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住宿家長承諾書
學生: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家長: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學生本人經家長同意,特申請在外食宿。在外食宿期間,保證如下:
1.早上、中午、下午、夜晚上下課,學生因病因事離返校,節假日離返校,家長保證按時接送學生並與校方做好交接。否則出現事故由學生和家長本人承擔,校方概不負責。
2.保證在外食宿期間,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自身安全防範。並保證在外食宿期間發生的一切行為及其後果(包括因產生的糾紛、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等)均由本人及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保證在外食宿期間,嚴格遵守學校的相關作息時間,按時上下課,做到不曠課,不遲到,不早退。
保證人:
學生(簽名):_________
家長(簽名蓋章):_________
2012年9月1日
西簧國中校外食宿學生
學生校外住宿安全保證書範文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廳〔xx-xx〕x號)精神和《xx-xx大學在校學生校外住宿管理規定》(學生處xx-xx-x號文)要求,學生因特殊情況特向本學校申請在校外住宿。為明確學生本人的責任,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武漢工程學在校學生校外住宿申請表》所述原因堅持在校外住宿,住宿地點: ,户主姓名: ,聯繫方式: 。
二、本人保證居住環境內用電、用水、飲食、防火、防盜及人身等安全。在校外住宿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在校外住宿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院彙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隨時告知學院及輔導員老師。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隨時瞭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校外住宿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願意接受學校給予的相應紀律處分。
1、在校外住宿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提供虛假證明騙取校外住宿的。
六、如遇國家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或出現緊急狀態等特殊情況,本人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和要求,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學生姓名簽名(指摸):
家長姓名簽名(指摸):
年 月 日
會考期間校外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圓滿完成會考任務,特與離校自行安排考生住宿的學生家長簽定此責任書。
1、由於是家長自行自行安排學生參加會考的,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學校不負責任。
2、家長要教育您的孩子在會考期間不要吃小食品,不要喝不符合衞生標準飲料,避免引發其他突發疾病,確保學生在會考期間的食品衞生安全。
3、安排好學生往返交通工作,與運輸車輛簽訂安全責任書,確保孩子往返交通安全。
4.家長要教育學生在考場期間聽從監考教師指揮,有問題要文明與監考教師溝通。
5.有事及時與班主任聯繫。
以上條款望家長認真執行,學校願意與您合作,確保你的孩子的安全。
*****中學(章)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2015年6月13日
學生校外住宿應簽訂安全承諾書
本人是 系 班學生 ,按學院“關於學生在校外住宿的有關規定” 申請在校外住宿,特慎重承諾如下:
1.提供的在校外住宿的證明材料等相關信息真實可靠。
2. 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的活動,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
3.學校已經向我詳細説明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我本人應承擔的責任,我承諾將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一旦發生各類傷害事故,將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其他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承擔責任,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校承擔責任。
4、如果我的居住地點發生變化,我將立即向學校報告居住房屋的詳細地址、有效聯繫方式。
以上內容經本人、家長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對本人產生約束力,本人若有違反本承諾內容的行為,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本承諾書未盡事宜,遵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執行。
居住地址:
電 話: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校外住宿家長承諾書
因___________班 同學及家長的強烈要求,住宿校外。為了加強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分清安全管理責任。
學生及家長作出如下承諾:
一、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對子女的教育管理負責。在走讀期間家長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1.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因校外住宿而導致的人身、財產、交通、飲食等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全權負責。
2.家長向學校提供家庭準確的地址和聯繫電話,主動了解學校的作息時間安排,督促子女認真學習,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假如學生和家長提供給學校的資料信息不準確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自己承擔。
3.走讀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校外安全有家長負責。學生放學後,到網吧、遊戲廳等社會娛樂場所出現不良後果,或在社會上交友、參與不健康活動、打架鬥毆以及酗酒等有危險性活動出現的事故有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
4、學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校,家長一定向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否則產生的一切安全以及其他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走讀生的職責
1.走讀生辦理走讀胸卡,離、入校要自覺接受門衞對佩戴走讀胸卡的檢查。除了參加學校、班級集體活動外,一律按時回家,不在校內外逗留。
2.走讀生入、離校時間已知道。
3.走讀胸卡由學工處辦理,若有遺失,及時申請補辦,走讀胸卡限本人使用,不轉借、造假。在籍就讀期間若有違規現象,由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
此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就讀結束之日止。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