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書集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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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我們都跟協議書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婚前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婚前協議書集錦9篇

婚前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

甲方的財產有,XXXX(資產總價值XXX元),乙方的財產有,XXXX。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XXXX。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或律師見證後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婚前協議書 篇2

協議人(甲方):

協議人(乙方):

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婚前協議如下:

第一章 夫妻間生活守則

第一條 夫妻之間應相互信任、相互忠誠。若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行為不軋,或做出任何傷害夫妻感情的事,應視其情節嚴重進行處理,處理決定權由受傷害一方決定。

第二條 若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對另一方有包括言語上的辱罵或其它家庭暴力行為,應在短期內妥善處理並道歉,若受害方不原諒其無理行為,則過錯當事人應無條件同意受害方的離婚申請,並視情節嚴重對受害方進行賠償。

第三條若雙方當事人有説髒話或其它粗俗行為,則視情節嚴重處罰該當事人。具體處罰規則如下:

a. 一日之內以一句髒話或一次粗俗行為(如隨意吐痰、隨意扔垃圾)洗一次臭襪子。

b. 一日之內累計次數達到四次,則由過錯方洗一次髒衣服,直至乾淨衣服收回併疊好。

c. 若累計三日一方當事人都有犯錯,不論犯錯次數多少,該過錯方必須無條件承擔該星期的所有衞生打掃。包括洗衣服、打掃衞生、洗廁所等等。

d. 若甲方連續三日沒有犯任何一錯誤,則免去甲方一個星期的所有家務,且由乙方承擔,包括洗襪子等等。若甲方連續一個星期沒有犯任何一錯誤,則應由乙方自費rmb50 買零售犒勞甲方以此鼓勵甲方的上佳表現。備註:該項條款一年之後需重新修定。

第四條若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感情出現變故(移情別戀),或其它異性朋友過於親密,則該當事人不得欺騙其變心行為,坦白相告。且與另一當事人協商處理該問題。若受害傷不想原諒過錯方,或過錯方有欺瞞行為,則受害方有權要求過錯方無條件答應任何合理要求,包括離婚。

第二章 丈夫個人守則

第一條不得出入色情場所及沉迷賭博。

第四條 不得與妻子或家人以外的異性有過份、及不必要之親暱舉動。

第五條 不可作出傷害妻子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

第六條 丈夫需要定時向妻子報告行蹤。丈夫在任何時刻,均不能與妻子失去聯絡。

第七條 丈夫不可無故夜不歸宿,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得到妻子許可。

第八條 丈夫如反以上條款中的任何一條,妻子有權要求丈夫答應任何處罰,包括財產處罰及離婚。

第三章 財產問題

第一條 雙方當事人必須勤儉持家,不得亂花錢,夫妻財產共同保管。

甲方每月所發工資必須如數上繳於乙方,並存入夫妻銀行卡內且由夫妻雙方保管。銀行卡由甲方保管,其密碼由乙方保管。乙方每月從甲方工資內取出甲方所必需的開支,甲方急需用錢且有合理理由可向乙申請。乙方也應嚴格控制其工資收入流向,並受甲方監督。

第二條 其它財產問題都嚴格遵守中國婚姻法。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甲方): 年 月 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乙方): 年 月 日

婚前協議書 篇3

男方(以下簡稱甲方),男,族,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以下簡稱乙方),女,族,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茲因甲乙雙方情投意合,爰訂於 年 月 日在 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見證下,締結良緣,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

雙方同意婚後□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婚後之夫妻住所地為,如日後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願本於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

意婚後之夫妻財產製為:

□法定財產製,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製:。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

妻負擔:

(一)採買日常用品;(二)煮飯;(三)洗碗;(四)倒垃圾;(五)清潔、整理家務;(六)房屋之修繕;(七)餵乳;(八)換尿布;(九)接送子女上下學;(十)其它。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五、家庭生活費

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夫負擔全部

□妻負擔全部_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妻負擔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費用不得低於當地最低收入或者元(該款須每年按物價指數調整)。

如因任何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婚後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後,由:

