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協議書範文合集8篇

來源:文萃谷 2.05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養殖協議書8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養殖協議書範文合集8篇

養殖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合作項目及基地地址

1、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河蟹養殖基地,主要從事河蟹養殖項目。

2、養殖基地地址: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經營場地,乙方提供技術和養殖管理。經營地點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1、經雙方協商,共同投資XX萬元進行河蟹養殖項目投資,甲方出資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乙方投資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

2、為確保本項目能夠如期、正常運轉,甲乙雙方出資款項必須在以下期限前入賬:

第一期:在20xx年XX月XX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第三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3、如需追加投資,由甲乙雙方按原投資比例或雙方協商後各自重新追加。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河蟹養殖的經營場地、辦公、食宿場所設施。

2、甲方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甲方負責養殖基地的經營、採購、銷售及財務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殖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但甲方只提供食宿及辦公場所,不提供勞務費用。

2、乙方應積極維護甲方的形象及信譽,必須保證養殖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3、乙方無權銷售給產品,必須交由甲方進行統一銷售。

六、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淨利潤在XX萬元以內,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淨利潤超出XX萬元,超出部分按甲方XX%;乙方XX%進行分配。

3、若經營不善發生虧損,甲乙雙方各負擔XX%。

4、債務由甲乙共同承擔。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甲乙雙方的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外一方應當按比例在XX日內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七、違約責任

1、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協議所涉及到的為準,由於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雙倍賠償該經濟損失。

2、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或嚴重違犯協議,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有權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終止合作,先行投資一律不返還,並按投資額的雙倍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養殖協議書 篇2

甲方:住所:聯繫電話:

乙方:住所: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項目內容概況

1、種植地點:________________。

2、認購種植面積:_______單元(一個單元為_______畝,最多認購_______個單元)。

3、合作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種植品種: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甲方提供土地及巨菌草種。

2、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於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巨菌草及清場等)。

三、收益分成及結算方式

1、在本項目合作期限內,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的_______%歸甲方所有;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的_______%歸乙方所有。

2、結算方式:在本項目經營過程中,每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內,對上年所產生銷售盈利總額按甲乙雙方所訂立的比例結算一次。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種植土地及幼草。

2、甲方有權對乙方種植過程的操作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整改措施。

3、甲方負責財務人員的安排,以便雙方及時瞭解本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設備、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於換土、栽種、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及清場等)。

2、由於本項目採用有機種植,因此巨菌草在栽植、養護及管理等過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關化肥及農藥。

3、若巨菌草質保期過後,發生壞死或假存活的情況,乙方必須無條件向甲方更換相同品種、相同規格的巨菌草。

4、嚴格按照國家農業局制定的_____________要求進行栽植、養護及管理等,按時按質完成每個工序,發現病情及時通報甲方。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出售巨菌草,若乙方私自出售巨菌草及一次,按當次出售總價的作為罰款支付給甲方。

6、乙方要文明生產、安全生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合作期滿後,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該土地的巨菌草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設施,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8、合作期滿後,甲方在本項目選擇新的合作伙伴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下一次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協議,則本項目所產生的收益及資產一切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的違約金。(按_______元畝計算)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證明資料,可根據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協議書 篇3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為加快優良紫菜品種的推廣,促進我縣紫菜品種的更新換代,提高養殖紫菜的產能和品質,建立紫菜養殖加工一體化產業體系,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品種

供方應需方要求養殖“________”紫菜品種,養殖面積______畝,供方所需紫菜苗種由供方按每畝______元向需方購買,搪苗前付清。

第二條 養殖及採割要求

供方應根據紫菜養殖的合適時間採用插杆式方式養殖紫菜,並自覺接受需方技術指導。在紫菜採割期內,供方應在紫菜生長至______公分時採割,並保證將所採割的紫菜全部供給需方,不得自行銷售或加工。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如需方因生產能力不足,主動要求供方延期採割,導致產品超過規定標準的,則不受本條限制。

第三條 產品計量、定價,交貨地點及方式

鮮紫菜採用機械脱水計量,脱水時間不少於_____分鐘,脱水後價格為每公斤_____元。交貨地點為需方生產地,並由需方在交貨地點進行驗收。紫菜養殖地至交貨地的運輸由供方承擔。

第四條 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紫菜經驗收合格後,需方出具收購憑證,作為貨款結算依據,需方應在______天內,通過銀行轉帳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五條 供方的違約責任

1、在紫菜採割期內,供方若將需方提供的品種所養殖的鮮紫菜自行銷售、加工的,或其提供的鮮紫菜無正當原因明顯少於其養殖面積所能提供的紫菜數量的,其自行銷售、加工部分所取得的收入歸需方所有。

2、供方不得夾入其他紫菜品種或雜物,供方如故意摻雜,造成需方未能及時投料生產,導致加工設備閒置,供方應賠償需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供方採割的紫菜超過規定標準,需方如仍願意收購的,可予以打折,折扣率由需方確定。如需方認為供方的紫菜已無法加工生產,需方有權拒收,並可向供方收取超標紫菜總價值的________%的賠償金。

