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安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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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員工宿舍安全協議書,我們來看看。

員工宿舍安全協議書

  篇一:員工宿舍安全協議書

甲方:

地址:

乙方: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省 市人,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為加強對員工宿舍的安全管理,確保住宿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入住XX員工宿舍必須遵守並服從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第二條 乙方在上班時間不允許私自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向人事行政部申請,若未經申請私自回宿舍,造成不良後果產生由乙方獨自承擔。

第三條 乙方在未向人事行政部申請,徵得批准的情況下,不允許帶外來人員進入園區,更不允許私自留宿任何人員住宿。乙方如有違反, 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住宿資格。

第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安排入住宿舍,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宿舍內禁止使用燃氣、燃煤、煤油等明火設施,不允許私自搭拉電線,違者將沒收設備並處以100元罰款。

第五條 住宿人員要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時間,晚上23:00以後,不允許宿舍之間互串, 24:00後宿舍內所有的燈光必須關閉,如屬加班可適當延長時間。

第六條 宿舍內不允許大聲喧譁,嬉笑,打鬧影響他人休息,違者予以警告或經濟處罰;喝醉滋事,打架鬥毆者,一經發現,取消住宿資格。

第七條 住宿人員晚上外出不能超過凌晨1點鐘回來,連續三次超過1點鐘回者,取消住宿資格,且員工在外發生任何事情,公司概不負責。

第八條 公司門禁時段:公司大門在23:00——凌晨7:00關閉,在關閉時間內進、出園區的員工必須在保安處登記,超過23:00回公司的按相關制度處理。如果加班時間超過22:30而需到外宵夜的請必須在保安處登記,登記後可延遲迴園區的時間。(假期期間可延遲但必須在保安處登記且不影響他人休息)。

第九條 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外出所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條 乙方在非假期需在外住宿,應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請批准後方可在外留宿;一個月內非假期外宿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入住申請。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經簽訂,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員工宿舍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解決丙方在甲方演藝期間的住宿問題,由甲方承租位於**市_______ 區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__樓________户的房屋作為丙方臨時居所。為明確各方責任,現將責任及義務劃分如下:

一、甲方負責該房屋租賃期間的租金和正常水、電、衞生費用支付。

二、乙方負責入住該房屋的人員管理、房屋管理和安全管理。

三、丙方負責該房屋及室內設施設備的維護,並作為該房屋安全責任人,確保入住期間不發生治安、消防等安全事故,並確保按以下要求操作:

1、宿舍樓道不準堆放雜物,垃圾不準堆放在家門口樓道上,必須裝入垃圾袋投入樓外設置的垃圾箱內。

2、房間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房間內的水、電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要及時維修

3、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未經批准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酗酒、、偷竊、迷信、涉“黃”等不利身心健康的活動及違法行為。

5、要注意居住安全,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

6、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嚴重者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不能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

除以上條款外:如因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如房屋財產損失、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均由丙方負責處理及全額賠償,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收回房屋。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篇三:員工宿舍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生活區居住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家屬及小孩的人身安全,項目部本着對員工家屬及小孩在本項目部生活區內健康、安全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的安全管理相關制度,本着以人為本,和諧家庭的理念,經雙方協商,特制訂並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甲方責任:

1、負責在生活區域的水域區設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

2、負責員工和家屬及小孩對生活區的安全相關要求的告知。

3、負責生活區域所有雨水井蓋以及各排水溝無隱患,保證完好無損。

4、負責員工家屬及小孩到生活區臨時居住協議的簽訂。

乙方責任:

父母、家長是孩子成長道路上的法定監護人,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切實履行對孩子的教育、監護、管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1、所有員工家屬帶孩子進生活區時必須在項目部保衞處進行登記,登記時註明進生活區時間,和初步居住計劃時間。

2、要掌握項目部的相關安全和管理規定,加強對孩子在居住期間的交通、活動、飲食、用電、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員工的家屬及小孩嚴禁進入項目施工區域及非生活區域。

4、對未成年小孩在生活區活動要有成年人陪同、監護,嚴禁私自活動造成隱患。

5、嚴禁到生活區以外水塘邊、井口邊、臨時建築物下等容易對人造成損傷的地方活動。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等物品進入生活區。

7、嚴禁隨便動用及損壞生活區的設施、設備及物品。

8、嚴格遵守項目部相關的管理制度。

9、所有員工家屬及小孩進入生活區居住,需到保衞處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書。

10、如有違反以上規定及因自己監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責任由當事員工自己負責。

以上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各負其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屬及小孩離開生活區時自動失效。

項目部: 年 月 日

乙方: (員工或員工家屬) 年 月 日

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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