支票轉帳/劃帳形式
③ 每 結算一次。甲方於週一將上 應結算表(已簽章)傳真予乙方(遇節假日順延);
④ 乙方收到甲方結算表 個工作日內,持相應發票及結算表(加蓋乙方印鑑)前往甲方財務部申請費用結算;
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將應付款項匯至乙方指定帳户------户名: ,開户行: ,帳號 。
第七條: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有違規或不法行為,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乙方的相關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或甲方有其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八條: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發現甲方員工有飛單等違規行為,應及時告知甲方管理人員。
第九條:甲乙任何一方欲修改本協議需徵得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甲乙雙方對此協議產生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將爭議提交青島市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雙方簽章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汽車合作協議 [篇6]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1)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
雙方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2) 甲方提供“利往行”網絡平台,允許乙方通過甲方提供的登錄名和密碼,
自行發佈二手車銷售相關信息,實現網上渠道宣傳、集客及二手車銷售,擴大客户羣體,提升銷售業績。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名稱、地址、電話、所銷售二手車圖片、型號、配置、價格等;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上述信息、客觀、真實、合法、有效。
(3) 本協議簽署後,當甲方獲得有意向通過“利往行”網絡平台購買新車客户
信息應及時與乙方聯繫,乙方聯繫人為 ,聯繫方式為 ;若聯繫人發生變更的,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4)本協議項下的免費試用合作期為 (月/年),自 年 月 日
之日計算。合作期限屆滿前 日,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署新的合作協議書。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