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結算協議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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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結算協議書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結算協議書三篇

結算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自願成為乙方交易會員,並已經與乙方簽署《入市協議書》,甲方承諾遵守協議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接受乙方關於結算的細則及收費標準,並承諾按時交納交易會員年費,交易佣金和其他應交費用。 第三條 甲方指定算銀行帳户如下

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同意乙方對甲方在____________交易市場的交易行為發生的費用進行實時結算,乙方對結算的過程和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第五條 乙方在每輪交易結束後向甲方發送結算數據,並保證為乙方的交易結算數據保密,非法定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否則乙方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甲方可委託乙方進行貨物交收時的代收代付,甲方嚴格按照《交收細則》對買賣雙方進行貨款結算和貨物交收。 第七條 甲方承諾如發生交收違約,同意乙方按《管理辦法》和《交收細則》中的明文規定,對甲方的保證金進行扣罰。 第八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應當向乙方所在地司法機關申請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結算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充分發揮現代化結算手段的優勢,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作、服務社會的原則,經協商,現就乙方為甲方代發員工工資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發員工下述第 種款項:

(一) 工資

(二) 獎金

(三) 其它款項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 一 ) 甲方必須在乙方建有對公結算賬户。

( 二 ) 甲方為員工在乙方開立個人工資賬户 。

( 三 ) 甲方開立員工個人賬户時應向乙方提供下述資料 :

1. 甲方經辦人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單位介紹信等相關證明材料。

2. 提供代發單位員工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複印件(須有甲方員工本人簽字)和加蓋甲方公章的員工開户資料明細清單, 包括姓名、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碼等,要求真實可靠。

3. 委託期限內甲方如有新增發放人員, 甲方應根據本款 1、2項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開户資料並辦理開户手續。

( 四 )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清單或報盤文件給甲方員工開立工資賬户時, 視同甲方員工個人已經與乙方簽訂折(卡)開户申請協議。

( 五 )本協議一經簽訂, 即表示甲方對其員工折(卡)申請表及領用合約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並認真履行領用合約的各項規定。

(六 ) 甲方應加強對工資折(卡)發放的管理。批量辦理的密碼是統一生成的, 甲方財務經辦人員領回工資折(卡)發放給員工時, 甲方必須告知員工持本人身份證到原開户支行網點修改密碼。甲方授權的財務人員在乙方處簽名領折(卡)後發生折(卡)丟失和折(卡)內現金被冒領等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賠償。

( 七 ) 甲方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 日到 日間, 甲方應於工資發放日前 天將代發工資總額資金撥付到乙方並向乙方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明細工資清單和加密工資電子文件,甲方對工資明細清單及加密工資電子文件內容一致性負責, 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 八 ) 因甲方未按本條第六款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工資明細清單及工資加密電子文件或甲方所提供的代發工資明細清單及工資加密電子文件有誤導致乙方延期或錯誤辦理代發工資業務, 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及後果。

( 九 ) 甲方負責員工關於代發工資金額查詢及解釋工作。

( 十 ) 甲方如遇特殊情況, 員工工資需提前或推遲發放, 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 並負責向本單位員工做解釋工作, 由此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

( 十一 ) 甲方應在乙方代發工資業務完成後三個工作日內派專人到乙方領取代發工資成功明細文件和代發工資失敗明細文件, 並在 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並通知乙方。

( 十二 ) 乙方為甲方員工辦理商業銀行折(卡)須按乙方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甲方負責在辦理開户前告知甲方員工, 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

( 十三 )甲方員工發生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在工資清單和加密文件中做相應的變動,否則由此造成的延誤或差錯由甲方負責。

( 十四 ) 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 一 ) 乙方嚴格執行 "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户保密 " 的原則, 並負責受理有關儲蓄利率、計息等方面的業務諮詢, 為甲方提供高效、快捷的優質服務。

( 二 )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清單, 在工資發放日將款項轉入甲方員工個人工資賬户。乙方不得對甲方提供的數據擅自改動。

( 三 ) 遇有特殊情況, 如甲方工資發放日為乙方非營業時間, 乙方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 由甲方決定提前或推遲發放工資。

