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車輛掛靠協議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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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掛靠協議書 篇1

甲方:鄭州 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熱門】車輛掛靠協議書三篇

乙方: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的有關政策,為營業性車輛生存、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買的 車(車輛型號),(車牌號:豫 ,車架號: ,發動機號: ,

噸位: ),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辦理有關營運手續,納入甲方服務。乙方是該車的實際車主,對該車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權利,亦負相應的義務。

二、乙方車輛在合同期內,因營運需繳納的各項費用,即:保險費、車輛年審費、二級維護費、工商管理費、税費以及其它應承擔的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代收代繳。如因乙方拖欠費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車輛在合同期內必須購買交強險和足額的商業保險,在掛靠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被搶,貨損貨差,人員傷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時所產生的一切賠償和費用,在保險公司賠償範圍外,差額部分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如相關部門裁決甲方負相關責任,則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僱傭的人員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五、如因掛靠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經法院裁判導致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該賠償責任應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賠償,如甲方被強制執行支付後,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並應承擔甲方因追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第三方的費用、交通費、訴訟費、律師費、誤工費、差旅費等)。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及車輛行使管理權,及時向乙方提供市場信息,宣傳有關政策、法規,組織培訓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

七、甲方除協助乙方處理各項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據換取、運費結算,税費徵收,年度審驗等工作中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車輛如果出現大修或出現重大事故,應辦理報停手續,並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可免收報停期間的服務費,但按規定必須繳納的其他費用仍由乙方負責繳納。

八、協議期內,乙方如需要更新、轉讓、轉租或抵押車輛,需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後,可實施並辦理相關手續。

九、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應在每年的 月 日前按時向甲方繳納一年的車輛服務費 元(如該數額不填,既是無償掛靠)。逾期交納,則每日加收服務費20%的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停止協議,停止為該車輛辦理所有相關手續。

十、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並收回一切營運手續。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治安條例,被勞教或判刑的:

2、違規經營,受到新聞媒體曝光批評,造成嚴重影響的:

3、不服從甲方的管理、服務、處罰等,情節惡劣的:

4、拖欠應繳納的費用達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的。

甲方:鄭州某貨物運輸有限公司(簽章)

乙 方: 電話:

簽約地點:鄭州市 簽訂日期xxx 年 月 日

注:此文在上傳時有部分內容有更改。

車輛掛靠協議書 篇2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Y有限公司

乙方16 台北京籍車輛原登記名稱為“X有限公司”,該營業執照因企業重組註銷,為便於乙方管理,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車輛掛靠甲方事宜達成一致,並協議如下(乙方掛靠車輛清單見附件):

一、掛靠事項

1、乙方掛靠車輛以甲方名義在xx公安車管部門辦理登記,但產權並不發生轉移,仍屬乙方所有,乙方獨自對掛靠車輛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雙方均認可:“公安部關於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覆函 (公交管2000110號):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者不準予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

2、車輛的掛靠手續由甲方提供相應文件協助乙方辦理,所需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掛靠車輛仍為乙方生產服務,乙方享有獨自指揮、調度權。

4、乙方掛靠車輛司乘人員不屬於甲方人員,與甲方不存在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

5、掛靠期間,乙方掛靠車輛引發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掛靠期限

1、乙方車輛掛靠甲方期限:自車輛行駛證所有人變更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協議到期後,如雙方仍有合作意願,可續簽合同。

三、掛靠車輛税費

乙方掛靠在甲方期間,其車輛所需的各項税費,由乙方自行繳納,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車輛提出監督、檢查、管理的建議。

2、乙方有獲得掛靠經營的權利,乙方掛靠甲方期間,車輛發生滅失、毀損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聲譽或其他利益的行為。

4、乙方轉讓車輛及證照車輛報廢應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5、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獨立承擔經營風險、承擔違法、違紀、違章引起的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及其他相關責任。

6、如因甲方債務等糾紛致乙方掛靠車輛被法院查封,甲方應配合乙方向法院申訴,説明掛靠車輛產權屬於乙方,如不能取消查封,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7、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利向乙方追償。

8、如甲方擅自處分乙方掛靠車輛,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五、車輛維護管理。

1、乙方按有關規定車輛進行日常維護、維修、保養等,並及時對營運車輛進行檢測和年檢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對所屬車輛和駕駛人員進行自主管理,甲方不參與對乙方的車輛管理。

六、事故處理

2

1、乙方掛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及相關部門通報,甲方協助乙方對事故進行處理,發生上述事故而產生的有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費用應當直接轉入乙方指定的帳户,由乙方自行處理。

3、若因乙方交通事故而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解決

1、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約定

1、本協議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

2、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簽約代表: 授權簽約代表:

合同簽訂地:xx市xx路1120號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附件:掛靠車輛登記明細表

車輛掛靠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單位名稱組織代碼: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車型:________車號: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噸位:________噸的貨運車輛一台掛靠甲方經營。現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車輛落户

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户,車輛落户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落户後,車牌號為:_____。

二、掛靠期限及責任

2.1 車輛掛靠經營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此期間,乙方自願落户或離户,如乙方離户甲方隨時為乙方辦理過户手續。

2.2 本掛靠協議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車輛安全運行,運輸車輛貨物安全、貨運貨源、車輛收入、各項費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3 車輛過户掛靠過程中不需移動;次年掛靠車輛年檢由落户所在地車管所出據委託年檢書,掛靠車輛憑委託書在車輛運行所在地就地年檢。年檢完成後,把乙方車管所車輛年檢回執單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户所在地車管所存檔即可。

三、掛靠費用

3.1 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税、落户費、車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收費標準:養路費每噸/月________元,運管費每噸/月________元,管理費每噸/月________元,營業税每車每年________元,落户費每車________元其中含換證費________元落户時需一次性交納車主也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交納。車船使用税________元噸/年,工商管理費________元車/年,二級維護費每年交納兩次,每次________元。

3.2 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税、落户費、車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交納期限:每次養路費運管費交納必需提前 天把款匯到甲方指定的養路費徵稽所帳户內;管理費匯到甲方帳户內,營業税;落户費在落户完成後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級維護費每半年交納一次,車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費;在車輛年檢時交納。

四、車輛保險

4.1 必須購買的保險: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乙方必須購買,投保金額最低為¥________萬元,乙方在給甲方郵寄各種檔案時必需將第三者責任保單原件交付於甲方。

4.2 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責任保險到期一個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險公司為乙方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納甲方有權________不出據年檢手續及停止為乙方購買養路費或終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費用

5.1 乙方車輛在掛靠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

5.2 乙方以及所有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期間發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5.3 車輛購置税、本協議進行公證的費用及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5.4 車輛轉户時所發生的轉户費用.

六、協議期滿

掛靠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協議;如乙方不願繼續掛靠,與甲方結清相關手續及費用並將牌、證退還甲方後,甲方可為乙方出具辦理車輛過户所需手續,過户費用乙方自理,雙方終止本協議。

七、違約責任及責任承擔

7.1 甲方

甲方在車輛掛靠經營期間因自身原因提前終止本協議,視甲方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三個月的掛靠管理費;並將乙方掛靠車輛過户至乙方指定的運輸公司,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在經營運輸過程中,出現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處理。

7.2 乙方

向甲方交納養路費管理費運管費及相關費用須提前 天交納,若不按時交納費用,影響車輛行駛並因為此項造成乙方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承擔在經營運輸過程中的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

八、免責條款

遇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政策變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構成違約。

九、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該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可根據各種政策變化,經過協商達成新的經營協議。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壹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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