第六條 需方的違約責任

4、需方無故拒收供方提供的鮮紫菜,應向供方支付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5、需方未按協議規定期限付款的,應每日按延期付款金額的________%,按日計算滯付金。

6、需方不及時提貨或運輸已採割的紫菜,或不及時驗收計算,導致鮮紫菜變質的,應全額賠償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氣候原因,導致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提供的紫菜品質下降或可交貨的數量減少,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後,可免除違約責任。供方採割的紫菜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養殖協議書 篇4

甲方: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為了更好地推進新農村經濟建設,發展養豬事業,乙方自願與甲方合作,為明確雙方利益與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1、基地設施:乙方自費出資_______元,與甲方在甲方的自留地上共同創辦養豬廠房_____間。

2、養殖風險:甲方在養殖過程中,乙方要積極協助甲方採購豬飼料,共同做好防疫工作。

3、銷售分利:按出欄頭數,淨利潤及個人的投資份額分紅。

4、其他約定:甲乙雙方均遵守協議,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雙方同意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養殖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因甲方(鬆桃馬腦山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腦山農業)一直至力於拓展銷售渠道,經過一年多的努力,馬腦山原生態散養的土雞已初俱影響力,需要擴大養殖生產規模,現在特與廣大養殖户(乙方)誠信合作,共贏合作,將甘龍馬腦山土雞打造成甘龍鎮的農產品品牌。

合作模式:

1、馬腦山農業負責對養殖户提供的土雞養殖技術培訓和後期的疫情跟蹤;

2、馬腦山農業為養殖户統一提供正宗品種的土雞苗,其中出殼苗_______元/只,育成苗______元/只。雞苗費用在回收成雞時可退回出殼苗______元/只,育成苗______元/只(按成活數量計算)。

3、養殖户將土雞養到5個半月後,馬腦山農業將一次性回收所有土雞,定價為________元/斤。結賬時間為交貨次月底前統一結賬,貨款直接存入養殖户提供的銀行賬户。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馬腦山農業必須對養殖户進行科學養殖技術上的培訓和指導,對接種疫苗應要教會養殖户,定期給土雞做疫苗。出現疫情,應及時處理,隨時保持手機暢通接受養殖户諮詢,將養殖户的風險降到最低。

2、馬腦山農業必須提供最優質的種苗,土雞滿5個半月後要準時回購,除不可抗力的因素不得延誤時間(如地震、山體滑坡無法通行)。

3、馬腦山農業不得以任何理由託欠養殖户貨款,約定結款前一定結清。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養殖户要全力學會各種科學養殖技術,定期給土雞做好疫苗,防病疫情,出現疫情,應積極快速處理,減少損失。

2、養殖户要保證是生態環境下散養,水源優質,不可在土雞食物裏面添加任何添加劑、增肥增長等有害物質,要保證自然生長,不可做假。

3、養殖户在土雞養大後,所有的土雞和土雞蛋必須賣給馬腦山農業,不得對外銷售。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馬腦山農業不能以任何理拖欠養殖户貨款,如有違約,每日按銀行當時的利率雙倍支付養殖户。

養殖户不可將養大了的土雞賣給除馬腦山農業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如有違約,馬腦山農業將扣除應該返還的種苗錢,並追究對馬腦山農業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在過程合作過產生任何爭議,可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的,可向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責任方應承擔所有產生的費用。

本合同有效期時間為____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當即生效。

甲方:鬆桃馬腦山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養殖協議書 篇6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種鴨場,種鴨萬頭及其配套場區,每隻元,共計:萬元。

二、本種鴨場種鴨基價由甲方參照周邊同級別養殖小區基本相同的價格執行和管理。

三、種鴨場由於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不得自行生產飼料,種鴨用飼料必須用品牌全價飼料,合格廠家飼料,飼料價格為同等市場價。

四、乙方自主養殖,甲方不干預,風險自負,種鴨保險費及保險賠償,由乙方全部所得,甲方不參與。

五、種鴨賣買乙方自由,甲方不得干預。

六、種鴨場所有種鴨用藥必須符合國家動物用藥規定,絕不使用人用藥品,如查到,誰用誰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必須協同甲方共同做好小區治安、防火、防盜等工作,有必要時由公安機關介入。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協議書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座落地址:電白縣 鎮 。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進電白經濟發展。

第四條 合作經營項目是由 個協議人共同出資設立,協議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作項目承擔責任。合作項目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己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項目合作的註冊資本和經營範圍

第五條 項目合作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

第六條 項目合作主要經營範圍:種植農作物、養殖魚類、禽畜類及龜類產品等。

第三章 項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項目合作人共 個,分別為:

1、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2、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3、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4、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第四章 協議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 合作項目資本全部由協議人自願出資入股(協議人即是合作項目的股東,以下簡稱為股東)。

