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議書公對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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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方:..

借款協議書公對私

借款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借款方為擴大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實際借款額以匯款水單為準

第三條 本借款為無利息借款。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 借款期限:共兩年半,自2015年03月22日起,至2015年9月21日止。出借方將該款項兩次匯到借款方指定帳户。

(1)2015年03月30日之前,劃款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2)2015年06月15日之前,劃款人民幣陸拾陸萬伍仟元整.

2、還款期限:2015年9月21之前。

3、借款方如未按約定時間內還清款項,應還款總金額的10%的違約金。並最終還款日期為2011年9月20日。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 有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按時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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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借方義務

1、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支付到借款人帳户。

2、出借方應當對借款人相關的債務、財務、經營及各類商業信息保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 由於行政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3、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 出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住所: 住所:

基本賬户開户行: 銀行賬户開户行:

賬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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