□夫每月提供 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 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何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並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婚後子女從□夫姓/□妻姓。

八、婚後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傷害他人或其他不法行徑;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九、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損害撫慰金元。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訂後生效。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婚前協議書 篇4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合同目的描述

1.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相互扶助。為了更好地明確夫妻責任、權利與義務,維繫家庭和睦,規範夫妻財產關係,解除不必要的誤會與糾紛,根據我國新修訂的《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則,特對婚前雙方財產歸屬進行約定。

第二條歸屬約定

1.女方在婚前所投資的股權或合夥權益屬於女方所有,婚後,因該部分投資所產生的紅利屬於女方所有,必要時,經女方同意可以用於共同投資或家庭生活開支,因共同投資所得收益和所負債務由雙方共同所有和共同承擔。

第三條財產清單

1.女方現有的婚前不動產情況如下:

(1)座落在【】產權證號為【】的間或套;

(2)座落在【】產權證號為【】的間或套;

(3)座落在【】的土地使用權宗地(產權證號為:【】);

以上所列財產屬於女方個人所有,因出租或轉讓所得收益用於婚後家庭生活共同開支,若有盈餘,盈餘部分仍屬於女方所有,若離婚,上列財產及其法定孳息仍屬於女方所有;女方若在其上列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修建不動產或投資,所增添的房產或投資所得收益屬於女方所有。

第四條婚前贈與

1.女方在【】市【】公司買下的住房一套(面積:【】平米,門牌號【】),登記結婚後,女方同意在辦理產權登記時登記在雙方的名下。

第五條其它

1.婚前財產協議生效後,雙方再無其他財產爭議。

第六條財產所有制

1. 1.協議人雙方婚後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後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婚後取得的: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財產。

2.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基於一方名義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

第七條婚前財產共享

1. 1.位於【】市【】區【】路【】小區【】幢【】室的房產為【】方所有,由雙方共同使用。

2.車牌號為【】的【】牌小轎車一部為【】方所有,由雙方共同使用。

第八條家庭消費

1.為保證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雙方婚後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用於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賬户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婚前債權債務

1.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及其獨立承擔,與對方無涉。

第十條婚後債權債務

1.若在婚後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於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第十一條忠誠條款

1.夫妻雙方因相親相愛而締結婚姻,故此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雙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為及與其他異性發生情感糾葛問題。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必須放棄所有婚前其個人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夫妻共同的財產的全部權利,作為給予無過錯方的精神和生活賠償。雙方結束婚姻關係之時,過錯的一方不得獲取任何其個人婚前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財產的權利。

第十二條離婚補償

1.經過男女雙方共同協商,因男方違反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等原因導致婚姻破裂的,男方同意按照以下約定來對女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男女雙方共同所有的車牌號為【】的汽車歸女方所有,過户手續應在雙方婚姻關係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內辦理。

2.男女雙方共同所有的位於【】的房產歸女方所有,過户手續應在雙方婚姻關係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內辦理。

第十三條其它

1.夫妻之間不可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行為,包括精神及肉體層面。絕對不允許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應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

第十四條協議生效與變更

1.夫妻雙方如在今後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認為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複數文件與語言

1.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1.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簽署條款】

婚前協議書 篇5

老公:

老婆:

為了更好的`繼承和發揚中華傳統婚姻美德,嚴肅家庭紀律,維護家庭正常運轉,規範婚後夫妻家庭生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平公正下制定本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婚後實行老公工資獎金等主營業務收入全部上繳老婆,老婆回撥零用錢的收支兩條線策略。老婆的錢,仍歸老婆所有。