( 四 ) 乙方依據甲方員工開户資料為甲方員工開立個人工資賬户, 並及時將甲方員工開户信息明細等交付甲方。

( 五 ) 乙方負責將開立的折(卡)和賬户初始密碼向甲方提供,乙方並將開立的折(卡)一次性交負甲方,並做詳細交接登記。

( 六 )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代發工資明細清單及工資加密文件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代發工資業務處理工作, 並及時將實際代發工資成功的款項劃轉到約定的賬户中。

( 七 ) 代發工資清單、支票、工資加密電子文件在甲方交付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時入賬、入賬操作錯誤, 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但由於計算機程序故障、網絡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等非乙方人為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代發工資業務時, 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及後果。

( 八 ) 乙方在辦理代發工資業務後應向甲方提供代發工資業務成功明細文件及代發工資業務失敗明細文件。

( 九 ) 因計算機程序故障或乙方操作人員失誤, 導致代發工資資金錯誤, 乙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賬務調整。

(十)乙方負責提供給甲方工資錄入報盤軟件。

第五條 代理手續費

( 一 ) 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為結算幣種。

( 二 ) 甲方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手續費 :

1. 每筆元

2. 代發工資金額的% 。

上述筆數和金額均以甲方委託筆數和金額為準。

( 三 ) 代理手續費由甲方於乙方辦理代發工資業務前一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或轉賬形式支付給乙方。因工資款項收受方賬號銷户、凍結等原因造成代付不成功時, 乙方不退回相應的代付業務手續費。如需補付也不再另收手續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 一 )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手續費, 經乙方合理催告後仍未支付的, 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並要求甲方承擔所欠費用% 的違約金。

( 二 ) 因甲方違反協議相關規定, 造成單位員工與乙方產生糾紛, 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由甲方負責賠償。

( 三 ) 乙方不得擅自將代發工資資金挪做他用, 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並要求乙方按實際挪用金額 %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 一 ) 甲乙雙方在協議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 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變更或解除。

( 二 ) 協議履行期間, 如本協議依據的法律、法規、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依據變更後的法律、法規及上級管理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協商一致後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

( 三 )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 任何一方有權單方立即解除本協議 :

1. 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 並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起 5 日內仍未支付代理手續費的, 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 本協議依據的法律、法規、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更後, 一方在接到對方要求變更協議書面通知後一個月內未予回覆的`, 合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3. 一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對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晌的, 對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 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 按以下第一種方式解決 :

( 一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二 ) 提交仲裁委員會 ( 仲裁地點為),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在訴訟或仲裁期間, 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 ( 負責人 )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 聲明條款

( 一 ) 甲方委託事項已經過單位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取得員工授權。

( 二 ) 甲方已閲讀本協議所有條款, 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或授權代理人 ) 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 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結算協議書 篇3

1. 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於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不宜高於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30%。

2. 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或向發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後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

3. 預付款應從每一個支付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進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額達到合同約定的預付款金額為止。

4. 發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後的28天內預付不低於當年施工進度計劃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60%其餘部分應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則進行分解,並應與進度款同期支付。

5. 進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約定,按期中結算價款總額計,不低於60%,不高於90%。

6. 承包人應在每個計量週期到期後的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一式四份,詳細説明此週期認為有權得到的款額,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價款。

7. 工程完工後,發承包雙方必須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8. 當發承包雙方或一方對工程造價諮詢人出具的竣工結算文件有異議時,可向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投訴,申請對其進行執業質量鑑定。

9. 合同工程竣工結算核對完成,發承包雙方簽字確認後,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與另一個或多個工程造價諮詢人重複核對竣工結算。

10. 發包人對工程質量有異議,拒絕辦理工程竣工結算的,已竣工驗收或已竣工未驗收但實際投人使用的工程,其質量爭議應按該工程保修合同執行,竣工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已竣工未驗收且未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質量爭議,雙方應就有爭議的部分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鑑定機構進行檢測,並應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決方案,或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處理決定執行後辦理竣工結算,無爭議部分的竣工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

11. 承包人應根據辦理的竣工結算文件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款支

付申請。申請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竣工結算合同價款總額;

2) 累計已實際支付的合同價款;

3) 應預留的質量保證金;

4) 實際應支付的竣工結算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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