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合作協議
公司與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框架協議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擁有的 礦權合作開發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基本框架協議,以推動雙方進一步合作的進程。
1、甲乙雙方在協議期間就 礦合作開發互為唯一合作伙伴。
2、甲、乙雙方同意以乙方控股的方式共同開發 礦資源,甲方保留 的股權, 股權由乙方收購,價款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在合同簽訂時予以明確。
3、項目建設資金投入按比例出資。甲方同意開發產生的礦產資源以市場價優先供於乙方。
4甲方在本協議簽訂 個工作日內將礦權相關資料簡介交與乙方,乙方根據資料情況安排考察組進行實地考察,並提交報告為乙方公司領導決策依據。
5、甲方同意將其在 其他區域擁有的礦權優先考慮與乙方合作勘探。
6、甲方同意幫助乙方引進 探礦技術,並在該技術引進過程中提供相關技術指導和服務。
7、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可派人員進入甲方礦權區域組織鑽探查驗及勘查礦區範圍內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8、甲方同意積極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負責辦理該礦所在地的其他手續併為甲方的盡職調查提供必要的工具。
9、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簽訂正式合同止。
10、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甲方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20年 月 日 日期:20年 月 日
礦產資源合作協議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乙雙方依據《印度尼西亞國家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採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一、 礦產開採的合作方式和範圍
1、 甲、乙雙方採用合作開採、利潤分成合作形式,共同開發礦產資源。
2、 甲方提供具有合法礦權礦產區,面積大約為__畝,其地理座標為:x: y: x: y:
3、 乙方提供投入生產的總資金¥__ 萬元(人民幣),用於礦產的勘察、開採和銷售以及相關的生產設備投入。乙方簽訂合同後_日內,應按時投入生產資金
4、 雙方的股權分配方式:甲方佔總股份的__%,乙方佔總股份的__%以此股權分配方式合作開採。
5、 礦山開採地點為:
6、 開採範圍以行政部門審批後的採礦證標界範圍為準。
二、保證金
1、 乙方簽訂本協議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銀行,作為合作保證金。
2、 保證金到雙方合作協議終止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退還給乙方。
三、合作開採礦山的權屬礦產性質
雙方合作開採的礦山性質為_礦,甲方承諾提供所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開採及相關證件,並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願意承擔全部後果。
四、合作開採方式
1、 乙方總負責該項目的經營管理,並承諾月生產成品量不低於__萬噸,甲方委派__名人員,協助配合乙方。
2、 在雙方合作開採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採或轉讓,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3、 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應當確保進礦山的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的道路暢通。
五、合作期限
1、 甲、乙雙方同意合作期限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本合同到期前_個月,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終止及變更本合同的,本合同到期後順延_年。
2、 合作開採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採期延長,本協議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3、 在合同有效期內間,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沒收保證金並承擔賠償責任。
六、利潤分配方式
1、 利潤計算方式為:
2、 利潤分配比例為:甲方__%,乙方__%。
3、 利潤分配週期為:按季度或者按銷售情況(協議再定)
七、違約責任
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礦山按時投入生產資金,每逾期(時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大寫):__萬元人民幣。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分配利潤,每逾期(時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大寫):__萬元人民幣。若乙方逾期(時間)不向甲方分配利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3、 任意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有其他違反誠信信用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須承擔其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的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者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待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後繼續履行。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
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事件的適當、合理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
輕該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
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須為此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 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也無法控制的,
無法預料或即使可以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等。
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的解決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
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的,應當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3、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協議壹式_份,甲乙雙方各執_份。
甲方:__(簽名或蓋章) 乙方: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簽名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__(簽名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__(簽名或蓋章)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年_月_日 簽約時間:_年_月_日
礦產資源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雲南x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雲南xx-x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謀發展的精神,為調劑資金餘缺,增加資金流動性,更好的開展相關業務,就甲方向乙方投資控股的丙方即雲南xx-x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開展冶煉、採礦等經營業務事宜,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達成如下投資協議: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控股的丙方投資人民幣共計x元正(¥:x元),所投資資金用於丙方開展冶煉、採礦等經營業務。
第二條該甲方所投資資金為長期投資,甲方不得無故抽回投資資金。如甲方欲抽回投資資金,則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丙方。
第三條無論乙方、丙方是否能正常開展冶煉、採礦業務,乙方、丙方均保證按月固定投資回報率百分之x作為甲方投資回報支付給甲方,每半年結算投資回報一次。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丙方投資資金用於開展冶煉、採礦業務,乙方、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准許的用途使用,所發生的税費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誠信達成,意思表示真實,三方必須以“睿智誠信,誠信勤勉”的心志,共同遵守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為本投資協議的履行有保證,乙方同意將雲南三鑫集團有限公司所有資產及雲南三鑫集團有限公司股東的全部個人資產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若乙、丙方不能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甲方投資及投資回報,甲方有權處理乙方公司的所有資產及乙方公司股東個人資產賠還投資本金及投資回報。
第七條本協議經三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雲南xx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丙方:雲南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礦產資源合作協議 [篇4]
甲方:廣西宏寶礦業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廣西欽州市恆億礦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就礦產資源合作投資、開發經營項目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協議,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機構成立:
1、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註冊,成立“廣西恆寶礦業有限總公司”(原廣西宏寶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廣西欽州市恆億礦業有限公司為總公司下屬公司)。
2、公司地點:
3、領導機構:設董事長一名、總經理一名、財務監理一名。
4、管理機構:設①辦公室: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②財務部:負責財務部日常工作③經營部:負責公司產品收購與銷售工作。④生產部:負責公司礦產資源開發與加工。⑤安全部: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及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
二、領導職務與分工:本公司不設董事會,領導職務與分工如下。
黃宏海任董事長:負責公司全面工作。具體管理辦公室、生產部、安全部工作。
鍾升揚任總經理:協助董事長分管財務工作。具體管理經營部經營管理工作。
任財務監理: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監管工作。
三、合作項目:
1、開發項目:各種礦產資源整合與投資,主要以高嶺土、鋁礦、煤礦、鐵礦、錳礦、水泥礦、方解石、重晶石等開發加工與銷售。
2、合作意向:甲乙雙方投資在崇左、欽州地區開發加工銷售各種礦產資源。
3、合作方式:共同投資、共同管理、利潤共享、風險共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