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責任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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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車安全責任協議書,歡迎閲讀與收藏。

校車安全責任協議書

校車安全責任協議書1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範行為

1、接送教師每週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接送教師要按“開發區中心校校車接送教師職責”的各項要求給予落實到位。

3、每次上下車接送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4、車子在行駛的過程中,接送教師要面向學生,管理到位。

5、每天放晚學送車教師應把最後一趟的最後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後,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

1、強化安全意識。

(1)如因接送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接送教師未面向學生,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送車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後果,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為確保學校校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特別定此責任書。

  責任人:

  日期:

校車安全責任協議書2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幼兒園,方便家長,我園設立了幼兒接送校車服務。為確保幼兒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幼兒園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為了確保孩子們的安全,除學校長期堅持安全教育外,同時希望各位家長與學校緊密配合,在家經常教育和提醒孩子;三無車輛不能乘;上下車時不擁擠;車未停穩不下車;安全第一要牢記。

2、幼兒園為離園較遠、不方便入園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服務,並承擔行車間幼兒的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幼兒,應由家長提出申請,經幼兒園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3、幼兒園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幼兒。

4、幼兒園的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鬥氣車,確保幼兒園安全。

5、幼兒園每輛校車配備1—2名教師隨車,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6、幼兒園校車運行途中,隨車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管理好車內幼兒,防止幼兒在車內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後,方允許幼兒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7、校車只根據各小區幼兒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請家長親自將孩子帶到停車點,其餘地點不予停車接送幼兒。

8、特別是目前要防範大霧、雨雪及冰凍天氣對學生接送園交通安全的影響,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並親自將孩子送到車前交給老師,家長和幼兒園接送人員在幼兒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幼兒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如在上車前的路途中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幼兒園不予承擔。

9、如家長因事無法接送,或讓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須提前電話通知幼兒園。如發生意外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10、請家長每天務必檢查幼兒的衣物、書包,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幼兒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東西。

11、幼兒園、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幼兒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瞭解安全乘車常識。

12、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13、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幼兒園、家長雙方各一份。

校車安全責任協議書3

為了做好校車接送工作,提供更優質的校車服務,特列出以下內容:

學校方面:

1、保證每天按時出車(特殊情況除外),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到接送點接學生。

2、做好校車的安全檢查工作,司機每天出車前、收車後都要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排查,學校領導不定期對校車進行隱患排查,確保校車安全、正常行駛。

3、學校領導做好對司機與跟車老師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做好安全接送工作。

4、校車行駛過程中,跟車老師時刻監管學生情況,維持車內秩序。

5、如出現特殊情況(如車子出現故障、雷雨天氣、塞車等等),未能正常出車接送學生的,學校應及時打電話告知家長,並儘快安排其他車輛接送學生。

6、為了更好、更準時接完所有的學生,家長應提醒學生準時候車。對於未及時到點的學生,跟車老師應打電話給家長諮詢未到原因,候車時間為2分鐘,超時不侯,敬請諒解!

家長方面:

1、因全部校車已安裝GPS視頻定位監控系統,學校在確定孩子孩子接送的上落點後,您不能隨便更換接送點或接送趟次。如因遲到或其他原因強行乘坐其他校巴或趟次的,就會導致超載而受到交通部門的處罰,您要承擔處罰後果。因此,當您的孩子搭乘校車的地址變更時,在校車可載人數允許的情況下,學校將為您調整,如無法調整的情況下,請您自行解決孩子接送問題。

2、請您督促孩子準時候車,如因遲到未能及時到達乘車點,請您親自送孩子回學校!

3、學校每天按時把孩子送到指定的候車點:。孩子下車後,安全問題由您監管。請您做好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4、當孩子不舒服或特殊情況不能上學時,請您提前致電告知跟車老師和班主任,以便我們的接送工作的.運行。跟車老師電話:望各家長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學校的工作!萬分感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學生家長及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班級:

學校領導簽名(蓋章):

家長簽名:

日期:

校車安全責任協議書4

幼兒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幼兒園和家長密切配合,為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1、我園為離園較遠、不方便入園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並承擔行車間幼兒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幼兒,應由家長提出申請,經園方同意並交費後方能乘坐校車。

2、園方保證接送校車證照齊全,並定期檢查維護車輛,以杜絕安全隱患。司機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

3、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鬥氣車,確保幼兒安全。

4、校車配備1名隨車人員,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為確保園車為幼兒專用車,除接送老師和司機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5、校車運行途中,隨車工作人員認真負責,管理好車內幼兒,防止幼兒在車內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時,待車停穩後,方允許幼兒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校車根據各小區或本地方幼兒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停靠站,並按規定上報路線到主管部門備案,請家長在規定停靠點上下車,其餘地點不予停車接送。

7、家長鬚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提前接送自己的孩子,並簽字予以確認。家長和接送人員在幼兒上、下車時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幼兒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上車時由家長牽領送到隨車人員手中,下車時由隨車人員牽領送到家長手中。

8、家長應確保與園方之間的聯繫暢通,家長電話號碼如有更改,須及時通知接送車老師和幼兒本班老師。家長因事無法接送,或讓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須提前電話通知校車,報上代接人的身份證、電話、姓名等詳細資料以備核實身份,否則發生意外事故,園方不承擔責任。

9、幼兒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幼兒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衞生,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東西。

10、教師及家長均有義務教育幼兒瞭解安全乘車常識,文明乘車、愛護車輛,如有意損壞,則由家長負責賠償。

11、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遇突發特殊情況,請家長親自接送幼兒入園、離園。

12、以上雙方職責,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按約定執行,出現事故,由責任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每學期由家長校方重新簽署。衡陽市華新教育幼兒園家長:

  (蓋章) (簽字)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責任協議書5

為了進一步做好幼兒乘坐校車的管理工作,明確學校和家庭在這一方面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促進家校對安全工作的重視,特制定本協議如下:

1、學校和家庭都有責任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教育,引導幼兒遵守相關規則。

2、學校校車在每一站均有教師負責。乘車幼兒在指定站點上下車,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接送,否則後果自負;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未經相關負責教師的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乘坐校車的時間和地點。

4、如有特殊情況幼兒不能準時乘坐校車,請家長朋友及時與站點負責教師聯繫,以免影響校車運行。

5、如遇道路施工、交通限制等情況,需要改變線路或站點時,學校將提前告知幼兒家長,家長應配合。

6、接送時間:本協議學年期間每天早晨接、下午送。接送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放假X日,協議期內未經雙方協商,不得進行單方面變動或提前退乘。

7、接送費用:每個月收費一次,每月按26天計算(法定節假日除外不計費);學期最後一個月收費截止到放假日。幼兒生病、有事等未能乘車,學校不予退費。

8、為保障校車的正常運行,請家長一定督促孩子準時準點乘坐校車。如果誤點由家長自行送幼兒到校,其間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家長自理。

9、乘坐校車的幼兒到校後實行封閉式管理,幼兒中午一律在學校食堂就餐。

10、乘車幼兒統一辦理校園一卡通,憑卡乘車、就餐、借閲。

監護人注:因孩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前述此類協議的行為能力,所以只能由孩子家長簽署協議,同時應列明其監護人姓名、住址、電話號碼)。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家長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家長簽名:

學校:(蓋章)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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