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務協議書合集六篇

來源:文萃谷 1.57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協議書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務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勞務協議書合集六篇

勞務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

甲 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注 冊 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 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鑑於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 月。本協議於 年月 日生效。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負責

第三條、 乙方認為,根據己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如因商業泄密造成對甲方損害的,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要求乙方予以經濟賠償。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勞務報酬;勞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六條、 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二)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依法或按公司規定解除乙方勞務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勞務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1.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七條、 乙方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期滿的;

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因乙方個人原因連續請假五天以上或累計請假達十天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保密約定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技術資料、圖紙、客户名單、合作情況、價格、營銷、員工薪酬等,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子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祕密。乙方合同期內及合同終止後均必須遵守保密約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 賠償。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_乙方聲明:簽訂本合同前,本人已經閲讀了甲方發佈的日常規章制度,並願意遵守執行,若甲方此後發佈的新規章制度,一經發布或公示,乙方將認真學習並認可執行。

(二) 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的地址,為甲乙雙方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後未及時告知對方致使文件無法送達的,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文件送達之日。

第十二條、附則

(一)勞務合同一式_兩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 方:(簽字)

代表/代理人:

日期:日 期:

勞務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 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 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

第四條 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_____%。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_____天,每週_____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_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第七條 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_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_____天后,應享受_____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説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 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税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 税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 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_________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_________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 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 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_國貨幣的兑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_________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_________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衞生設備、傢俱和卧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複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 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 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_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 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結清後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協議書 篇3

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XX年 12月 1日起至 XX年11月31 日止。

第二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 二 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 三 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税。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勞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況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佈死亡或者宣佈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佈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對以上4、5款情形,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情況下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不同意續簽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甲方: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管理乙方的人事檔案,為乙方建立業績檔案;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就業手續;

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晉升檔案工資手續;

4、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定職手續;

5、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集體户口落户手續;

6、按照政策規定,為乙方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的證明。

7、合同期限屆滿後,根據社會需求為乙方進行就業推薦,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手續。

乙方: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有權查詢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3、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專業水平,按時完成甲方及用工單位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4、根據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專項培訓,具體培訓協議另行簽訂。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沒有約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字時,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進行告知,乙方簽字視為確認。

甲方(章):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傳真: 傳真:

郵箱: 郵箱:

勞務協議書 篇4

根據 (以下簡稱甲方)的工作需要,現與 (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勞務協議書。

一、勞務期間:根據勞務項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計 個月。

二、勞務職務:由甲方推薦乙方到 (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從事 (地區) (職務)的工作。

三、勞務時間:乙方按所服務場所規定時間上下班或休息。乙方按甲方勞務項目工作,不享有任何加班補貼或是調休待遇。

四、勞務報酬及待遇:

1.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甲方按每月支付乙方勞務費為人民幣

(2)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日計算,乙方每日勞務費標準為人民幣

2. 甲方保證每月以轉帳或現金形式支付勞務費給乙方,發放日為每月

3. 乙方在每月正常出勤並提供正常勞務後,方可獲得勞務報酬,乙方勞務報酬以服務單位支付憑證為準。

4. 本協議履行期間,若乙方發生意外(包括任何原因),甲方對此負有法定責任的,乙方同意通過下述方式得到補償,並保證除此之外不再向甲方主張任何其它權利:

甲方為乙方辦理團體人生意外傷害保障,乙方在發生任何人身意外傷害事故時,甲方按所購團體人生意外傷害商業險的理賠金額向乙方支付補償。

五、乙方在提供勞務服務前,如不能交齊個人相關證件資料,屆時甲方將暫緩支付勞務費,直至交齊。

六、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應嚴格遵守與甲方簽訂的各項協議及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勞務相關規定的行為進行 處罰,對於產生的經濟損失或處罰金由乙方勞務報酬中進行扣除。

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對乙方勞務成果的考核,考核不達標者,在支付勞動費時將扣減相應的勞務費。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應與甲方簽訂《保密承諾書》,保守甲方和服務單位的商業祕密。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蓄意損壞商品,串通詐騙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服務單位所在零售網點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經濟和法律責任的權利。

5、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自行自覺繳納勞務税,否則責任自負。

七、協議的解除、終止

1、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2、若因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勞務工作或滿足甲方勞務工作的條件要求時,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協議。

3、協議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

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十、甲方要求乙方在勞務期間必須上交個人相關資料,《身份證複印件》、《銀行帳號卡號複印件》方能進行勞務服務,如在勞務項目結束前仍未交齊,屆時甲方將暫緩支付勞務費,直至交齊;銀行帳號等信息需用正楷清晰填寫,若因銀行帳號等相關信息提交錯誤導致勞務費遲付,由乙方本人負全責。

甲方: 乙方:

( 身份證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協議書 篇5

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20xx年 12月 1日起至20xx年11月31 日止。

第二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 二 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 三 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税。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勞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況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佈死亡或者宣佈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佈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對以上4、5款情形,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情況下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不同意續簽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甲方: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管理乙方的人事檔案,為乙方建立業績檔案;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就業手續;

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晉升檔案工資手續;

4、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定職手續;

5、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集體户口落户手續;

6、按照政策規定,為乙方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的證明。

7、合同期限屆滿後,根據社會需求為乙方進行就業推薦,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手續。

乙方: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有權查詢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3、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專業水平,按時完成甲方及用工單位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4、根據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專項培訓,具體培訓協議另行簽訂。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沒有約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字時,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進行告知,乙方簽字視為確認。

甲方(章):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傳真: 傳真:

郵箱: 郵箱:

勞務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因甲方位於南寧市……新廠房項目建設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預結算管理員。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期限:本協議自20xx年4月1日起生效,至該項目建設通過全部工程驗收合格結束之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終止。

第二條 勞務內容:乙方充分利用自己的業餘時間,審核甲方位於南寧市經開區國凱大道的所有工程標底(含工程變更部分)、審核各單項工程完工結算,具體包括:

1、熟悉施工圖紙、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改變、施工文件及施工合同、相關費率法則,參與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充分掌握項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經濟條款和分承包文件。

2、實時掌握有關的經濟政策、費率的轉變,如人工費、資料費等費用的調整,實時剖析供應調整後的數據。

3、施工進程中要實時蒐集技術改變和簽證單,並順次進行註銷編號,實時做好增減帳,作為工程決算的根據。

4、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各類經濟估算任務,供應有關測算材料。

第三條 勞務報酬

甲方將支付乙方勞務費人民幣6000元/月(含税)。在項目結束後,甲方視上述工資結算情況酌情對乙方進行獎勵。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勞務費,將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甲方不負責乙方相關社會保險金的交納。

第四條 乙方在服務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並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商業祕密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利取消支付乙方所有報酬,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協議的終止。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立即終止:

1、本協議規定的期限結束的;

2、甲方項目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無限期推遲的;

3、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4、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5、乙方不能正確代表甲方利益行使職權的。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相應賠償。

第八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九條 依據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南寧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