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銷支付中介服務費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1.17W

我公司因“ ”項目的需要,特委託 湖北秀華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下稱:引資方)為我公司協調、引進抵押融資資金,金額 億(即¥ 萬 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424條、428條規定,根據國務院1998(第19號)文件、國家工商總局1995(第36號)文件精神,我公司及全體股東現以全部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及個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簽署此份承諾書:

不可撤銷支付中介服務費承諾書

一、所引資金到達我公司指定的接款銀行帳户日起,我公司承諾按實到總金額的百分之三(即 3%)(具體總金額及期限以最終簽訂的資金協議為準) 的標準,支付本項引資服務費用,支付方式為現金及電子劃帳,需在接款到賬當日足額兑付引資服務費用。若分單操作,則批進批結。本次指定的項目融資接款銀行賬號,以我公司與資金方所籤合同為準。

二、引資人收取該筆引資服務費是已經税後的服務費,領取時不需辦理任何收款憑證。貴方引資人服務費的税金由我公司依法繳納;若涉及税金的法律或經濟責任,由我公司全責承擔。

支付方式:本次服務費按照引資方指定賬號,一次性支付。本次融資額人民幣 億元× 3%=人民幣 萬元。(具體金額按實際所放款為準。)

各引資人收款信息如下,我公司按照提供信息分別支付,以下表格里的內容手寫有效:

引資單位或者個人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居間費分配比例

三、所引資金到達我公司指定的接款銀行帳户後,我公司若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願接受下列處治,並放棄一切抗辯權利:貴方引資人可憑此承諾書依法凍結我公司的銀行帳户;本承諾書自動轉為我公司欠貴引資人服務費的欠條;追回應兑現的服務費並按該費用總額加收每天3‰滯納金;按引資服務費總額的兩倍收取罰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費、違約金、罰金、差旅費等)均由我公司承擔。

四、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若銀主方與我公司發生執行糾紛或資金使用期滿出現還款糾紛,引資人不承擔任何民事及法律責任,否則,我公司願承擔一切後果。操作此筆業務時貴方的交通差旅費、食宿費用由我方全部承擔。

五、本承諾書有效時間,只要引資成功,則承諾書有效;如果引資不成功,本承諾書無效。

六、引資成功後,本承諾書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兑現的見索即付憑證,與我公司其他相關承諾不相牴觸,獨立執行,不受企業改制、更名或更換法定代表人而影響,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本承諾書經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如實填寫並簽章簽字由受益人自填即生效。本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和本次融資所涉及的相關文件資料的掃描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承諾公司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可撤銷的居間費支付承諾書

致等受益人

我公司為建設項目需要,委託貴方(先生等)為我司引進資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424條、428條規定,國務院1998年(第19號)文件國家工商總局1995年(第36號)文件精神,我公司及全體股東現以全部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及個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簽署此承諾書,具體內容條款如下:

一.我公司同意向貴方支付實際引資金額的百分之(税後)作為本次項目引資的服務費。其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招待費、返程費等均由我方自願支付,如若此次引資未成功,所有產生費用由我方承擔,無需退回,我方保證不會發生任何追討、索賠等一切無理行為,我司對此無任何異議。

二.在貴方為我公司介紹引進資金後,我司委託銀行對百分之叁引資服務費進行同台交割,並按到帳批次同台交割融資服務費,若有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願按每延遲一天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直到清償為止,並承擔因此所引起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違約金、罰金、差旅費等)。

三.我司保證出具的此支付承諾書及相關證照資料、簽字文書等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欺詐行為。如果我方不按照此承諾執行,我司願意承擔全部法律及經濟責任。貴方可以憑此承諾書向貴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請訴訟判決,我本人及我公司自動放棄一切抗辯權利。

四.若因我司或我方銀行原因導致此業務無法繼續履行,我方自願無條件賠償貴方的損失。我司在任何時候、均不在貴方不參與的情況下、而直接同貴方介紹的其他第三方直接聯繫,如直接聯繫,我方均需有貴方同場的情況下,若違備該承諾,我方自願承擔違諾責任,向貴方分別賠償人民幣50萬元(伍拾萬元整)作違諾責任金。

五.本承諾書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無條件保證兑現的憑證,是我方全體董事會成員一致的、真實的意思表示,本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複印件、傳真件與原件具同等效力。

特此承諾!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二零一四年月日

不可撤銷中介勞務費財務支付承諾書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

在聯繫遵義泥橋遵義轉折之城土石方工程業務中,甲方特委託 先生(身份證號碼: );聯繫該項工程 先生在該工程中作出了工作努力和貢獻,為此,甲方特別向 先生作出下列中介諮詢費支付的鄭重承諾事項:

一、甲方承諾: 先生與甲方協議簽字人共同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書》中“委託代理人”欄內簽字,並代表中介方對甲方工程結算賬户進行監管。