第九條 股東的現金出資總額 元,後稱出資金額如下:

1、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2、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3、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4、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按出資比例領取分紅。合作項目新增資本,原股東可以優先出資;

(三)按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四)對合作項目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步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表;

(五)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完畢後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餘資產。

第十一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足額繳納協議書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二)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合作項目承

擔債務;

(三)股東出資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四)遵守本協議章程,保守協議書祕密;

(五)支持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合作項目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遵守合作項目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 合作項目的機構及產生辦法、職權、規則

第十四條 合作項目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合作項目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合作項目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力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九)對合作項目合併、分立、變更合作項目形式、解散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修改合作項目協議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本章的規定執行。股東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合作項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項目章程所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的臨時會議可由股東提議召開。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通告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的決定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合作項目設執行董事 名,不設董事會。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為合作項目的負責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

第二十一條 執行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制訂合作項目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合作項目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訂合作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員;

(十)制訂合作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是:

(一)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二)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議作為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表決形式為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二十四條 合作項目設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合作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合作項目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合作項目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行使職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合作協議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合作項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項目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合作項目的財務。

(二)不得挪用合作項目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合作項目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不得以合作項目資產為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三)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在任職合作項目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合作項目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合作項目全體股東所有。除經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其它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活動。

(四)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合作項目祕密。

(五)執行合作項目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作項目章程的規定,給合作項目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作項目設監事 名,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合作項目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合作項目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合作項目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監時股東會,監事列度股東會會議。

第八章 合作項目財務、會計

第二十八條 合作項目應建立、健全如下財務、會計制度:

(一)合作項目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並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日至十二月末送各股東審閲。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①資產負債表;

②損益表;

③財務狀況變動表;

④財務情況説明表;

⑤利潤分配表。

(二)合作項目應按照協議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三)合作項目分配當年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合作項目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不足彌補上一年度合作項目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合作項目在以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合作項目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所剩利潤,可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四)合作項目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合作項目的虧損,擴大合作項目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合作項目資本。

(五)合作項目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第九章 合作項目合併、分立

第二十九條 合作項目合併或者分立,應當由股東會作出決議。

(一)合作項目合併採取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 本合作項目如吸收其他合作項目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合作項目解散。

本合作項目如與其他合作項目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合作項目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作項目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合作項目或新設的合作項目承續。

(二)合作項目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合作項目分立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合作項目

分立前的債務接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後的合作項目承擔。

第三十條 合作項目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合作項目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十章 合作項目破產、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一條 合作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合作項目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合作項目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遇自然災害或者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解散。

第三十二條 合作項目解散,應當在十五日內由股東、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合作項目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作項目未了結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合作項目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合作項目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三條 合作項目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後剩餘財產,合作項目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條 合作項目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公告合作項目終止。

附 則

一、本協議書於 年 月 日訂立,自全體股東簽字後之日起生效。

二、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三、經全體股東開會決議通過的補充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併執行。

四、由全體股東簽名、蓋章確認。

協議人(股東)簽名:

年 月 日

養殖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地實施基層水產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補助項目,按照層層簽訂服務責任書的要求,切實通過水產技術服務,提升漁民的科學養殖水平,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本責任書。本責任書合同期限為20xx年01月—20xx年12月。

甲方職責:

1、承擔水產養殖技術推廣專業的指導工作。

2、承擔所包10户科技示範户的技術指導與服務。根據項目要求,針對這些項目示範户在技術指導、品種選擇、新技術應用等方面提供服務。兼顧指導10户輻射帶動户的技術服務。按時將項目户標牌、手冊、技術資料、物化技術補貼等由農業局統一採購的物質及時發放到户。

3、每年進村入户時間不少於100天,每户指導服務的時間不少於15天。確保技術指導見成效,與接受技術服務之前相比,增加效益15%以上。

4、做好工作記錄和平時工作總結。按時完整填寫科技示範户及技術指導員手冊,做好工作日誌,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反饋,認真做好技術指導工作總結。

5、積極參加農業局組織的技術培訓,加強學習,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

6、服從農業局安排,指導示範户積極完成項目各項工作。

乙方職責:

1、必須按照技術指導員的要求開展新品種的示範,新技術的推廣工作。按時參加縣農業局組織的技術培訓,及時更新養殖觀念,增強市場預測能力。

2、及時懸掛示範户標牌,配合技術指導員完成工作記錄等各種檔案行資料。

3、熱心向周邊漁業養殖户傳授已掌握的農業技術。

4、及時提供農時生產有關信息,做好漁情調查、技術推廣和政策宣傳等工作。

5、如果出現配合不力,導致工作無法開展,甲方有權向縣項目實施辦公室建議對示範基地進行調整。

6、經過培訓,能夠熟練掌握所授新技術,並能應用於實踐,力爭儘快成為致富能手,成為漁民看得見、問的着、留得住的“鄉村專家”。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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