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業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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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業特向社會鄭重承諾:

食品企業誠信承諾書

一、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本着對社會和公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誠信守法生產經營。

二、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的規定組織生產,保證持續滿足食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和相應的衞生條件。

三、嚴格執行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容器的進貨驗收制度,核對每批原輔材料檢驗合格證明,建立原輔材料採購進貨台帳,嚴格進貨檢驗制度。

四、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產品生產記錄、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完整齊全,產品批批檢驗、批批留樣,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出廠銷售,售出的產品要具有可追溯性,發生問題要及時召回。

五、不違反國家規定使用或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添加劑或其它添加物質全部到企業所在地區縣質監局申報,並要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的要求在產品標籤標識中明示添加劑使用情況。

六、嚴格執行食品標籤標識規定。認真執行食品標籤和説明書的有關法定要求,保證食品標籤標識清楚、真實。

七、不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不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誌。

八、嚴格執行食品生產加工台帳制度。建立健全生產加工台帳,保證相關記錄真實、完整、準確。

九、不使用應獲證而未獲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或食品包裝容器進行生產加工活動。

十、不超出許可範圍生產加工食品。

十一、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倡導行業自律,切實履行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

以上各項承諾,懇請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消費者、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承諾企業::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信經營,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並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建立食品安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明確主要負責人為防止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原材料採購和生產配料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二、不使用不符合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和未列入國家新增品種公告目錄的'食品添加劑;不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單一成份不明的複合添加劑;不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加工食品。

三、建立並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如實記錄添加劑的購進和使用情況,並建立相應的台帳。

四、所用食品原料和添加劑按規定在產品標籤上予以明示。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接受執法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會上傳達了《全市打擊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方案》,具體部署了生產加工領域食品添加物質專項整治工作,區質監分局要求獲證企業要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一承諾兩台帳”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劑購進台帳和食品添加劑使用台帳,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參會企業負責人承諾,一定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不使用不符合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和未列入國家新增品種公告目錄的食品添加劑、不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單一成份不明的複合添加劑、不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建立並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管理及備案制度等事項作出承諾。

餐飲食品安全承諾書餐飲食品安全承諾書樣本

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嚴格依法開展各種經營活動,積極履行餐飲企業的責任,為消費者提供衞生安全的飲食,讓廣大百姓安全就餐、放心消費,為弘揚中華飲食文化做出貢獻,特作如下承諾: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衞生規範》,思想上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上強化責任。

二、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監管。定期組織餐飲衞生安全知識培訓,發現有妨礙餐飲衞生安全病症的,立即脱離工作崗位,監督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不外露,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佩帶飾物,操作前將手洗淨,操作時保持手部清潔,入廁前換掉工服,出廁後必須洗手。

三、嚴格按照法規要求操作,把好食品採購驗收關,嚴格索證索票,不採購腐-敗變質、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未經檢疫等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嚴格遵守食品生產加工操作規程,食品燒熟煮透,嚴格按照國家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嚴防食物中毒;製作冷葷涼菜做到專人、專室、專工具、專消毒、專冷藏;對餐具進行嚴格消毒,保證達到光、潔、澀、乾的消毒效果,絕不給顧客提供未經消毒的餐飲用具。

四、保持環境衞生,餐廳衞生整潔,為首都營造良好的餐飲衞生消費環境,切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正版)

為切實保證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特向社會承諾如下:

一、認真貫徹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制。落實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保證本企業所生產產品的質量安全。

二、嚴格遵守國家《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準化法》、《食品衞生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

三、產品應當經檢驗質量合格後方可出廠,未經檢驗及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決不出廠。如無自檢能力,確保其產品經具有法定檢驗資格的質檢機構進行檢驗,並確認產品質量合格後,方可出廠銷售。

四、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杜絕無標生產。

五、保證生產加工設備及生產條件滿足生產要求的需要,且工藝流程科學、合理,對關鍵工序能夠進行嚴格控制,並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

六、保證不使用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和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保證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有關規定。

七、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清潔、安全,對食品無污染。

八、保證產品標識標註及食品質量安全標誌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九、保證嚴格按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生產加工食品,杜絕無證生產;不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

十、保證不偽造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不短秤少量、不以假充真、

不以次充好。

十一、積極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十二、自覺接受消費者、社會和行政部門的監督,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努力提高食品質量衞生標準。

十三、企業發生質量安全事故,企業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監督電話:0933-3605611

監督管理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藥品零售企業誠信經營承諾書

為確保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紀守法經營,文明誠信服務,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藥品,現我單位向社會作如下承諾:

1、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嚴格依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要求,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2、自覺執行國家藥品分類管理制度,不開架銷售處方藥,銷售處方藥必須憑醫生處方,經執業藥師審核後,方可調配銷售,並按規定留存處方。

3、銷售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的藥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限量銷售,並按規定要求做好相關銷售記錄。不違規超範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藥品,不經營虛假廣告宣傳的產品。

4、堅守職業道德,誠信文明服務,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自覺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做到“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

5、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諾,弄虛作假,經營假劣藥品或從事其他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由本單位自行承擔一切後果和法律責任,並自覺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理。

承諾單位(公章):

企業法人(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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