二、甲方承諾:以發包方和甲方共同複測的土石方開挖工程量數據為準,以後如有追加方量此協議無條件生效,中介諮詢費:鋼架棚下浮5%,土方按 1元/m3、石方按的

單價1元/m3的單價結算 先生的中介諮詢費,在甲方進場打保證金的同時支付 先生中介費100萬,結算貨幣為:人民幣。 先生應得的中介諮詢費均為税後所得,產生的税費由我方承擔。

三、甲方承諾:在發包方撥付的每期工程進度款到達我方工程結算賬户之日內,甲方按施工進度比例等額結清並支付 當期中介諮詢費。

四、甲方承諾:本承諾書為不可撤銷的承諾書,不受因甲方合併、轉讓、分離、解散和民事糾紛等事宜的制約。除工程發包方未支付甲方工程價款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支付 先生應得的中介諮詢費。否則,甲方承諾按央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四倍賠償 先生的經濟損失,直至本承諾書載明的中介諮詢費支付完畢為止。甲方如不遵守本承諾書約定的承諾事項, 先生即可憑本承諾書向項目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甲方承諾:本承諾書經甲方簽字後,從《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書》簽字之日起,即可生效。如甲方與發包方簽訂不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書》,本承諾書自動失效。

六、如甲方在發包方撥付工程進度款後,未按時支付 先生足額的中介諮詢費, 先生有權扣押甲方機械設備並結清所欠費用。

七、此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八、結算賬户

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特此承諾

(甲方)委託方:(蓋章) 委託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委託方: 受委託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居間服務費及顧問費支付承諾書(資金方)

承諾方:

身份證號碼:

至:受益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在居間方先生的反覆協調和卓有成效的努力下,最終促成了與___公司在“中國銀行分行支行”的協議存款的融資成功,融資總額為人民幣萬元;承諾方在此承諾,同意支付因促成了承諾方項目的融資事項而獲得的融資總額的%、本《承諾書》分流表內各服務人士應得的、作為居間服務費及顧問費,税後總金額共萬(大寫:萬元人民幣)。

故此,承諾方在此向受益方作出如下不可撤銷的承諾:在接款銀行落實和執行與出資方達成的《協議存款合同》【合同編號為:】、融資款到賬後當天內,承擔課税後向各受益方按以下表內指定賬户、同時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及顧問費,總金額共萬(大寫:萬元人民幣)。

本承諾書細則及分流表如下:

在融資款到賬後當天內,依據以下分流表,將居間服務費及顧問費直接一次性電匯到各受益人的指定賬户。

1.承諾方將依據本《承諾書》分流表中各受益人提供的賬户,向各受益人指定的賬户電匯居間服務費及顧問費,但因資金分流可能產生的銀行取費及税費,由承諾方承擔。

2.若承諾方違約、資金到帳後不執行本《承諾書》,承諾方願承擔因此可能發生法律訴訟而產生的全部費用;且自動放棄法律訴訟中抗辯的權利。

3.若貼息方未能完成本次業務的操作,以致令承諾方未能執行本《承諾書》,則承諾方免責。

佣金分流賬户

按《協議存款合同》中顯示的融資總額的%支付

佣金數量

¥.萬(大寫萬元人民幣)

開 户行

賬號

户名

注:

1.承諾方完全同意以上分流表內的居間服務費及顧問費分配。

2.本《承諾書》一式二份,承諾方、受益方各一份。

3.本《承諾書》經承諾方簽字實時生效,且不可撤銷,共2頁。

以下無正文。

承諾方(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署時間:2015年月日

簽署地點

不可撤銷中介費支付承諾書..

我公司(全稱: 下稱:我公司)特委託嘉誠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誠公司)為我公司辦理簽訂武家塔露天煤礦承包滅火工程服務協議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精神,我公司及全體股東現以全部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及個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簽署此份承諾書:

一、 我公司與神華公司簽署完五家塔露天煤礦滅火工程承包協議的當天,即向 嘉誠公司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服務費,嘉誠公司收取該筆服務費時不需辦理任何收款憑證,服務費的税金由我公司依法繳納,若涉及税金的法律或經濟責任由我公司全責承擔。

二、 收到簽約通知書後,我公司若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願接受下列處罰並放棄一切抗辯權利:

1. 嘉誠公司可憑此承諾書依法凍結我公司的銀行帳户;

2. 本承諾書自動轉為我公司欠嘉誠公司服務費的欠條;

3. 我公司並承擔額外每天3‰滯納金的賠償;

4. 追索欠款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費、違約金、罰金、差旅費等)均由我公司承擔。

三、 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承包合同簽訂後,執行中若發包方與我公司發生糾紛,嘉誠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四、 本承諾書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兑現的見索即付憑證,與我公司其他相關承諾不相牴觸,獨立執行,不受企業改制、更名或更換法定代表人而影響,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承諾書經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蓋章簽字後,由受益人自填即生效。特此承諾!

承諾企業法定全稱: (蓋章)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簽名、押印: 承諾日期: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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