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合夥協議書集錦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飯店合夥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飯店合夥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
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退資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
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作所欠税款;
合作的債務;
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
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飯店合夥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一、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甲方因舉辦集訓營的需要而租借乙方場地。甲方可以用於對外宣傳。可以在乙方的場所設置適當廣告設施。
三、甲方在使用乙方物品過程中要注意不得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四、甲方需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確定需要的教學用房間和住宿人數。甲方在集訓營結束的當日一次性付足租金。租金的計算方法是:講課用的房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時間以週五______至週日______為一個時間單位,每一個時間單位約定租金___________;學員住宿費用按每人每晚________計算。此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另外物品的租金費用。
五、乙方不再向甲方學員個人收取費用。應保證甲方學員的住宿需要,並及時騰出教學用的房間。為甲方提供學員用的椅子,講課用的白板等設施。
六、乙方有在公眾面前做好甲方良好形象宣傳的義務,有為甲方學員提供良好服務的.義務。
七、乙方在為甲方宣傳過程中做出有效的工作,確實單獨為甲方招到學員的。乙方可單獨予收___________作為宣傳開支費用。
八、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外共同商定。如有變化的,雙方需提早____天通知對方。
九、本協議約定生效時間為: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自簽訂之日即為有效。期滿有需要的另再商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涉及商業祕密的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飯店合夥協議書3
協議人:
甲方:
乙方:
協議人合股興辦養殖場,為了共同利益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協議人目前實際情況和現狀在合股興辦養殖場的初始階段,段某某投入60%的現金股,曾某某投入40%的.股份(其中現金股30%,技術股10%)
2.養殖場進入發展階段,曾某某可要求重新注入股金,使股份增至50%以下。
3.利潤分配,以投入股本的比例進行受益分配。
4.財務管理,實行共同管理,分工負責,互相監督,段某管現金,負責供銷,收付,曾某某管數據,負責記帳和發票、憑證管理,所有開支須經雙方同意方能支付,並定期結算,做到日清月結。
5.雙方應精誠團結,遇事商量,不可擅自行事,對外負連帶責任,對內風險平擔。
6.不盡事宜經雙方另行協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7.對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飯店合夥協議書4
合夥人: 甲方
現住址: 合夥人: 乙方
現住址:
經雙方考查認定在街合夥開設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店,總投資為萬元,甲方元聯繫方式佔投資總額的;乙方,出資金額聯繫方式佔投資總額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1、不允許任何一方私自出資轉讓股份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第三條每 月 日為分紅日,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甲乙雙方各佔50%。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50%的違約金。
第六條
(1)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的營業額,及與本店相關的商業行為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店所有決定權及本合同所有條款由和擁有,任何人私自承諾均屬無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年_月_日___年_月_日
飯店合夥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夥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
經營範圍:
第四條 合夥期限本次合夥由合夥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夥,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人簽單事項合夥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夥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飯店合夥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決定共同投資經營金太朗(原名)茶樓,特訂立本協議。
1、投資企業名稱:金太朗茶樓地址:涪陵區建涪路46號(好友大酒樓二樓)
2、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投資方式:茶樓公共設施共計投資人民幣138000。00元,甲乙雙方以聯合出資方式進行投資。其中:
(1)甲方出資:人民幣48000。00元,佔茶樓公共設施35%
(2)乙方出資:人民幣90000。00元,佔茶樓公共設施65%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須按以上比例投資對茶樓進行再裝修。
4、投資期限:本協議簽訂之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其後由甲方向房東續租,投資期限按續租期順延。
5、茶樓財產為全體投資人共有,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處分茶樓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6、投資人的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投資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7、投資人的義務:有義務保證本茶樓名譽不受侵害;有義務為本茶樓的發展做出貢獻;有義務完善本茶樓的所有事宜。
8、利潤分配: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本茶樓的'經營利潤。
9、風險承擔: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本茶樓的經營風險。
10、茶樓的經營管理與制度
(1)本茶樓由投資人共同經營管理,重大決策(儲備金提留、人事任免等)共同商討,由乙方實施執行。
(2)本茶樓資金、物品及賬目受投資人定期檢查,茶樓負責人每天必須建立詳細的財務報表。
11、本協議經投資人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由投資人協商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飯店合夥協議書7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2、企業名稱:
3、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二條合夥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2、到期後,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 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整,佔出資總比例 。
2、乙方以 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整,佔出資總比例 。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前交齊。
第四條企業法人