2、老公不得以任何藉口出入不良場所,也不可以經過、聽窗、偷-窺。

3、老公不得與老婆以外的任何異性/同性有過分或不必要之親暱舉動,包括主動和被動。至於過分和不必要的程度,由老婆界定。

4、老公不得阻止老婆觀看、評論任何異性/同性。

5、老公要言而有信,不想説的可以保持沉默,但不許欺騙對方。

6、老公需定時向老婆報告行蹤,不得失去聯繫。

7、如果吵架,老公不得一走了之,也不許隱匿在老婆找不到的角落。老公要先哄老婆,老婆永遠是對的,因為老婆很愛老公。

8、除非老婆拒絕,老公必須每天履行使老婆性福的職責。

9、老公需要記得老婆希望老公記得的一切數據,包括但不僅限於老婆衣服鞋子的號碼、相遇紀念日、求婚紀念日、情人節、三八婦女節等等,老婆擁有隨時抽查的權利。

10、老公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暗示老婆身材的負面變化,例如胖了。

11、老公和老婆務必呵護和珍惜彼此,孝敬雙方父母,共同經營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的同意下,不得提前離開世界,務必陪伴對方直至終老。

12、以上條款最終解釋權歸老婆所有,婚後可根據情況變化以及老婆的心情增加或者減少。

老公:

20x年x月x日

老婆:xx年x月x日

婚前協議書 篇6

一、總則

1、本協議以雙方自願組建家庭,並以婚後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為最高準則。

2、本協議經雙方(老公和老婆)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3、本協議的修改程序:雙方任何一方可提出異議,雙方協商通過後進行修改,並經見證人見證簽字。

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夫妻雙方。

二、權利

1、夫妻雙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間的權利。

2、夫妻雙方有了解對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狀況的權利,有了解對方收入和花銷情況的權利,雙方應主動交流溝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隱瞞和欺騙。

3、夫妻雙方有提出無理由離婚的權利,任何一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時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精神損失費用人民幣XX00.00元(大寫:貳拾萬圓整)。

4、女方在懷孕、生病及哺乳期間等中有拒絕離婚的權利,男方不得提出異議。

5、夫妻雙方在離婚後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在子女未滿18歲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單獨替子女作出重大決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學、工作等需要雙方協商解決。

三、義務

1、夫妻雙方有義務關心、愛護對方。外出參加吃飯聚會等活動必須提前彙報,未爭得對方允許,不得夜不歸宿(因工作出差、調動等情況除外)。

2.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不得打罵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棄老人,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3、婚後夫妻雙方有贍養各自父母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阻礙對方孝敬父母且有義務協助對方孝敬父母。

4、夫妻雙方負有生育子女的義務,不得以非醫學理由拒絕生育。

5、夫妻雙方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離婚後有給予撫養費的義務。

6、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贍養對方老人的義務。

四、經濟

1、以夫妻雙方經濟獨立為基本原則。

2、雙方當事人必須勤儉持家,不得亂花錢,夫妻財產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開銷公共帳户,夫妻雙方按照實際收入的80%比例按月交納公共開支,公共賬户銀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碼由雙方同時創建,各自記住一半(即,只有雙方同時輸入前後一半密碼時方能使用)。建立開支結算制度,公共開支用於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傢俱、伙食、送禮、子女教育等,夫妻間送對方禮物請對方吃飯等不在此列,大筆開支需雙方商議決定。

4、除家庭開銷帳户之外,雙方剩餘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於賭博、等不合理行為,大筆開支需要向對方通報

5、其它財產問題都嚴格遵守中國婚姻法。

五、家庭關係

1、小家庭單獨居祝雙方不得向對方父母要求結婚啟動資金,不得向對方父母要求住房、嫁粧等。小家庭有能力就買大房子住,沒能力就住得簡陋點,不得埋怨他人(當然雙方父母願意為子女補貼的不算)。

2、雙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親屬可以來家中小住(以不超過一個月為宜)。其他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親戚朋友等不得在自己家中過夜(可安排去周邊酒店入住)。

3、雙方自己的錢財可以借給或者贈予自己的親戚朋友,需要向對方通報,借款金額低於人民幣1000.00元以下對方可不干預,超過人民幣1000.00元則須經對方同意方可外借。

4、過年過節有義務參與應當參加對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親屬的生日宴會等必須的活動,已促進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5、夫妻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為,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拾萬圓整)。如果想和別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須先提出離婚。(離婚條件參考第四條第4點)

