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承諾書範文合集五篇

來源:文萃谷 1.72W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對書信都不陌生吧,書信是人們相互交流情感與思想的工具。還是對書信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信用承諾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信用承諾書範文合集五篇

信用承諾書 篇1

承諾人因購車(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缺乏資金,需向 銀行(以下簡稱銀行)申請辦理信用卡購車透支分期付款業務,並與銀行簽訂了編號 《合同》,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共同償債人)為承諾人向銀行提供共同償債責任,現承諾人自願向共同償債人作如下承諾:

1.承諾人應按上述《 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累計或連續逾期還款不得超過兩次;

2.在分期付款期間,承諾人必須為上述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三責險、全車盜搶險,自燃損失險、車上人員險等。上述車輛的保險事宜,承諾人自願委託共同償債人代為辦理,不得自行向保險公司投保,且承諾人不得中斷或撤銷車輛的上述保險。

3.承諾人(或車輛登記車主)在簽署本承諾書後十天內,應配合共同償債人辦理上述車輛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若承諾人(或車輛登記車主)沒有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配合辦理上述車輛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承諾人同意立即向銀行還清全部透支資金及相關費用,因承諾人未及時辦理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造成承諾人自己或共同償債人的損失及一切風險責任,均由承諾人承擔。

4.在簽署本承諾十天後,承諾人(或車輛登記車主)即沒有配合共同償債人辦理上述車輛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 ,也沒有向銀行還清全部投資資金及相關費用,承諾人同意將上述車輛交給共同償債人強制保管,並自行承擔車輛保管期間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車費、差旅費、保管費)及風險。

為確保共同償債人的合法權益,現承諾人同意一次性向共同償債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元。

若承諾人在分期付款期間沒有履行上述承諾事項中的任何一項內容,共同償債人有權沒收該筆履約保證金 ,如因承諾人的行為造成共同償債人損失的,且該筆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補償共同償債人的損失,共同償債人有權要求承諾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若承諾人在分期付款期間能全面履行上述承諾事項並向銀行還清全部款項後,共同償債人將該筆履約保證金(不計息)退還給承諾人。

承諾人(購車借款人簽字):

年 月 日

信用承諾書 篇2

廣州開發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我司決定參與 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廣州開發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舉行的 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

至正式提交報名資料之日止,我司名下無閒置土地、拖欠地價、嚴重違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不良業績等不良行為記錄。我司保證,在此次出讓活動中,嚴格按照交易程序履行權利和義務。

特此承諾。

年月日

信用承諾書 篇3

承諾書(信用卡)

承諾人因購車(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缺乏資金,需向 銀行(以下簡稱銀行)申請辦理信用卡購車透支分期付款業務,並與銀行簽訂了編號 《合同》,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共同償債人)為承諾人向銀行提供共同償債責任,現承諾人自願向共同償債人作如下承諾:

1.承諾人應按上述《 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累計或連續逾期還款不得超過兩次;

2.在分期付款期間,承諾人必須為上述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三責險、全車盜搶險,自燃損失險、車上人員險等。上述車輛的保險事宜,承諾人自願委託共同償債人代為辦理,不得自行向保險公司投保,且承諾人不得中斷或撤銷車輛的上述保險。

3.承諾人(或車輛登記車主)在簽署本承諾書後十天內,應配合共同償債人辦理上述車輛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若承諾人(或車輛登記車主)沒有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配合辦理上述車輛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承諾人同意立即向銀行還清全部透支資金及相關費用,因承諾人未及時辦理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造成承諾人自己或共同償債人的損失及一切風險責任,均由承諾人承擔。

4.在簽署本承諾十天後,承諾人(或車輛登記車主)即沒有配合共同償債人辦理上述車輛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 ,也沒有向銀行還清全部投資資金及相關費用,承諾人同意將上述車輛交給共同償債人強制保管,並自行承擔車輛保管期間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車費、差旅費、保管費)及風險。

為確保共同償債人的合法權益,現承諾人同意一次性向共同償債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元。

若承諾人在分期付款期間沒有履行上述承諾事項中的任何一項內容,共同償債人有權沒收該筆履約保證金 ,如因承諾人的行為造成共同償債人損失的,且該筆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補償共同償債人的損失,共同償債人有權要求承諾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若承諾人在分期付款期間能全面履行上述承諾事項並向銀行還清全部款項後,共同償債人將該筆履約保證金(不計息)退還給承諾人。

承諾人(購車借款人簽字):

年 月 日

信用承諾書 篇4

企業信譽承諾書

我公司自年 月日成立以來,生產運行一直良好,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於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

如有虛假,我公司願意接受劍按有關規定處罰。

投 標 人(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 期:年月日

信用承諾書 篇5

承諾人因購車(型號 、車架號 、 發動機號 )缺乏資金,需向 銀行(以下簡稱銀行)申請辦理信用卡購車透支分期付款業務,並與銀行簽訂了編號 《 合同》,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共同償債人)為承諾人向銀行提供共同償債責任,現承諾人自願向共同償債人作如下承諾:

1.承諾人應按上述《 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累計或連續逾期還款不得超過兩次;

2.在分期付款期間,承諾人必須為上述車輛向 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三責險、全車盜搶險,自燃損失險、車上人員險等。上述車輛的保險事宜,承諾人自願委託共同償債人代為辦理,不得自行向保險公司投保,且承諾人不得中斷或撤銷車輛的上述保險。

3.承諾人(或車輛登記車主)在簽署本承諾書後十天內,應配合共同償債人辦理上述車輛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若承諾人(或車輛登記車主)沒有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配合辦理上述車輛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承諾人同意立即向銀行還清全部透支資金及相關費用,因承諾人未及時辦理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造成承諾人自己或共同償債人的損失及一切風險責任,均由承諾人承擔。

4.在簽署本承諾十天後,承諾人 (或車輛登記車主)即沒有配合共同償債人辦理上述車輛上牌及抵押登記手續 ,也沒有向銀行還清全部投資資金及相關費用,承諾人同意將上述車輛交給共同償債人強制保管,並自行承擔車輛保管期間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車費、差旅費、保管費)及風險。

為確保共同償債人的合法權益,現承諾人同意一次性向共同償債人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

若承諾人在分期付款期間沒有履行上述承諾事項中的任何一項內容,共同償債人有權沒收該筆履約保證金 ,如因承諾人的行為造成共同償債人損失的,且該筆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補償共同償債人的損失,共同償債人有權要求承諾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若承諾人在分期付款期間能全面履行上述承諾事項並向銀行還清全部款項後,共同償債人將該筆履約保證金(不計息)退還給承諾人。

承諾人(購車借款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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