1、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 為企業法人代表,負責辦理工商、税務、衞生等經營手續。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雙方同意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無法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2)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合夥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八條合夥事務的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夥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二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 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1)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税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6)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7)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後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留存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飯店合夥協議書8
各合夥人:
姓名,性別__,年齡__,住址。姓名,性別__,年齡__,住址。姓名,性別__,年齡__,住址。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為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需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合夥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退夥的方式有如下幾種情況: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其它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的執行: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5)_____。
2.合夥事務的執行:(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2)其它合夥人有權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除合夥合同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進行交易;
5.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時,合夥財產中的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4)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聘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5)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合同第六條盈餘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6)清算時合夥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五條其它: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合夥業務於營業執照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開始營業。
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各存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夥人:____(蓋章)合夥人:____(蓋章)
合夥人:____(蓋章)
飯店合夥協議書9
合夥人:
姓名 ,男,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男,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公平、公正、公開、誠實信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萬年信息港網站建設和維護及其衍生之市場。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十年,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祝輝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0元。
合夥人塗駿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0元。
合夥人柳堅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0元。
合夥人丁小勇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0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__年1月15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8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所有合夥人均分。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所有合夥人均攤。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6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祝輝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同類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律師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如有合夥人另行追加投資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等比例另行協商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日期:
飯店合夥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終止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之《關於長期科技合作的協議》(下稱“《長期科技合作協議》”)的履行,並簽訂本終止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長期科技合作協議》自本協議簽署生效之日(下稱“終止日”)起正式終止。乙方在《長期科技合作協議》下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務同時停止。
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雙方在《長期科技合作協議》項下或與之有關而對對方(及對方任何董事、管理層、其他員工、代理或代表)享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任何性質的索賠的權利)和負擔的.一切義務(包括賠償在內的任何性質的責任)亦在終止日無條件地被放棄和解除。
3、雙方承諾對在簽訂和履行《長期科技合作協議》過程中所瞭解的一切個人信息、公司信息、項目信息嚴格依約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信息。
4、如《長期科技合作協議》的規定與本協議有任何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5、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管轄。
6、本終止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即生效。
7、本終止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飯店合夥協議書1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及註冊
1、合夥企業(餐館)的名稱由合夥人共同商定為_______________。
2、合夥投資的餐館位於___________門面(租賃),由甲方負責裝修、註冊、經營,其他合夥人只出資,不參與經營管理。
第二條 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和合夥期限
1、出資方式和數額:合夥人均以現金出資。
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萬元。為確保正常經營,不足的再按股份補足出資。
2、繳付期限:前期出資額在簽訂協議後______天內全部到位,補足出資在開業前到位。
3、合夥期限:本次合夥期限為____年,以餐館租賃合同期限為準。合同到期,合夥人同意合夥續租,沒有另籤合夥協議時,按本協議繼續執行。
第三條 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以甲方名字註冊,由甲方全權經營管理,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只出資不具名,不參與經營管理,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甲方應完整記錄核算所有收支,對前期投資使用在正式開業後兩週內報告結算情況,每年度向合夥人報告全年經營情況,辦理結算,兑現分紅。
3、合夥人有權瞭解合夥企業經營情況,確有必要時可以查看賬目。
4、合夥人有義務儘自己能力為合夥企業提供一切幫助。
5、為招攬業務,甲方可以向相關客户説明合夥人情況,但不得提供任何依據。
6、合夥期間,涉及企業經營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涉及合夥人利益的重要事情由合夥人全體會議決定,共同承擔。
第四條 工資、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方式
1、甲方工資獎金按底薪加提成,每月底薪______元,年終結算按利潤______%提成,不另計獎金,如虧損則保底。
2、年終如有重大開支,需經合夥人一致同意,在利潤中列支。