6、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經濟處罰人民幣10000.00元/次,存入夫妻公共賬户,有意造成對方刑罰規定輕傷以上時,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拾萬圓整)。或若對方因此產生了心理陰影甚至影響以後共同生活,無過錯方可提出離婚,對方不可拖延。(離婚條件參考第四條第4點)情節嚴重交於當地公安機關刑法處理。

六、夫妻個人守則

1、夫妻間不得説謊(無論善意的還是故意的),包括與任何朋友(尤其以前的男女朋友)的聯繫,借貸,都應及時跟告知對方,以免引起誤會,影響感情。夫妻間不得有任何隱瞞,所講的必需是事實之部份或全部。

2、不得出入色情場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場所)

3、不可沉迷賭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賭博)

4、不可服食違禁藥物。

5、不可經常性攝取過量酒精。應酬及朋友聚會適量可理解,但堅決杜絕借酒發瘋,如辱罵對方人格,親人,甚至打罵。

6、夫妻間不可作出傷害彼此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傷害之定義以雙方的感覺為依據(相應處罰可參照第五條第5、6點)。

7、夫妻間在任何時刻,均不能子失去聯絡。任何藉口,例如沒有帶電話、電話沒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8、夫妻間不能企圖或意圖影響各自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共同協商的意見為最後依據。

9、夫妻間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為重。

10、夫妻間需互相關心愛護,夫妻間有責任瞭解雙方之喜好,並應盡其所能滿足要求。

11、夫妻間應彼此尊重,不可勉強對方做任何非自願去做的事。

12、吵架不當着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發生爭執。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13.夫妻間繼續努力上進,不可懶惰墮落。若因個人發展不同步,導致雙方不再有共同語言,非過錯方可提出並讓對方改進,提醒超過三次,仍無進步,對方可提出離婚。

14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15要出氣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

16.夫妻雙方不得對對方使用暴力及咬、掐、撓、摳、撕、抓等不恰當行為,如發生,不得傷及對方裸露部位。

17夫妻雙方必須尊重對方家庭成員,發生任何情況,均不得辱及對方家庭成員。

18夫妻雙方互不干涉對方隱私,保留各自個人生活空間,互不干涉對方的人身和行為自由

19.不得與妻子或家人以外的異性有過分及不必要之親暱舉動。"是否必要"、"過分"或"親暱"之定義由妻子界定。

20、吵架儘量不隔夜,晚上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女方生氣百般推讓男方也不能就此放棄。

21.雙方在家裏吵架均不準一走了之,實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區,不許不帶手機和關機。更不可徹夜不歸。

22.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 24.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認識到錯誤並道歉後由男方主動提出帶女方出去散心。

23.吵架儘量不隔夜,晚上睏覺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女方生氣百般推讓男方也不能就此放棄,一定要哄到女方睡着,做上美夢。

24.每週都要給對方按摩一次,因為大家經常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藝不好的話可以跟盲人師傅學,嚴禁和髮廊女學!

25.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如果掛了要馬上打回去,並表示歉意,吵架時女方如果掛了電話,男方必須在1分鐘內打給女方,電話不通打手機,總之不能氣綏,屢掛屢打,但是女方也要給男方面子,每次掛電話次數不大於5次。

(公約條款暫時為以上這幾條,可由女方無理由無時間限制的更改,男方有權利提出異議,但是異議是否被採納最終解釋權在女方手裏)

雙方正式結婚前(以辦理登記手續為準)若因其中一方違反以下條約,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異議,於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未婚夫妻雙方、政府公正部門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未婚夫): 年月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未婚妻): 年月日

公正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婚前協議書 篇7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雙方準備結婚,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到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的協商,對婚前以及婚後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和乙方結婚後,乙方自願將自己婚前以及婚後的所有財產歸甲方一人所有,乙方自動放棄婚後財產處理權,若日後雙方任何一方提出離婚,乙方無權支配一切財產,均由甲方一人處理及獲得。

二、甲乙雙方婚前的債務由債務方自己承擔,婚後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個人投資以及投資所產生的債務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三、由於乙方工作性質,甲方無法掌握,每日空牀費300元

