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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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 ,家住 鄉 村 社,家有 口人,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並承諾如下:

農村低保承諾書

1、我保證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實有效,沒有隱瞞、偽造、虛報,如有虛假我願按照《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及省、州、縣的相關辦法規定接受處罰;

2、我願接受政府部門行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工作人員進行入户調查,願意積極參加縣、鄉、村低保評議會並如實反映情況;

3、我的家庭在享受低保期間,如收入、人員、住址等與享受低保有關的事宜發生變化,一個月內到村或鄉彙報,服從村委會管理

4、我在享受低保期間,願積極參加村、鄉舉行的.公益性勞動,若兩次不參加,我願自動放棄享受低保待遇(喪失勞動能力除外);

5、我在享受低保期間,按時到鄉、村簽字驗證,領取低保補助金,如因個人原因沒有簽字驗證,造成的後果自負。若兩次不簽字驗證,自動放棄享受低保待遇;

6、我堅決不參與賭博、吸毒、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行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組織且從事社會穩定的活動,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罰;

7、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羣眾反映或舉報現家庭情況與低保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願意接受鄉、村委會重新審核,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核實後,再做決定。

8、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間應盡的其他義務,若沒有盡到義務,我願意按照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關條例及辦法規定接受處罰。 以上是我自願作出的承諾,若有虛假,願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簽字:

201 年 月 日

農村低保承諾書

為貫徹落實《環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進一步搞好農村低保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解決貧困羣眾生活問題,把有限的低保金用在困難羣眾身上,我們鄭重向鎮政府和廣大羣眾承諾:

一、政策宣傳內容全面準確,宣傳陣地設置到位,宣傳不留死角;

二、嚴格按照“個人申請、鄉鎮受理、入户核查、村級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三榜公示、社會化發放”的低保工作程序規範進行操作;

三、嚴格低保對象認定條件,對規定的“十不準”人員決不納入保障範圍,確保對象準確。不優親厚友、分户拼户保、平均保,無人情保、關係保、搭車收費等問題;

四、按規定及時足額將低保資金髮放到户;

五、按規定規範完善村、户低保檔案資料。

承諾人:包片領導(簽字):

聯村領導(簽字):

村 幹 部(簽字):

村民委員會(蓋章)

年 月 日

村委農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承諾書

鎮政府:

我村在此次農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中,將嚴格按照有關文件和規定程序規範操作,確保做到認真自查自糾,不搞形式,不走過場。為確保本村的和諧與穩定,讓領導放心、羣眾滿意,並承諾如下:

1、本村所有幹部、家屬及直系親屬有違規享受農村低保待遇,堅決予以取消。對符合條件者,除履行正常評議公示外,並經村兩委研究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鎮政府説明其原因,有鎮政府複核、審核研究同意後方可享受其待遇,否則對隱瞞不報,一經查出按騙保處理,除註銷低保收回低保金外,並對村主要負責人和涉案的村兩委幹部嚴肅處理。

2、在上級檢查和複核時,若發現本村在低保調查、評議過程中,優親厚友、徇私舞弊行為的,自願接受黨委、政府對相關責任人的黨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嚴肅處理。

3、保證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入户調查率100%,若發現弄虛作假現象,願接受組織的任何處理。

4、本村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做到廣泛宣傳低保政策和“九不準”,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陽光操作,由村低保領導小組負責召開村兩委會議,即:鄉鎮包村幹部和村低保領導小組負責召開村兩委會議,即“鄉鎮包村幹部和村民代表參加的民主評議會,對初審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在村務公開欄,各自然村主要交通路口張榜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享受低保户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類別及鄉鎮政府舉報電話,無異議後方可填寫審批表,完善相關手續,報鎮政府審核,若發現未按程序規範操作,願接受黨委政府的處理。

以上是本村在開展農村低保自查自糾工作過程中所作出的承諾,願接受廣大羣眾和上級部門的審核和監督。

村委蓋章 承諾人:鎮包村幹部

村 書 記

村 主 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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