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經營企業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18W

為確保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紀守法經營,文明誠信服務,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藥品,現我單位向社會作如下承諾:

藥品經營企業承諾書

1、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嚴格依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要求,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2、自覺執行國家藥品分類管理制度,不開架銷售處方藥,銷售處方藥必須憑醫生處方,經執業藥師審核後,方可調配銷售,並按規定留存處方。

3、銷售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的藥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限量銷售,並按規定要求做好相關銷售記錄。不違規超範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藥品,不經營虛假廣告宣傳的產品。

4、堅守職業道德,誠信文明服務,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自覺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做到“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

5、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諾,弄虛作假,經營假劣藥品或從事其他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由本單位自行承擔一切後果和法律責任,並自覺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理。

承諾單位(公章):

企業法人(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藥品經營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保證藥品生產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我藥店(醫院)作為藥品經營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特作出以下承諾:

一、我藥店(醫院)對所經營的藥品質量安全負全責;

二、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從事藥品經營活動;

三、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健全藥品經營質量保證體系;

四、嚴把藥品購進質量關,嚴格執行藥品入庫和出庫檢查驗收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銷記錄,堅持異常銷售報告制度;

五、在經營活動中做到不掛靠經營、不向其他企業或個人提供相關票據、不超方式超範圍經營、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藥品、不發佈虛假藥品廣告或為發佈虛假廣告者提供便利;

六、發現經營的藥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嚴格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立即停止銷售,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供應商,並向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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