四、丙方和丁方是此協議的見證人,以證明甲方乙方均是在清醒且完全自願的前提下籤訂的該協議。

五、此協議由甲乙丙丁四方簽字後方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六、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婚前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經平等、自願、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婚後可以共同使用,但歸各自所有,不屬共同財產。

二、甲、乙婚後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___元,為雙方共同生活所用,其餘的分屬各自所有,不屬共同財產。

三、甲、乙婚前或婚後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財產清單:(略)

甲方: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婚前協議書 篇9

男方: , 身份證號碼:

女方: , 身份證號碼:

茲因雙方情投意合,故訂於________年___月__日花小錢換紅本本。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後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於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家庭地位

1, 在前提男女平等之下,女方享有特殊的家庭優越權(如,爭吵男方需禮讓女方,休息日度假以女方喜好為第一考慮選擇等)

2, 男方要愛護女方,呵護女方,女方特殊時期特殊照顧(生理期,懷孕,哺乳期等)

3, 男方在女方陳述事情最遲第2次時,就要行動解決事情問題,不得拖延。(拖延扣除零花錢20元/次,依此類推)

4, 女方要加強家庭精神文明建設,不得浪費攀比(比如頻繁去SPA館,買減肥產品,買奢侈品等)努力提高自身修養。

5, 女方負責懷孕生育哺乳小孩至達到學齡後,由男方負責主要小孩放學上學接送任務。(特殊、實際情況可商量而定)

6, 雙方必需尊重,孝敬雙方父母。(男方父母需按女方要求給予彩禮,若不給,女方有權不孝敬,並控制男方給父母撫養費用),對待雙方父母要公平公正。

7,雙方在___年___月前需備孕,男方不可以沒條件要孩子,再等等為由拒絕生子否則,女方有權不懷孕,或者生育小孩後孩子隨母親姓,嚴重情況可離婚,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男方不得重男輕女,在生育孩子問題上,以女方意見為主。

8,責任分擔

A,家務由男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家務由女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採買日常用品(2)買菜(3)煮飯、做菜(4)洗碗、清理廚房(5)倒垃圾(6)清潔、整理家務(7)洗衣服、熨衣服、曬衣服(8)收衣服、疊衣服(9)房屋及電器修繕(10)其它 ※雙方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A,要珍惜雙方的勞動,愛護剛打掃乾淨的房間,不亂扔東西,及時整理衣物,保持清潔。

B,家裏的一般性事務由女方決定,重大事務由雙方協商決斷。

C,家外的事務,由男方出面交涉。

D,家務責任未完成達標一方做出罰款(20元/次,依此類推)

9,男方需無條件遵循《聯絡守則》

打電話不能不接,吵架不可以拉黑名單、拒接、扣電池,不能假裝沒看到。如果在工作必須以短信形式告知,回短信不能超過二十分鐘,公司有緊急事情事先報告動向。 二:家庭經濟

1,房產:無。以後購置房產不論誰是户主,無論家庭美滿還是離婚,房產歸女方所有,女方有權利讓誰入住,讓誰出户,房產為男方贈與女方,房產不劃為共同財產之內。

2,收入:每月30日發放零花錢,男方零花錢(收入總和10%基礎點)(女方零花錢(收入總和20%基礎點+10%提成點)其餘資金全部上交共同賬户。男方不得拒繳、遺漏,私設

小金庫。男方零花錢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預支。女方享有知情權和審計權。男方零花錢必須記賬,便於每月30日盤底。(注:一次未記賬扣款100元,以此類推。)

例如:某月,男方賺20xx元,女方賺1500元。 男方零花錢為(20xx+1500)×10%=350元;

女方零花錢為(20xx+1500)×20%+1500×10%=850元

3,賬户:建立共同賬户,以女方為户頭,女方掌握密碼。當共同賬户款額達到2萬元或兩萬元以上,只留取1萬元為家庭使用流動資金,其餘金額以女方為户頭,存入定期。動用共同賬户資金,由女方按情劃撥。家庭支出要專款專用,由女方統一簽收。 4,

