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土地轉讓協議書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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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轉讓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的土地轉讓協議書四篇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海口市××××,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註冊資本,佔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註冊資本,佔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後,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2.0,綠化率不少於30%,建築密度不小於25%,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670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户於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人民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餘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後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户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註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經過甲乙兩方根據相關合同法等規定,公平公正,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簽署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段位於長豐縣雙墩安置區(地段名稱),土地證號:xxxxx。土地使用人:張三,使用面積為200平方米。用途:住宅。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是地段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的總價格為人民幣xxxx(此處應為大寫的金額數),乙方將該地段的轉讓款,分三期付給甲方(或一次性付清),以銀行打款憑條為證明。最遲結款日期應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

2、甲方需要在轉讓之前,確保該地段沒有任何建築物,無任何糾紛。

3、甲方需要負責依法提供相關的依據,並且配合乙方辦理土地轉讓手續等。

4、如果乙方要求過户,甲方需要提供所有的相關手續,並且過户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如果因為甲方的原因不能辦理過户手續,那麼甲方應該退回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項,並且按照賠償,支付乙方按照讓款的總額千分之五。

5、甲方需要把原政府規劃許可證件、集體使用證、安置協議等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需要積極地幫助乙方解決所有關於土地手續辦理的相關事宜,該土地轉讓之後,產權歸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需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且簽訂相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2、在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矛盾、爭執,經過調解無效的,提請法院

裁決。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過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證 明 人: 證 明 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鄉(鎮)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具體資料見附件)時間為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個性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務必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務必貼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務必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務必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務必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羣眾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

七、違約職責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狀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鑑證單位(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4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第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字第地使用權中的號),總面積為國用【】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1 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年限為月年,建設年限為日。年月,原土地出讓日至年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並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餘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寫))。總金額(大元(幣種:)。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願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縣國土局和税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税2號) 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後,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縣國土局和縣規劃部門的批准。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縣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税費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資源局執一份;

(2)本合同簽訂時間

(3)本合同簽訂地點;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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