3、正常情況按年度一次結算,利潤按股份平等分配,直接現金支付。虧損按股份共同分擔,如有必要,合夥人統一補足股份。
第五條 入夥、退夥及出資轉讓
1、原則上不再接受新的.入夥。如果接收新合夥人入夥時,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同期內,合夥人不得退夥。合同到期,合夥人自願退夥的允許退夥,不願意退夥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強行要求退夥。
3、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合夥份額。如合夥人私下轉讓部分份額,甲方只認可原合夥人權利義務。
4、如果合夥人一致同意增資擴股購買所租賃房產,可以適當增加一、兩個合夥人。新入夥人需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並遵守合夥協議,否則放棄增資擴股。
第六條 合夥的解散、清算
1、合同到期,合夥人不願意繼續合夥時,合夥解散。合夥人一致同意時,合夥解散。因特殊情況無法繼續合夥時,合夥解散。
2、合夥解散時應該及時進行清算,並處置所有資產。如果甲方願意繼續經營,清算不能影響正常經營,資產未處置前,退夥人不得強行逼迫甲方退錢,不得故意干擾甲方經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份,各執____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生效。
甲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飯店合夥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三鑫源
經營場所位於:金陽新區野鴨鄉新寨村八組
法人:毛麑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 100000 __元,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20xx年11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00000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第九條:企業法人
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方為企業法人代表,負責辦理工商、税務、衞生等經營手續。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利潤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一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4、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七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税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飯店合夥協議書13
合作人:
合作人:
月 日,雙方自願以公司變更的方式投資取得“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權,為保障公司健康、持久發展,秉持公平、平等、互利、誠信、友好、互諒的品德訂立以下協議:
一、投資比例:
雙方約定,酒店經營計劃前期投資總額為 萬元人民幣。 年月日,簽訂轉讓經營權合同當日,支付轉讓費 萬元、租金 萬元,已投入 萬元。其中由 支付現金 萬元, 支付現金 萬元。變更經營權手續完成後再追加支付 萬元。以上出資總額 萬元。
二、變更公司名稱後註冊資本構成新股權比例:
認繳出資 萬元,實際出資 萬元,佔出資總額的' %,認繳出資 萬元,實際出資 萬元,佔出資總額的 %。
特別約定:
(一)註冊資本金小於實際出資額,是為了消彌公司長期經營可能形成的經濟風險,一旦對外負債額超過出資人可能承擔的極限,發生破產、清算事宜,可以《公司法》規定以註冊資本金為限制。
(二)變更後的公司即時召開第一次股東會,議定章程,決議擴大註冊資本金一倍,達到 萬元。
三、經營管理:
變更後的公司建立合乎規範的納税財會制度及內部管理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董事長指定經理負責日常管理, 雖然不介入公司運作管理,但有權查閲公司帳簿。
四、經營利潤分配:
公司按財會年度結算,扣除管理成本、應繳税款、彌補虧損和其他開支後,經公司監事審核後按註冊投資比例分紅。
五、虧損解決途徑:
發生公司經營季節性虧損時,先以税後盈利公積金填補,不足部分以税後利潤補充,仍出現缺口時,雙方以出資額為限按投資比例承擔。本項目出現資金週轉緊張時,雙方可協議按註冊資本比例增資。
六、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事項,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提交 仲裁委員會。
合作人:
合作人:
日期:
日期:
飯店合夥協議書14
合同各方: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一、合夥組織名稱:xxxx,地址:xxxx,合夥項目:飯店。
二、合夥方式:每人出資11、5萬元,共同經營管理
三、合夥職責:
甲乙兩方作為飯店合夥執行人共同負責、經營,合理分工。
四、投資
1、投資方式及數額
投資姓名投資方式投資數額所佔比例
沈xxx現金11、5萬元50%
範xx現金11、5萬元50%
2、出資日期
甲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截止20xx年8月18日雙方認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資8萬元整;20xx年11月30日前應再投資2萬元;剩餘1、5萬元在20xx年12月底投資到位。
乙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截止20xx年8月18日雙方認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資8萬元整;20xx年11月30日前應再投資2萬元;剩餘1、5萬元在20xx年12月底投資到位。
五、勞動管理:具體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落實由甲乙兩方共同負責。
六、財務管理:具體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落實由甲乙兩方共同負責。
七、盈利分配及虧損負擔
1、利潤分配:甲、乙雙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開支並留足下月流動資金後,按照投資比例對當月所獲得的利潤進行分配。
2、虧損負擔:甲、乙雙方承認在合同簽訂前因裝修酒店所產生的個人債務由各人承擔,酒店開業後因經營不善所產生的虧損由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在當月進行彌補和分擔。
八、合夥期限:自合同簽定之日起1年。
九、退出合夥的條件:經對方同意協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擔合夥義務。
十、合夥期滿後的財產處理:如雙方仍同意繼續合夥經營再另行簽訂合夥協議;如一方不同意繼續經營,應當在十日內對酒店價值進行評估,並按照合夥期滿時酒店評估價格值的一半在評估後十日內支付給對方;如雙方均不同意繼續經營可以按照酒店轉讓價格進行平均分配。轉讓不成時造成損失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為: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4、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均同意凡因本協議條款發生糾紛提交德清縣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協議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夥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飯店合夥合同協議書格式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館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館,範圍包括煙酒銷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飯店合夥協議書15
合夥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合夥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廳,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同人自願合夥經營餐廳,總投資為 元。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佔投資總額的 %。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佔投資總額的 %。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①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②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經全體合同人決定,委託 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第六條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④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全體合夥人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如不能協商解決,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 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