二、權利與義務:

A, 雙方任意一方,欺騙或隱瞞對方獨自辦理了信用卡、借貸、炒股等相關事項,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資金損失由自己承擔,與家庭共同資金無關。若因此導致離婚,此項經濟也要賠償給對方。

B,男方須向女方公開經濟收入賬目,不得少報、瞞報和漏報。

C,女方承諾在管理家庭的經濟賬目中,財務公開。

D,女方保證家庭收支平衡,並有節餘。

E,在單項家庭消費1000元以上,須告知對方,並一起商定。

F,男方每年為女方購置不少於8克黃金或金首飾,(具體情況在女方同意 下可變動)待有條件後(有車有房)要為女方補買一克拉以上鑽戒一枚。

  三:忠誠義務:

1,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家庭暴力參照以下辦法解決:

A, 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結束婚姻關係。

B, 經濟上,若男方不忠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財產,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男方淨身出户;若女方不忠,以法院判決分配財產。

C, 子女撫養,忠誠方有優先決定權。

2, 對於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條款時,理當屬背叛。

A,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發生親密關係。(如,牽手,擁抱,親吻,發生性關係等身體接觸)

B,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關係曖昧。(如:不經女方同意,和就其它女性從事,逛街、吃飯、旅遊、看電影等行為。電話、短信、QQ等聯繫工具上有"想念,喜歡,愛意"等相關字眼的曖昧內容信息,有隱瞞自己已婚身份和異性勾搭曖昧)

C,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接觸頻繁。(如:平均1~3天有一通或一通以上電話聯繫,聊天時間15分鐘以上,通話內容與工作無關。頻繁約見面等)

D,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E, 無故在外留夜,晚歸次數頻繁(如:未事先説明,喝醉在外留夜2次等) F, 男女雙方應盡丈夫和妻子的義務,在夫妻生活上要正常,如果一方拒絕夫妻生活,另一方有權索要賠償,情節嚴重可離婚,因男方原因導致夫妻生活不和諧,對方要求離婚,男方淨身出户。因女方原因導致夫妻生活不和諧,如談及離婚,以法院判決結果分配財產。

3,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不能對除女方的其他女性表現出任何好感,和除女方的其他女性説話要得體,不能講有關色情內容和笑話。嚴禁和除女方的其他女性單獨相處或者賣乖,逗笑。不能把除女方的其他女性私自帶回家。

4,雙方感情的遺留問題,應具有特殊性,一方的舊情人在非聯繫不可的情況下,

須事前告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5,處罰:以上如有違反,女方可以根據情節嚴重,分別或者合併給予口頭警告,扣置費用,分居一個月,直至開除婚籍,解除丈夫之職務。因為此種原因導致離婚,男方淨身出户,並且賠償女方50萬(此金額是按20xx年物質生活標準定)或男方當時身價的一半現金。 註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對忠誠義務這項的處罰認可,如今後不願按協議淨身出户並進行賠償而申請訴訟,請法官可視為無效。(此段本人手寫在上面橫線上)簽字,手印

  四:信任尊重雙方要互為信任,不管什麼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1, 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迴應,解釋,消除疑問

2, 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態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消極

3, 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説明,解釋。 4, 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麼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手機不能關機,打電話超過5次必須接聽,更不應以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5,在婚後的磨合期、3年後的問題期和"7年之癢"要重點預防發生大家熟知的感情問題,並要安全平穩地度過男方40歲的這道易發情況的關口。在信任的基礎上,相互督促,及時溝通。

 五:領結婚證後,男方要在一年內和女方辦理結婚儀式,具體細節以女方意見為主。 六:凡因未做到協議裏規定而導致離婚的,男方責任情況下男方淨身出户,女方責任下以法院判決執行。

  七:本協議在包頭民政局簽訂,但最終解釋權由甲乙雙方保留。

  八:未盡事宜,結婚後補充完善。

本協議一式二份:男方一份,女方一份

男方: (手印)

女方: (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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